03.03 为什么现在有的律师专门站在罪犯的立场为其解脱罪责?

天空中飘动着白色的云


首先要明白律师这个职业的与其它行业是不同的,其它任何行业只要技术和人品就行,而律师除了要熟悉法律条例司法解释,机敏的思维,犀利的语言组织能力这些基本技术外,还必须要泯灭人性,良知和正义感,试想一个有良知正义感极强的律师接到了一个为十恶不赦人渣辩护的案子,还没等开庭先在心里把当事人给判了死刑,那他还能去为当事人争取权利最大化吗?

一个成功的律师不只是在法庭上激辩还要无所不用其极的制造有利于自己和当事人的舆论环境。最好的办法就是破坏社会道德价值体系,为以后颠倒黑白,制造有利于自己和当事人的舆论基础,甚至诱导社会舆论向司法部门施压以期获得程序外的利益。

在网上律师最爱的就是引用法条做说明,因为他们知道老百姓法律意识再好也不如自己精通,当成功的将民众焦点从道德层面转移到法律层面时,作为专业人士就有了话语权,那好处可就大大的了。


上官封洛


因为老百姓的道德根本个我国的司法理念不和。老百姓总是让罪犯接受一切惩罚。

律师其实不是为了正义而存在的。他们代表的是当事人。而且跟钱的关系不大。援助律师也要全力辩护。当然这是理论上。

律师是当事人维护利益的最后机会。假设罪犯是冤枉的。但是证据跟线索都不支持罪犯。他该怎么办?法院不会随便相信没有证据的事实。警察跟法院根本不能帮助申冤。那么只有律师了。

律师必须无条件信任当事人,因为他们就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的最后机会。要是他们不相信当事人。那么要他们还有什么用?群众只考虑把罪犯绳之以法。确从来不考虑是否冤枉。因为咱们不可能知道真相。

警察跟司法机构是站在中立的角度调查案件的。不可能权利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比如反杀案之类的案件。法院要考虑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律师的用处就在于这个。法院必须考虑两头。不管你是不是冤枉。不管谁正义。法律维护的是公平,不是正义。

律师就必须当事人。因为他们要是包庇了罪犯。还有法院呢!要是当事人冤枉的。律师还能争取让法官相信当事人。这是角度。

所以律师的职业就是维护当事人。因为没有人可以百分百的说,一个人就是罪犯。当然你可以说,明显就是谁做的。要是案件那么简单。还要警察做什么?就算铁案。已经执行的案件。也不是百分百的确定是不是他杀得。因为外人没有看到。一个案件的调查等于猜测。所有死刑犯都是有杀人的可能。只不过可能性很大。所以律师必须保护当事人。因为老百姓根本不懂法律,没有任何能力保护自己。律师就等于当事人自己。这是他神圣的职业。

但是,律师的职业必须是合法权利。如果违法了。就是违背了职业道德。律师存在就是当事人合法权利不能维护。没有人相信他的时候。律师出来维护。

同时还有现实问题。就是道德。老百姓总是看到简单的道德。其实道德很复杂。好人会做坏事儿。坏人可能做好事儿。

比如说,一个男人。他出轨。然后抛弃了不知情的小三儿。还陷害小三儿恶意勾引自己。小三儿为了利益。去偷男人的钱。结果被保安抓住。然后强暴。律师出来维护她的利益。小三儿偷到。违反法律。男人出轨陷害小三儿。还暗示保安强暴小三儿。这就是道德。

从新闻上看到的都是简单的案件。或者是局部。可是很多案件,都是有瑕疵的。比如受害者先做了违背道德的事情。而且他有权有势。罪犯没有能力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能用法律保护自己。所以才去犯罪。所以也不存在绝对的正义跟邪恶。律师看多了。也就麻木了。道德真的很复杂。双方都有错误。受害者可能也是犯错后,才会被伤害。

当然不是所有案子。很多案子比较简单。法官也就三个。一个审判员。两个大众陪审员。复杂的案子,有三位审判员。四位人民陪审员。对于复杂的案子。很多都是道德复杂。是两个人同时造成最后的结果。只不过有人先动手了。既然没有绝对的对错。当然是谁有钱就为谁辩护了。

以上都是根据网络看来的。不是抄袭。知识不存在抄袭。如果有不对。请指教不要骂我。


博学多才文盲


所谓的正义,还不是你以为的?法律是讲证据的,这是底线,不然有了莫须有的罪名,呵,日子更难过。在证据不充分和法律条文不明确时,有理由相信每一个人都是无罪的。而律师就是为了平衡,法庭三方的存在,就算被告不自己请律师,法庭也会给被告找一个律师。不过,当世上每一个人都熟知法律条文,都有维护自己法律权益的能力,那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律师,这时候律师应该就要更上一个层次了吧。正是因为公众会被舆论、所谓的道德、模糊不清的法律、庞大的金钱所左右,法庭才需要一个平衡。最理想的情况下,就是法官只针对案件本身,不刻意报复、不睁眼瞎,双方律师只针对当时的事实证据展开合理辩论,而不会因为自己对当事人的主观因素产生影响,大众以实际证据为准,在案情过程中不传谣、不造谣,难道这几年新闻被打脸的次数还少么?做墙头草有意思么?不过有理由怀疑有人没有做到上述的理想状况,那么,法庭的平衡性就更加重要了,因为任何尽职尽责的一方,不管是为了谁,都是为了防止另一方不尽职尽责。

