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2 世界各國個人所得稅制度差異比較

世界各國個人所得稅制度差異比較

世界各國個人所得稅制度差異比較

個人所得稅最早起源於1799年的英國。個人所得稅在英國還有一個傳奇名稱叫“羅賓漢稅種”。傳說在英國很久很久以前,羅賓漢是一個極富傳奇色彩的英雄人物,相傳其活躍於1160年至1247年間,而“劫富濟貧”無疑是對其人生的精準描述。或是基於兩者的相似性,個人所得稅在西方也有“羅賓漢稅種”之稱。

個人所得稅在此後的210多年間迅速發展,目前已經成為世界各國普遍開徵的一個稅種。而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其在個稅立法過程中也力求體現量能徵稅的原則,即按照納稅人的經濟負擔能力決定相應的稅款徵收。

通過國際比較發現,在當今所有徵收個人所得稅的國家中,大多數國家實行綜合稅制或者分類綜合稅制。不過,作為以個人所得為徵稅對象的稅種,個人所得稅在不同國家的具體實施情況還是存在不少差別。

美國:統一超額累進稅率

在綜合稅制構建方面,美國是一個典型代表。其將個人所有的收入彙總後扣除必要費用和寬免額,按照統一的超額累進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公開資料顯示,美國個人所得稅採用六級超額累進稅率結構,稅率分別為10%、15%、25%、28%、33%和35%。類似於我國個人所得稅中的“起徵點”,美國個稅法稱其為“寬免額”,是按年收入計算的。

資料顯示,2009年美國個人所得稅法扣除的標準如下:其中單身納稅人和已婚單獨申報納稅人的扣除額是5700美元;夫妻合報申報納稅人和單親家庭(一方已故)納稅人的扣除額是11340美元;戶主納稅人的扣除額是8350美元。

數據顯示,奧巴馬伕婦2010年稅前收入為172.8096萬美元。其中,繳納聯邦個人所得稅43.5770萬美元,繳納伊利諾伊州州稅5萬美元。奧巴馬大部分收入來自其撰寫三部著作的版權收入,即《來自我父親的夢想》、《無畏的希望》和《讚美你》。

由於美國最低法定年薪都有上萬美元,因此幾乎每個有收入的人都必須繳稅,但個人所得稅“寬免額”並不固定。不僅如此,為了保證中低收入家庭和個人的生活不會因為納稅過多而下降,美國稅法還規定了各種免稅收人和退稅制度等。

稅法中規定的免稅項目包括:聯邦政府及地方政府債券利息、職工取得的社會保障支付收入、僱主支付給僱員的養老及健康、福利和人壽保險返回收入、特定的獎學金、無償捐贈等,而退稅包括對於有孩子的家庭。

德國:分類綜合所得稅

和美國不同,德國個人所得稅採用了分類綜合所得稅制。

從德國的具體情況來看,其將應稅所得分為七種:農林業所得、工商經營所得、獨立勞動所得、非獨立勞動所得、資產所得、租賃所得以及其他個人所得,不屬於上述分類的部分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納稅申報方面,德國稅收實行以家庭為單位,收入多少,應納稅額都由納稅人自己填表,並負相應的法律責任,這使得人們逃稅漏稅的機會成本很高。如果被查出來偷逃稅款的話將面臨嚴重的經濟處罰,甚至要負刑事責任。

每個人都有一個類似於身份證號碼的稅號,每年5月31日以前個人應把財稅局統一印製發放的個人所得稅申報表填報上交居住地所在的財稅局,財稅局審核後,一般在收到申報表的一個月後寄給納稅人所得稅結算通知書。由於所得稅徵收的技術計算較複雜,每年的稅務法規也在不斷變化。

此外,德國個人所得稅主要採用分期預繳、年終彙總核算清繳、多退少補的辦法徵收,但對工資、利息、股息和紅利等所得則採用預提法進行來源課稅。

俄羅斯:13%的單一稅率

單一稅是一種更加簡化的綜合所得課稅模式,它的特點在於簡化稅制並減輕中高收入者的稅負,以期引導人們依法納稅。而目前實行單一稅的國家大多為東歐國家,而最早涉入單一稅改革的是愛沙尼亞,隨後波羅的海各國紛紛效仿。

