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7 寧夏交通運輸廳原副巡視員張興國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寧夏交通運輸廳原副巡視員張興國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批准,自治區紀委監委對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原副巡視員張興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張興國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張興國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性質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監委研究,並報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張興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對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其涉嫌犯罪所涉財物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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