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民警扶大媽被訛,大媽該得到諒解嗎?

Sky6964


對於這種人絕對不能諒解!諒解無形當中就是對此類行為的縱容,以德報怨、何以報德?

這一大家子真不是一般的無恥,還好有監控視頻自證清白,要不然面對這樣的無賴真說不清楚,而且這一家子人無恥程度可謂登峰造極,稍微有點羞恥之心的人看過監控視頻之後也會恨不得找個地洞鑽進去了,但是這幫沒臉沒皮的竟然還能恬不知恥的說出就是警車嚇的這種鬼話,真是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就這樣算了嗎?僅僅進行道德譴責就夠了嗎?遠遠不夠,這幫人如此行徑不僅僅是缺德行為,更是違法行為,強烈建議依法予以懲處!


第一:至少已經構成治安案件,可以依照治安處罰法進行處理!

從目前這幫人的行為來看,他們涉嫌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而且還具有明顯的敲詐勒索的特徵,如果還有在警局裡撒潑耍無賴等行為,就屬於尋釁滋事了,這些行為從目前來看就算構不成刑事責任至少是違反《治安處罰法》的,可以依法進行拘留並處罰金。

治安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相關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治安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相關規定:

敲詐勒索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第二:還涉嫌構成詐騙罪或敲詐勒索罪,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這幫人索要的錢財超過一定的限度就涉嫌構成詐騙罪或敲詐勒索罪,具體適用哪個罪行需要看具體情節。

刑法第266條關於詐騙罪的相關規定: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詐騙罪相關司法解釋: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刑法第274條關於敲詐勒索罪的相關規定: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敲詐勒索罪相關司法解釋: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心安理得君


一鍵代償觀點:這種訛詐行為已經涉嫌敲詐勒索,索然情節較輕,但也應該進行治安管理處罰。

事情簡介:

5月27日,胡警官在出警時看到一位大媽在轉彎時由於車速過快而摔倒,於是胡警官趕緊上前攙扶。在詢問得知大媽沒事後,胡警官也開車離開。然而沒想到,過了幾天後,一位自稱是大媽親戚的人來到警察局稱是胡警官撞倒的大媽並要求賠償,而當調取監控記錄發並非警察撞倒大媽時,該男子又成是警察嚇到了大媽。最後,該男子訛詐不成,被警察反被批評教育一番。

從監控畫面上,很明顯是大媽自己摔倒,這摔倒和警察真的是沒有一點關係。若不是有監控畫面,估計這真的是解釋不清楚了。但是,這“批評教育”的處罰顯然是有點輕了。

敲詐勒索意圖明顯

從整個事件上來看,該男子的行為已經明顯超出“誤會”的範疇了,說是故意敲詐勒索甚至都有點輕了。因為,在沒有看監控之前,該男子是一口咬定是民警撞了這位大媽,而在鐵證面前,該男子非但不承認錯誤,反而又改口說是警車嚇到了大媽,才導致大媽摔倒。這真的可謂是變臉比變天還快了。

說難聽一點的,這種胡攪蠻纏的人就應該行政拘留幾天好好教育一下。這種睜眼說瞎話,並且故意訛詐的行為著實有些可惡了。

該男子的行為應該被記錄在案

然後,咱們從社會影響性的角度來說一下,因為在這件事中被訛的對象是警察,並且還有充足的監控證據。所以,該男子應該還算是老實。但是,很明顯,這態度已經是很囂張了。

那麼,假設這次扶老人的不是一名警察,而是一位普通人,並且沒有監控。就按照這位男子的態度來看,指定是要訛錢的。說現實一點,就單單是這次,造成的影響就已經惡劣了。

並且,就按照該男子當前的態度來看,真的很難讓人相信他以後不會再訛人。

所以,對於這種人必須把這次“訛人”信息記錄在案,如果下次這種人身上在發生類似的糾紛,並且也沒有證據的話,那麼就可以以這次的事情來作為參照。

當然,如果下次糾紛中也有證據表面該男子是故意“訛人”那麼就不能再以批評教育處理了,而是應該以敲詐勒索處理,這也是社會正義的體現。

我們生活在法治社會里,只有我們人人都遵紀守法,我們的社會才會更加和諧穩定;只有對不法行為進行嚴厲打擊,才能更有利於維護公平正義。


一鍵代償


生活小世界解答:首先為民警們路見困難,勇於助人點個贊👍,民警們不單是做好事,而且還不留名,這種精神值得大家學習;但是反觀這位大媽及其家人的做法,只能夠用“以怨報德”來形容,自己有困難別人幫助你的時候,不是想著報答,反而“倒打一耙”,這種做法不可取。