另外,插个题外话,谁有知道提出这个问题的人,是为了什么呢?是利用社会热点增加流量?是利用攻击律师而引导法庭失衡?是坐那抠鼻屎、摸脚丫的无所事事?还是每天繁忙衣冠楚楚? 那么回复由他这个题目展开辩论的人,是为了道德?还是为了自己?是为了社会公平?还是为了无上正义? 人心隔肚皮啊,无论是法庭上的任何一个人,包括法官自己和原告,在证据不充足的情况下,有理由相信,这是针对被告的诬陷,更何况是没有律师的情况下,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被告。国家杀一个人很容易,怕就怕是个人联合个人啊。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好的律师,收费很高,导致穷人请不起,但就算所有律师都免费,也分好坏。这是人与人的差距,就好像有的人是博士,有的人是本科一样的。不过这不是没有律师的理由,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两害而取其轻。 资本主义社会,个人惹到了大财团,跟惹到国家没什么两样,如果背后没有别的财团支持,默默地杀掉你都是轻的。但我们是中国,人民可不能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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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站在检察官的立场上,律师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法院直接判决就得了。

这个提问不恰当;律师是站在法律的立场上,严格地监督遵照法律法规条款,首先保证执法准确,力争不出差错,同时也为了保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在法院没有判决之前,嫌疑人在法律上仍然享有公民的合法权利。在审判过程中,嫌疑人的权利就是律师来体现的。

其实最终都是为了保证法律法规制度得到严格准确的运用,以维护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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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实在太正常了,我们现在的法律其实跟西方法律已经很接近了。看看古时的法律都是一个大人坐在公堂之上,犯人在下面,当查案的差人和原告人把所有证据都呈堂后,大人按照各种证据证供来断案。

而西方的法律就是原告和被告都可以有律师为自己辩护,原告律师负责利用证据让对方得到应有惩罚,而被告律师就以各种手法为被告解脱,而在西方法律里面,就算被告被当场抓住 ,被告没能力请律师,或者没有人愿意为他打这官司,法律援助处还是会给这个疑犯提供律师来抗辩。这也显示法律的公平公正性。

不要怪抗辩的律师,因为他们也只是为了工作为了糊口,这个律师不打,也会有别的律师来打。电视剧里的民众会怪责为被告打官司的这类律师 ,但他们真的不明白,这只是这个体制必须的一个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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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理解是片面的。律师是维护法律的公正为天职,他们的工作就是为了避免冤假错案而开展的。同时,嫌疑人也有说话陈述的权利。而律师就是为法律的公正、严肃、缜密而工作。所以,我敬重专业的律师,合法保护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


麓山夜话


此问中有三个重点词:1、律师,2、罪犯,3、解脱罪责。本人分别就此分解。首先,众所周知,律师是熟知掌握法律条文、了解司法程序的一个群体职业,和教师、医生、法官等职业人一样,挣钱、养家的一种职业。通过承接委托人委托,为委托人争取在法律条文规定的范围内、获取最大范围的权利和资本,来为自己获得养家糊口的薪酬。其委托人既可能是原告也可能是被告,也可能是罪犯。无论接受谁的委托,都会为谁做事,所谓拿人钱财为人消灾吗。就象到医院一样,只要交钱医生都会给你我治病一样。这种职业历史就有:叫讼师。其次,第二个重点词:罪犯,也就是违返法律规定的人,即犯罪的人。这类人有十恶不赦的罪大恶极的,比如杀人放火投毒之流,也有谋财害命之辈;也有普通犯罪,比如偷盗抢劫等;还有轻微犯罪,比如坑蒙拐骗等。当然可能还有被冤屈的人。第三个重点词解脱罪责。现在法律逐渐完善,司法机构公、检、法三权独立,法律既是人建立建全,又为人而服务,也是人来执行的,无论审理还是判断一个人或一个群体违法犯罪,都由人来操作。现在“人权”被各国广泛关注,法律要体现公平公正,“有理走遍天下”虽然是一句流行语,拒理力争更体现在法庭之上,无论是证据确凿的真罪犯还是被冤枉之假罪犯,都可为自已辨白,但对法律条文能知道多少呢?请律师为自已争取是不错的选择。律师既受人之托,那是金主,比个不恰当的比喻,是给人打工呀,当然要为委托人解脱罪责了。但是他们也是在法律条文框架下运作,更是他们象工人做工、农民种地、商人经商、军人守疆的职业。他们当中有你我一样既有正义感的,也有为私利不顾其他的,不然光去年反腐败怎会抓那么多官员,又怎么会曝光医院医生,还有黑心商人?……无论什么都不能一概而论吗,一棍子打死。好了让我们为正义的律师们点赞,为助恶者痛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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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做律师一是人品坏。二是瞪眼说瞎话。 三是为钱出卖爹妈。


老刘头1761


作为一名法学新生,有一本读物题主可以去读一读。



刹那F994


大家看过审死官和九品芝麻官没有,现在的很多律师就是和方唐镜和宋世杰前期一个模样,只是为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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