俄羅斯算是對個人所得稅進行單一稅制改革最為徹底也是最為成功的國家之一。其在統一稅率制度下,使絕大多數納稅人都按統一稅率納稅。

自2001年起,俄羅斯取消了原有的12%、20%和30%三檔累進稅率,對居民納稅人獲得的絕大部分收入(如工資、薪金等)實行13%的單一稅率,而這也是整個歐洲最低的個人所得稅的稅率水平)。

在專家看來,單一稅制使稅制簡單明瞭,有利於降低直接的稅收成本,提高徵管效率;還可以使個人從利用累進稅率和優惠政策的稅收籌劃中走出來,降低稅收的社會成本。

不過,針對非居民納稅人和某些特定收入(如股息收入、特定的利息收入、自願保險的保險收入等),俄羅斯還對其實施相應的9%、30%或35%的補充稅率。

而為照顧低收入者和納稅人的一般生活需求,新稅制還設定了標準扣除額。在俄羅斯,稅前寬免扣除既有針對一般納稅人的標準扣除,也有針對個別納稅人的特殊扣除,此外,還有撫養、教育、醫療等社會性扣除。

目前對於該稅制的最大質疑在於,其在收入分配調節功能上有所弱化。

英國

英國是世界上最早實行個人所得稅的國家,1799年就開始徵收。英國個人按所得稅分類規定的所得,扣除必要費用後加以彙總,再統一扣除生計費用後的餘額。允許扣除的生計費用包括:基礎扣除、撫養扣除、勞動所得扣除、老年人扣除、病殘者扣除、寡婦( 鰥夫)扣除和捐款扣除等。這些扣除項目的金額,按法律規定,每年隨物價指數進行調整。

2007年3月,英國政府宣佈,從2008 年4月起,將個人所得稅基本稅率從22% 減至20%,為75 年來的最低點。

英國在2012-2013年度新財政預算中大幅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徵點至年收入8105英鎊(約合8.11萬人民幣),幫助普通勞動者提高收入。

日本

日本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在調節民眾實際收入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早在1887年,日本就開徵個人所得稅,現在個稅收入約佔總稅收的三分之一,是第一大稅種,在個稅的設計和徵收管理上具有豐富經驗。

日本的個人所得稅法規中,採用較為合理的累進稅率。除了完善的稅制,日本把“誰來收”“如何徵收”放在更為重要的位置。民眾或許對各路政客一會一變的稅收政策有所不滿,但是卻很少人抱怨“有人該交的稅沒收”。而且,一旦被日本稅務部門起訴就等著坐牢,定罪率接近100%。

根據日本現行的個人所得稅法,“繳稅收入”0—195萬日元(約12.6萬元人民幣)的部分,稅率為5%;195萬—330萬日元的部分,稅率為10%;330萬—695萬日元的部分,稅率為20%;695萬—900萬日元的部分,稅率為23%;900萬—1800萬日元的部分,稅率為33%;1800萬—4000萬日元的部分,稅率為40%;4000萬日元以上的部分為45%。

韓國

為照顧低收入人群和弱勢群體,韓國在徵收個人所得稅方面採取免徵、低稅率、所得扣除等措施。 韓國個人所得稅的“免徵點”是年收入1500萬韓元(約9.2萬人民幣)以下的家庭(以四口之家為標準)和年收入482萬韓元以下的個體營業者。而所得扣除指的是給予一些費用優惠或免徵所得稅,其中包括一部分家庭生活費、醫療費、學費、保險費、特殊稿費等。

一般的納稅標準為:年收入1000萬韓元以下稅率為8%,收入越高稅率也越高,8000萬韓元以上的稅率為35%。

澳大利亞

澳大利亞個人所得稅收實行超額累進稅率,如6000澳元以下免稅,6000澳元至2萬澳元之間為17%,2萬澳元至5萬澳元收入稅率為30%。收入越高,個人所得稅率越高。

中國

1980年9月,我國公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我國的個人所得稅制度開始建立。同年12月14日,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公佈了《個人所得稅施行細則》,實行了僅對外籍個人徵收的個人所得稅。1986年9月國務院發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收入調節稅暫行條例》,我國開始對本國公民的個人收入統一徵收個人收入調節稅。個稅起徵點為800元/月。

2018年8月31日,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通過。起徵點確定為每月5000元。新個稅法在扣除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增加了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等。

總之,世界各個國家都在努力發揮個人所得稅的收入分配調節作用,以緩解收入差距擴大,體現社會的公平、公正。個人所得稅在不同的國家雖然採取的制度不一樣,但結果都是想調節各個階層的收入差距,使每一個國家的公民都能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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