在5月27日下午,淮南鳳臺縣派出所接到警情之後,胡警官和司機一同出車趕往現場,他們剛出派出所沒有多遠,大概幾十米,就看到一輛三輪摩托車因為轉彎時候的速度太快而摔倒在前方的路口。


胡警官說:覺得她可能摔得挺重的,就和司機趕緊下車查看,當時候整個三輪車都砸在了大媽的右腳上,當時候大媽都站不起來了。


他們就問她要不要給她送醫院去,她說不要;可能當時她覺得還好,大媽表示自己能夠走,因為急著出警於是胡警官和同事就把大媽和摩托車一起扶起來,然後就出警了;胡警官說:我們出警回來後還看到她在附近的一個小診所裡包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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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小世界


碰瓷碰到交警身上,論作死的10086種秀法。

據上游新聞消息,近日,安徽鳳台公安在線民警出警時看到一位騎著三輪車的大媽摔倒在路口,立即下車去扶,沒想到兩天後大媽的親戚跑到派出所說大媽是被警車撞倒的。

據瞭解,鳳台民警出警時,正好遇到一位騎著三輪車的大媽摔倒在路口。正在出警的民警毫不猶豫下車,將老婦攙扶起來,並詢問是否需要送醫,老婦爬起身來說沒事沒事,民警見她並無大礙,遂上車離開現場繼續出警。

原以為這件做好事不留名的事情就這麼過去了,但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兩天後,這位摔倒的老婦的親戚竟跑到派出所,說老婦是被警車撞倒的。

這會民警麻煩了,大媽以及家人一大堆,非要死磕,說交警撞人。但紙終究包不住火,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交警直接調取了當時的監控,錄像顯示當時大媽自己騎車到底,然後交警才開車路過,整個過程都不曾出現剮蹭碰撞,是大媽自己摔倒。這下好了吧,沒有什麼理由了。

結果這些人出去合計了一下,回來反咬一口,說交警嚇到大媽了才導致大媽摔倒。隨後民警對其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

很多網友表示,這現在碰瓷的已經不擇手段了,連交警都不放過,方案一失敗還有方案二,簡直就是一個有組織有紀律,還有套路的碰瓷組織啊。

雖說最終交警諒解了大媽,但是大媽這種行為真的令人不齒,不但在法律說不過,而且這樣造成的社會影響太大。大媽弄了一頓結果就這樣結束了,犯錯的成本太低,這本身就給了犯錯者機會,希望大家都能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共建和諧社會。


小拉車


對於這種惡意訛詐行為,絕不能僅僅進行簡單的匹配、教育,而應該採取法律手段對訛詐者追責。

先一起來看看事情經過

5月27日,淮南鳳台民警出警途中,見以騎三輪車大媽摔倒,立馬上前扶起。並詢問是否要就醫,大媽說沒事,民警便駕車離開。哪知5月29日,一名自稱大媽親戚的男子到派出所,聲稱是民警撞倒了大媽,摔傷腿。民警調取監控證明了清白,男子先是啞口無言,後又稱是大媽看到警車被嚇摔倒的。民警對其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

筆者觀點:

此事雖小,但對社會良性發展造成的危害意義極大。

如今,此種類似的惡意訛詐行為愈演愈烈。究其原因,極其關鍵的一點是,因為訛詐者這種道德敗壞的訛詐行為——零成本。如果訛詐成功,獲得了索賠就賺到了。即使訛詐失敗,對於訛詐者來說,也沒有一點損失,大不了扭頭走人。

也正是這個原因,越來越多的無良人等加入了惡意訛詐的行列。出現了很多善意幫助別人者,反被訛的事例。

而這種醜陋行為造成的直接惡果是,使如今的不少善良之人,在看到別人需要幫助時,卻不敢輕易去出手相幫。擔心做了好事,反被訛。這些訛詐者的唯一目的,就是為了索賠、敲詐好人錢財。為了錢,這些人寧願將臉皮撕去踩在腳下,寧願讓良心變黑,寧願缺德,寧願讓別人戳脊梁骨。

對於這些訛詐者而言,所有的指責、譴責都沒用。他們為了錢,也不在乎這些。唯一能夠抑制這些惡行的,只有法律。

對於此類事件,在證明好人無錯之後,更重要的是不能就此不了了之。而應該反過來以敲詐勒索罪,追究訛詐者的法律責任。並且,讓他們對好心出手幫助者,做出精神損失費等經濟賠償。

對於惡人的惡行,置之不理等同於放縱、支持,會使這種惡行得到越來越多人效仿,危害讓人,破壞社會安寧。

之前,這些人只是訛詐普通百姓,如今,竟然猖狂的跑進派出所對民警進行訛詐。這是公然的藐視執法者、藐視法律。如若再不對誒類犯罪行為加以嚴厲打擊,連警察都受到威脅了,老百姓還怎麼能安心生活呢!

