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8 连载第43讲成本法与权益法|清华名师肖星的财务课读书笔记

上篇笔记我们认识了长期股权投资,知道了长期股权投资和作为金融资产记录的股权投资有什么不同,了解了长期股权投资的三个类别,知道了三种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成本法、权益法和合并报表。还有一种是归入金融资产核算的股权投资。这篇我们就具体介绍一下成本法和权益法。

连载第43讲成本法与权益法|清华名师肖星的财务课读书笔记

首先,来看看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概念。

成本法顾名思义,就是投资的价值总是等于最初的投资成本,被投资企业的盈利亏损都不反映在投资方的报表上,只有被投资企业分红,会作为投资方的投资收益。

当然,按照成本法记录的长期股权投资有减值问题,也就是每年年末要进行减值测试,如果认为发生减值,就要计提减值准备,这个减值准备会降低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同时也会记录“资产减值的损失”,从而减少当年利润。如同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减值一样,长期股权投资做为一种长期资产,也同样适用资产减值(长期资产减值)一旦计提就不得转回的要求,但是同样,企业如果把已经计提减值的长期股权投资卖掉,就相当于把计提的减值转回了。

比如某上市公司有一项2720万的长期股权投资(指账面价值),该公司把这个投资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这样它的账面价值就减成0了,之后把这项投资以2720万的价格卖掉,账面价值2720万的投 资卖了2720万,本来是没有账面利润的,但是由于第一年计提了2720万的减值,这项投资的账面价值就变成0了,把账面价值为0的投资按照2720万卖掉,就会产生2720万的投资收益。显然,第二年2720万的投资收益来自第一年减值2720万带来的损失的转移。第一年计提2720万减值的情况下,第一年利润因此减少2720万,这样的基础上才导致第二年确认了2720万的投资收益,所以这仍然是一个利润在不同年度之间进行转移的一种方式。

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不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要根据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状况每年调整,比如持有被投资企业15%股权,如果被投资企业当年盈利1个亿,投资方就记录1500万元的投资收益,同时长期股权的价值也增加1500万,因为相当于投资方对被投资企业增资了1500万。

但是如果被投资企业将1亿利润中的5000万元作为股利发放,投资方持有15%股权就会获得750万元的利润,这时股利750万相当于是把750万的投资从1500万增资中拿回来,所以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就应该在刚才增资1500万的基础上减少750万,但是分红不影响这个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

很明显可以看出来成本法和权益法不一样,具体来说,我们会发现二者在利润方面的差异主要在于被投资企业的利润是否影响投资方的盈利亏损。在成本法下,投资收益只跟被投资企业分红有关,而与被投资企业的盈利状况无关,就好像在投资方和被投资方之间建了一道防火墙,将二者的利润隔离了;权益法则不同,在权益法下,被投资企业的盈利乘以投资方的持股比例,直接记录为投资方的投资收益,被投资方的分红反而不作为投资收益记录,所以投资方和被投资企业利润是直接连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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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期股权投资价值方面,成本法和权益法也有很大区别。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始终等于初始投资成本,唯一产生影响的是减值;而在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每年根据被投资企业没有分配的那部分利润进行调整。因为我们记得它是先把被投资企业的盈利乘以持股比例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但是分红的部分要减掉,所以它是没有分配的那部分利润乘以持股比例来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

当然,权益法记录的长期股权投资也有减值问题,在减值方面,成本法和权益法具有相同的原理,只是权益法核算的情况下,已经根据被投资企业的盈亏情况调整了投资的价值,所以需要进一步计提减值的可能性相对较小。

不过,有的同学可能会想到一个问题,就是如果被投资企业一直亏损,甚至超过了原始投资怎么办。比如最初投入1000万占有某公司10%股份,被投资方每年亏损5000万,10%就是500万,这样第一年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就要因为被投资方的亏损而减少500万,第二年继续减少500万,两年下来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就减为0了,第三年被投资企业又继续亏损,那长期股权投资岂不是要变成负数了?会计准则规定这个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最多减少到0就不再减少了。

由于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差异,一些公司可能会根据二者会计处理方法的不同选择投资时的持股比例。比如上海汽车就曾经将持有的通用汽车的股权比例从19%增加到20%。

这是因为一般而言,人们将20%作为是否能够对被投资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界限,在旧的会计准则中,20%以下的持股按成本法记录,按新的会计准则,低于20%的持股按金融资产记录,但是因为通用汽车不是上市公司,公允价值难以取得,所以这个金融资产可以按初始投资成本计录,这样一来,本质上在新旧准则下对这种投资的会计处理是非常相似的。通用汽车盈利状况良好,但是持股19%时,在新旧准则下都是按初始投资成本记录这个投资,通用汽车的盈利就不会体现在投资方上海汽车的报表上,此时增持1%的股份达到20%,就可以将核算方法变成权益法,从而通用汽车盈利1亿时,上海汽车记录2000万的投资收益。当然,也有上市公司将原来持股20%的投资减持1%,变成19%,在旧准则下这样做可以达到将会计核算方法从权益法改变成成本法的目的,在新准则下这样做可以把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改为金融资产,无论是哪种情况,都不体现被投资企业的盈亏。

总结

今天我们主要介绍了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含义,特别是对比了两种方法对利润数字和长期股权投资价值的不同影响。我们知道成本法和权益法最大的区别是被投资企业的盈亏是否影响投资方报表,成本法下被投资企业的盈亏不影响投资方利润,但是权益法下被投资企业的盈亏会直接反映在投资方的报表上。

再加上新会计准则将没有控制权、共同控制权,也没有重大影响的投资作为金融资产核算,如果被投资企业为非上市公司,实际上还是以初始投资成本记录投资价值,因此,企业在确定持股比例时,也要考虑不同持股比例对应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产生的会计数据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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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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