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小偷進我家偷東西不小心摔死了,我什麼也不知道在睡覺,需要負責嗎?

山裡膘客


我又發現您是分批次邀請的,別的答主已經答過好幾天了,我今天剛剛接到您邀請。

你們的題目說“小偷進我家偷東西不小心摔死了,我什麼也不知道在睡覺,需要負責嗎?”這題的情況不是真的,是編的吧?

因為,有點奇怪喲。

您的家是個什麼樣的狀態?

他為什麼會摔死?

平地能摔死嗎?

他滑倒,摔死了嗎?

您怎麼知道他是摔死而不是別的原因死呢?

您一個人在家嗎?

如果確定如您所述,他是摔死了,不管他在您家還在別處,他自己摔死了,他自己負責任,跟您沒關係。

您要知道,您要不要負責,是基於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是基於您存在過錯。

如您所述,您在睡覺,小偷進您家,那過錯的是小偷,而不是您,您在自己家愛做什麼做什麼,睡覺是很正常的行為。

您沒有義務去照顧小偷,去盯住小偷,告訴他:你要注意安全啦,地下滑,這都不是你的義務。

法律也不可能去規定一個入侵的小偷的安全、生命權健康權由屋主來負責。

所以,您既沒有過錯,又沒有法律規定的義務,您不需要對入侵的小偷負任何責任。

相反的,您可以要求小偷的家人,就小偷死在您家所導致的房屋貶值、精神損害,等等,在小偷的遺產的範圍內予以賠償。

建議您一定要這麼做。

因為您要求小偷家屬賠償,至少可以抵消小偷家屬的訛人動機。

這事您不用負責,是既不用負民事責任,也不用負刑事責任。

小偷自己負責。


陳群律師


這個問題本來還真不是個問題,只要能證明他就是來你家偷東西的小偷,那麼摔死也白死和你半毛錢關係也沒有。

但是,既然你提出來了也就真成了問題,為什麼呢?

首先,你得證明他是小偷,而不是你劫持的人或者其他受害者。

其次,你得證明他是自己摔死的和你無關,因為一個人如果平地摔死那麼聲響一定不小,你要說你沒聽見應該解釋不了。

再次,現場保護好了沒有?畢竟是死人了,不是一句他是小偷就能說清楚的。如果現場證據被破壞,那可真不好說了。

當然,如果這就是一個小偷私闖民宅偷東西,那麼他摔死了完全是咎由自取。一方面法律不保護他入戶行竊的行為,另一方面戶主和小偷的死之間不存在客觀聯繫。所以,戶主無需擔責,小偷死了白死。如果小偷家屬因此訛詐,應該按照敲詐勒索對其進行處罰。

再說點題外話。

我今天看到一則新聞之後,真不敢隨便否定一個看似不合理的問題了。

12月10日,河南省柘城縣一學校,三名七年級學生圍毆一名同學,不料先動手的劉姓學生打人後卻突然倒地猝死。隨後其家長到學校門口拉橫幅“維權”,要求“還我孩子命來”。


夜雨如書


小小小百科全書觀點!

照現在的社會來看,你需不需要負責這個具體還得看實際情況界定。但肯定的是你有麻煩了。最近這種人在家中坐,鍋從天上來的事可不少啊。都是莫名其妙的就倒了黴了。


從之前的遊客到果農園裡有水果,結果農藥中毒死了。遊客家屬把果農給告了,要果農賠償,理由是果農沒有註明哪些有農藥,哪些沒農藥。並且還沒有標明別人不允許偷吃。你想想這事有多麼可笑,果農在自己家裡給自己的果樹上農藥,結果小偷偷吃水果死了,完了還賴上了果農。你說這是不是倒打一耙。偷還有理,你說這道理能說得通嗎?


再有小偷爬樓偷竊,結果業主的防盜欄沒裝牢,結果小偷摔死了。小偷家屬也是馬上告了業主怪業主防盜欄沒裝緊才導致的小偷身亡。你說這業主冤不冤。

還有之前熱度剛過去的一個老頭砸開工地強偷工地鋼筋,結果老頭被自己砸開的牆給壓了。老頭家屬把開發商給告了,理由就是工地沒標明不可以砸牆。哈哈。當時看到這個新聞笑的我都岔氣了。偷東西自己受傷了還這麼強詞奪理的真少見



再有剛發生的老太太超市偷東西,結果自己因為愧疚引發高血壓病到了。老太太兒子就訛上超市了。要超市賠20萬。這也是窮瘋了。偷完人家東西還要餓人家。也是沒王法了。


說了這麼多案例,一是告訴你你太倒黴了。另外就是告誡大家保護好你們看到的每一個小偷,因為這些人現在惹不起啊。遇到小偷最好配合小偷偷竊你的東西,否則小偷偷完你東西還要訛你。這誰受的了啊。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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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需要負責的!必須小偷家屬負責賠償”,小偷死在家裡,你的房子因此你住著也會感覺不舒服,自然你想賣掉也會大打折扣,甚至根本賣不出去,這麼大損失自然要小偷的個人資產受益人來承擔賠償精神損失費和房屋貶值損失,對於小偷的死堅決不承擔任何責任!