最後,要奉勸那些惡意訛詐之徒,如果不加以悔改,第一次你摔倒了有人扶。日後,假如犯病等原因再次摔倒,真正需要別人幫助時,將沒有人再敢向你伸出援助之手。到那時,你將由於你或家屬的一次訛詐而失信、可能丟掉性命!為了自己及家人,如果你們的心還是紅的,希望你們能夠摸著良心做人!

大家對此次警察遭訛詐的事件有什麼看法呢?

【謝謝朋友們耐心閱讀,歡迎關注、評論等,發表看法,一起互動交流!】


龍族社


民警接到電,某處出了險,隨即把車駕,火速趕往前。誰知剛出門,還來走多遠,就見一大媽,騎車一溜煙,三輪像發瘋,陡然一邊偏,車翻人倒地,摔得蠻實嚴。



民警為人民,停車靠一邊,上前急扶起,詢問暖語言。大媽人站起,說沒傷一點,你去辦你事,不必為我轉。


民警心放下,開車駛向前。誰知不久後,所裡鬧翻天。大媽兒子到,怒把民警冤。說了撞了娘,趕忙賠償錢。當即監控調,證據頓齊全,完全是誣陷,一派惡胡言。

真相雖大白,仍然頭不蔫,又道是被嚇,才會滾一邊。鴨死嘴巴硬,一點不聽勸。

如此兒子歹,真是膽包天,民警也敢訛,惡毒又陰險。送你五個字,要錢不要面!


平淡人生一帆順


民警扶大媽被訛,大媽該得到諒解嗎?

我不知道事情的經過,我看了簡單的報道。

我真的想不明白了!現在警察扶摔倒的人都要訛,這是怎麼啦?

竟然摔倒的大媽說沒事,為什麼兩天後親屬會找到民警要個說法?

前幾天看的騎摩托車摔倒,公路局賠賞。

我還看到朋友喝酒出了事有人賠賞。

喝醉酒闖到停放汽車院子裡死亡賠賞。

今天看到警察叔叔扶摔倒的大媽要賠賞。

連警察都不能扶摔倒的人,想想都很可怕。

這位大媽不能得到諒解。

這位大媽是有行為能力的人。

這位大媽是有現在監控出事故的當事人。

如果原諒了這位大媽。是對人民警察的侮辱。

如果原諒了這位大媽。我覺得是倒退。

如果原諒了這位大媽。是對扶摔倒人的人是羞辱。

我們不應該為摔倒的人叫傳統的美德丟棄。

這件事不是一位大媽的事。

我覺得這件事是牽扯到整個社會風氣!

連警察叔叔都不能扶摔倒的人真的很痛心!

這是我的看法和說法。

朋友請你和我一起討論。

我是老年人,不能因為年齡讓倫理道德倒退。


春韻劉姥姥


這種事情必須要立法了。中華文明幾千年,真沒看到有史記載因做好事被訛詐的,也就是最近十來年出現的怪事,為什麼?

生活壓力太大,貧富差距過高。使得一些人想快速致富,南京法官的驚天一判,給了這些人一個發財的機會。

違法成本太低,假摔訛詐現在還沒有立法,所以他們連違法都算不上,最多是道德譴責,而他們早把道德當草紙丟了。

其實,這種訛詐的性質可以用一個比喻。小偷進屋想偷點東西,如果主人不在,那就要什麼拿什麼。如果剛好主人回家,那就說:走錯門了。




好攝農夫


不值得同情,同情訛人者就是助長壞人繼續違法的人,讓好心人心寒以後誰還敢做好事,連做好事都要付出代價;這世界還有天理嗎。必須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公正處理能給善良的人一絲安慰,讓訛人者停住腳步。


美好未來61148146


為什麼都被訛詐了就是不告他呢?1因為沒有金錢交易,達不到告敲詐罪。2,都是一群怕事人,寧願少一事也不要多一事。3,心裡素質不過關。被訛詐了,只會自己悶自己,卻不知道找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4,證據不足前,被訛詐了都會受到道德譴責,心裡壓力大。5社會老實人太多,如果是跟訛詐者一樣的德行,估計不是被訛,要反過來賠錢才能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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