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0 右江案件「2018040」右江區人民檢察院首創:“訴訟式審查”+帶案“家訪”取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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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砍伐自家種植的杉木還需要獲得林業主管部門的審批,所以才犯了錯誤。現在家中只有我和母親兩人,母親癱瘓多年,如果我被批捕,就沒人照顧她了。

犯罪嫌疑人張某在“訴訟式審查”現場會上對主辦檢察官說道。5月15日,右江區檢察院經過召開“訴訟式審查”現場會、帶案“家訪”等,對涉嫌濫伐林木罪的犯罪嫌疑人張某做出不批准逮捕決定。

案件詳情

2017年11月份,百色市右江區的張某在未經林業主管部門審批的情況下,擅自僱請民工砍伐自家種植的一片杉樹林。經林業技術員實地清點計算,被砍伐的杉樹面積共5.43畝,折立木蓄積量共19.3000立方米。2018年5月公安機關以涉嫌濫伐林木罪將該案提請右江區人民檢察院進行審查逮捕。檢察官在審查案件後,決定對該案啟動“訴訟式審查”程序,並於5月15日召集偵查人員、援助律師、犯罪嫌疑人召開了“訴訟式審查”現場會。

“訴訟式審查”現場會

檢察官在核對參與人身份,告知犯罪嫌疑人權利和義務後,對案件的基本情況進行了介紹。偵查人員及援助律師對偵查機關指控部分事實進行了質證、辯論。在逮捕必要性審查環節,犯罪嫌疑人向檢察官提出自己並無犯罪故意,砍伐杉木是為了更換樹種重新種植,並非為了販賣獲利。而且自己是主動投案自首的,已經充分認識到自身行為的錯誤性、嚴重性。現在家中只有自己和母親兩人,母親正癱瘓在床無人照顧,為了照顧母親,懇請檢察機關對其不批准逮捕。檢察官在得知這一情況後,當即決定與援助律師一同到張某家中“家訪”核實情況。

右江案件「2018040」右江区人民检察院首创:“诉讼式审查”+带案“家访”取实效

“訴訟式審查”現場

帶案“家訪”

檢察官一面與張某母親交談,瞭解其身體狀況、查看病歷核實病情;另一方面,通過走訪張某鄰居,瞭解張某思想狀況、平時表現及張母身體狀況。通過“家訪”,檢察官瞭解到張某母親確實癱瘓多年,生活無法自理,張某平時也表現良好,為人正直,與鄰居相處和睦。

右江案件「2018040」右江区人民检察院首创:“诉讼式审查”+带案“家访”取实效

檢察官查看犯罪嫌疑人母親病歷、瞭解其身體狀況

右江案件「2018040」右江区人民检察院首创:“诉讼式审查”+带案“家访”取实效

檢察官查看犯罪嫌疑人母親病歷、瞭解其身體狀況(2)

右江案件「2018040」右江区人民检察院首创:“诉讼式审查”+带案“家访”取实效

檢察官與律師到犯罪嫌疑人家中進行家訪

最終,根據案件事實和證據,並結合張某家庭實際情況,該院認為犯罪嫌疑人張某涉嫌濫伐林木罪,但其系初犯,且有自首情節,認罪態度好,確有悔罪表現,對其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故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張某不批准逮捕。

據瞭解,此案是該院運用訴訟化程序辦理的第7例刑事案件。在以審判為中心背景下,該院主動適應刑事訴訟改革要求,積極探索審查逮捕訴訟化改革辦案模式,首創性地將“訴訟式審查”與帶案“家訪”相結合,打破傳統封閉的審查形式,以一種群眾“看得見的方式”來辦案,確保檢察官辦理審查逮捕的準確性,凸顯程序正義,進一步樹立檢察機關審查逮捕的公信力與司法權威。

文字|文玉丹

圖片|文玉丹/楊 玲

審核|張馨月

THE END

右江區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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