小偷入室盜竊,本就屬於個人行為,而且是對他人實施侵害的違法行為,小偷既然做了這種極具風險的行業,出任何結果都屬於他個人做出的選擇,與他人無關,又怎能讓他人負責吶!

小偷入室後自己滑倒,屬於對室內環境的不熟悉所致,也屬於自己不小心所致後果,與他人沒有任何關係,這裡是沒有說具體滑倒死因,但即使是房主無意中灑在地上的水或油導致摔倒,也依然與房主無關,因為在自己家裡怎麼做都沒有錯,小偷不來又怎會摔倒?


很多案例,如有一方出現傷亡,哪怕即使是理虧的一方,也會藉助“我死我有理”的概念成為了弱勢一方,對本就可能是受害者一方不是威脅就是索賠,導致很多人有理都講不出,希望法律對於任何實施違法犯罪過程中的人不給予享有人權,出任何結果都由其個人負責,受害者和見義勇為者無需承擔任何責任,這才是對違法行為最有力的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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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我得福


月黑風高夜沉沉,樑上君子撬我門,翻箱倒櫃錢物尋,誰知咱是貧窮人,餐管餐來頓搞頓,餘錢剩米沒一文。小偷無奈難氣憤,又爬窗戶欲偷鄰,誰知生禍很不幸,墜落樓下命歸陰。

是夜白日在勞動,一晚呼嚕眼沒睜,應驗民間一句話,人睡如死好逼真。待到樓下哄哄鬧,才知出了大事情。公安敲門人才醒,問我實答搞不清。



老子一沒欠你債,二沒與你沾故親,不請自來把門上,只是睡死沒歡迎。家中雖沒錢與物,確是苦力錢難掙,不過爛衣廢品足,偷去也可賣幾分,何必嫌棄鄰家滾,結果活人變死人。


這個我有啥責任,光頭爬蝨不用爭,就是一個二五百,也把此事策得清。不過鄙人良心善,一疊紙錢香三根,送你黃泉路好走,陰間別再苦果吞。要偷就去閻王家,別害平頭老百姓。


平淡人生一帆順


小偷是個職業。正所謂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沒有最無恥,只有更無恥。

老太把鄰居的水仙花當韭菜給偷割,回家包餃子,吃後中毒。起訴法院,被盜者到法院競然敗訴,賠錢了事。

一人到別人家果園偷水果,從樹上掉下來摔傷。起訴果農。果農敗訴賠錢。

小偷到你家,你為什麼不出來攙扶,讓小偷摔倒。更可狠的是競然摔死拉。你罪過大了。

小偷正在工作時,你不能打擾,以免驚嚇到小偷,受驚嚇心臟病發作,你就成殺人犯拉。

記住小偷不能追,小偷一著急,跳到河裡,你就貪上時拉。

以上是在搞笑。不可當真。

小偷進你家盜竊以經違法犯罪。摔死是業物不精。死是咎由自取。小偷摔死一個少一個。

小偷家裡人要告你,讓他們隨遍告。家裡出個小偷知到羞恥,還有臉出來鬧事。不用擔心。法律是保護好人的工具,也是懲治壞人的利器。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洛陽張鼕鼕


小偷進我家偷東西不小心摔死了,我什麼也不知道在睡覺,需要負責嗎?

這問題問得真是很有水平呀,而且底下還有那麼多人一本正經地回答,看來大家都挺不容易。

小偷進屋偷東西不小心摔死,這事肯定跟你沒有關係,即便你不是睡覺,也無需為其負責;相反,如果你怕惡人先告狀,可以告小偷非法闖入民宅,行竊,先發制人一般都會有比較明顯的效果,至少多少可以預防家屬訛詐。

首先,小偷進屋偷東西,非法闖入民宅,本身就是違法犯罪行為,不管偷沒偷成功,其行為都已經觸犯了法律,法律不保護任何壞人。小偷作為盜竊犯,其所作所為嚴重擾亂了社會治安,如果不摔死,也要抓起來嚴懲!

