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4 荆州首例超速入刑案件!你还这样开车吗?

荆州首例超速入刑案件!你还这样开车吗?

日前,高警查获荆州市第一起超速入刑案件。

2月8号早上9点,荆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警察支队江北大队民警在录入车辆超速违法行为时,发现车牌号为鄂D开头的一大型普通客车于2月7号中午12点,在江北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有严重超速违法行为。

由于大型营运客车超速属于严重交通违法,当时该车行驶速度达到122公里/小时,超过限速55%,该驾驶员已涉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队民警当即引起重视,并分派专人进行调查处理。

最终,客车司机覃某主动到江北大队大队部接受调查处理。

经过询问,覃某陈述:2月7号上午,他驾驶荆州至岳阳的公路客运车辆,从沙市出发开往岳阳。因地方公路交通拥堵,于是选择改走江北高速转随岳高速前往岳阳。

路上心中担忧客车晚点,且道路通行条件良好,所以抱着侥幸心理超速行驶了,现在回想起来,也是悔不当初。

荆州首例超速入刑案件!你还这样开车吗?

据了解,覃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

3月9号,该案已受案并立案侦查。目前,覃某已申请取保候审,等待进一步处理。

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他可能面临刑事拘役的严重处罚。该当事人涉嫌危险驾驶,或将成为荆州地区首例因超速入刑的案件。

新闻多一点:

►超速事故多发生在什么情况下?

根据超速事故数据分布来看,在城市公路、二级公路发生超速事故的比例相对较高;在全天发生的超速事故中,18时-21时事故发生相对集中;各车辆类型中,私家车发生超速事故最多;相比1年以下驾龄的驾驶人,6-10年驾龄的驾驶人发生超速事故较多。

►校车、客车严重超速已纳入危险驾驶罪!

2015年11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中,就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同时扩大了犯罪主体范围,规定了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也同样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超速会受到什么处罚?

扣3分: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以上不足20%,罚款50元,扣除驾驶证3分。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10%以上不足20%,罚款200元,扣除驾驶证3分。

扣6分: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超速20%以上不足30%,罚款50元,扣除驾驶证6分;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超速30%以上不足50%,罚款200元,扣除驾驶证6分。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20%以上不足50%,罚款200元,扣除驾驶证6分。

扣12分: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超速50%以上不足70%,罚款500元,扣除驾驶证12分,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超速70%以上不足100%,罚款1000元,扣除驾驶证12分,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超速100%以上,罚款2000元,扣除驾驶证12分,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50%以上,罚款2000元,扣除驾驶证12分,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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