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3 关于暂停全县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现场业务办理的通告

广大办事企业、群众: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要求,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同意,决定暂停县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分中心、交警分中心和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窗口现场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网上办事”和“不见面审批”。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暂停线下窗口业务办理


自通告之日起,暂停县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分中心、交警分中心和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窗口现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恢复办理时间另行通告。


二、全面推行“网上办理”和“不见面审批”


1.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站点切换至淄博市沂源县或相应镇办),完成用户注册及实名认证,选择需要办理的事项,查看办事指南,选择网上申报,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申请材料,拨打窗口咨询预约电话进行对接,按照工作人员指导将材料修改完善,同时工作人员会协助您联系EMS快递上门取件,并将结果证照送件上门,办理进度可随时网上查询。

2.您还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官网、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温暖淄博人社”手机APP、“淄博人社”微信公众号、“淄博医保”手机APP、淄博市住房公积金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山东省公安厅官网出入境服务平台、“爱山东”APP等,在线办理税务、人社、医保、公积金、出入境证件等相关业务。

3.企业信息(档案)查询等事项可直接通过电话咨询,并通过EMS邮寄申请材料,待审批后办理结果免费快递邮寄到家。


三、特殊事项预约办理


对确需到现场办理的业务,需进行事前预约。请您务必提前拨打咨询电话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到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相应窗口办理。电话预约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请您进入大厅时严格落实各种防控措施,规范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接受体温检测,出示身份证件,做好登记。不佩戴口罩或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将暂不允许进入大厅办理业务。


广大办事企业、群众,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沂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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