其次,你在睡覺,完全不知情。你既沒有參與這個過程,也沒有“見證”這個過程,你和小偷毫無人際活動交織,如果房屋不是你的,你完完全全就是一個局外人。這時,不管小偷是在你屋子摔死的,還是在馬路邊上摔死的,都與你一點關係都沒有。

再次,偷東西技術不夠精湛,不小心摔死了,只怪小偷沒這個命活人間。有句話叫“人在做,天在看”,你若不幹壞事,又怎麼會淪落到這種地步嗎?摔死完全是咎由自取,跟其他人沒有關係!

盡做壞事,專搞破壞,嚴重擾亂社會治安,像這樣的小偷,多摔死幾個又何妨?能少一個是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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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文史


大實話:入室盜竊屬於違法行為,不管屋主人知道不知道,都不需要負責。

之前看過一個美國的案例,事情說的是一個印度留學生去美國留學,然後他的一個美國朋友到他家裡玩兒,然後就在浴室洗了個澡,但是,因為浴室的地面太滑,所以就摔倒受傷了。然後,這個美國哥們兒就把這個印度留學生起訴了。本來這個印度留學生感覺,這豈不是無稽之談麼,他自己洗澡摔倒的,怎麼會關我的事,但是,最後這個美國學生卻勝訴了,印度留學生被判賠償3千美金。

雖然,這個錢不是很多,但是確實這件事反映出一個現象,那就是屋主人對其邀請入房間內的人是有責任保障其安全的。而最近,就在網上看到這麼一個案例討論,這個案例背景是:如果小偷入室行竊,但是,因為室內的地面太滑而導致小偷摔倒受傷,或者摔死,那麼屋主人是否要承擔責任呢?

可能很多人看到這個問題就炸毛了,這是哪兒跟哪兒啊,這小偷盜竊還有理了,一分錢也不能賠。確實,從情感上來說我們都會這樣認為。但是,我們也應該明確法律上的責任和義務關係。

首先,就小偷入室盜竊這件事本身來說,這肯定是屬於違法行為。而就法律而言,當一個人在從事違法行為時,其自身的很多權益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比如說,小偷在偷盜電纜時被電死,那麼肯定就不能和一個電工在維修電纜時被電死一樣處理。同樣,在這件事中也是如此,小偷在入室盜竊的時候因為地面太滑而摔倒受傷或者被摔死,那肯定不能和那種屋主人邀請朋友來家裡摔倒受傷一樣處理。

這兩種情況的區別就在於屋主人在受害人受到傷害這件事上有沒有起到有意或者無意的助推作用。因為朋友入室是被屋主人邀請進去的,而這種情況下朋友告屋主人會勝訴,則主要是因為朋友是在我們的建議下進入屋內的,那屋主人肯定是有責任的,這和我們去飯店吃飯摔倒是一樣的。而小偷進入屋內,則不是因為屋主人的邀請,並且,地面溼滑也不是為了故意讓小偷進來摔倒而做的。所以,這種情況下屋主人在小偷摔倒這件事上是沒有任何過錯的。既然無錯,那麼自然就不用對小偷的摔倒或者摔傷承擔任何責任了。

因此,無論是從情感上來說,還是從法律上來說,屋主人都是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可能有人會覺得,這事肯定不需要負責,這還用說嗎。但是,我希望大家知道不用負責是有理有據的,而不僅僅是出於個人情感上的宣洩。畢竟,現在是法制社會,我們就要依法做事。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親,你這覺睡的,惹了多大禍!

小偷進你家了你還在睡,甚至被摔死了,你都不知道!

我嚴重懷疑事情的真實度,如果是真的,那我覺得你沒必要負責。因為小偷本身就是犯法行為,而且你們並沒有肢體接觸,這一切的後果全部是他自己造成的,與你毫無關係啊!為什麼要你來負責?

只能說,人作孽,不可活啊!


善良的君君姐


你當然的負責!我有過經歷:二十多年前,我在廚房做飯,因夏天門開著隔壁剛會走路的女孩進了我家我也沒發現,孩子進來後玩茶几上的水壺燙傷了手,我聽到後趕緊把孩子抱開並喊來她父母,並送醫院。幾天後孩子治好了,她們家要求我賠償醫療費及鉅額精神損失費誤工費等,後派出所進行處理,說事發生在我家裡,我有責任的,賠償對方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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