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8 实名曝光!5月以来,博州这些驾驶者涉嫌酒驾、无证驾驶……

2017年4月起,博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博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定期对典型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以警醒交通参与者。

下面让我们来看看,

5月以来有哪些司机上榜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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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曝光!5月以来,博州这些驾驶者涉嫌酒驾、无证驾驶……

酒驾

1、2018年5月10日22时15分许,巴·巴特尔(男,39岁,温泉县人)涉嫌饮酒后驾驶新E-72955号小型普通客车,在温泉县孟克特南街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2、2018年5月9日16时00分许,叶尔塔依(男,25岁,住博乐市小营盘镇)涉嫌饮酒后驾驶新E-22107号小型轿车,在博乐市青得里大街与顾里木图路交叉路口附近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3、2018年5月9日23时20分许,于军(男,38岁,住博乐市)涉嫌饮酒后驾驶新05-00076号装载作业车,在博乐市北京路与建国路十字路口附近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4、2018年5月9日0时26分许,巴音(男,28岁,住博乐市小营盘镇)涉嫌饮酒后驾驶新E-CC081号小型轿车,在博乐市世纪华庭停车场北门附近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5、2018年5月7日18时50分许,桥林巴特(男,40岁,住第五师塔斯海垦区89团)涉嫌饮酒后驾驶新E-75942号二轮摩托车,在博乐市S305线89团团部附近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6、2018年5月8日0时51分许,张耘(男,45岁,现住博乐市)涉嫌饮酒后驾驶新E-78444号小型普通客车,在博乐市友谊路兴乐广场附近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7、2018年5月5日19时57分许,刘杰(男,34岁,住博乐市89团)涉嫌饮酒后驾驶新E-82719号小型轿车,在博乐市达勒特镇银鑫轧花厂附近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8、2018年5月4日22时20分许,艾奴尔汗·哈山汉(男,32岁,住第五师博乐垦区85团)涉嫌饮酒后驾驶新E-71335号二轮摩托车,在博乐市顾里木图路卡点附近被执勤民警查获。

9、2018年5月5日3时35分许,依拉木江(男,31岁,住博乐市青得里镇)涉嫌饮酒后驾驶新E-21293号小型轿车,在博乐市北京路新友好商场附近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10、2018年5月5日4时53分许,马洋洋(男,26岁,住温泉县哈日布呼镇)涉嫌饮酒后驾驶新E-TX123号小型轿车,在博乐市前进路兴博市场附近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11、2018年5月4日4时13分许,埃可来木·地里木拉提(男,32岁,住温泉县呼和托哈种畜场)涉嫌饮酒后驾驶新E-A1C11号小型轿车,在博乐市青德里大街西部文化广场附近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12、2018年5月3日2时18分许,徐东(男,24岁,住温泉县哈日布呼镇)涉嫌饮酒后驾驶新E-26227号小型轿车,在温泉县八十七团公安检查站附近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13、2018年5月2日22时00分,马秉彦(男,33岁,住温泉县博格达尔镇)涉嫌饮酒后驾驶新F-666FC号小型面包车,在温泉县哈日布呼镇加油站门前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14、2018年5月2日22时59分许,吉仁塔(男,55岁,住博乐市)饮酒后驾驶新E-43966号小型轿车,在博乐市北京路与健康路十字路口附近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15、2018年5月2日16时30分许,董世国(男,44岁,户籍陕西省,现住博乐市乌图布拉格镇)涉嫌饮酒后驾驶新E-73942号二轮摩托车,在博乐市联通路新世纪市场门口附近被执勤民警查获。

酒驾后果

【酒后驾驶将依法受到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罚款1000至2000元,两次酒后驾驶将会被依法拘留】

【醉酒驾驶将受到依法吊销驾驶证,刑事拘役1至6个月,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

无证驾驶

1、2018年5月9日17时 17分许,许小怀(男,44岁,住博乐市达勒特镇)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新E-G8227号轻型普通货车,在博乐市X200线达勒特镇破城子10千米附近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2、2018年5月4日14时44分许,肖志玲(女,31岁,住博乐市达勒特镇)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新E-21293号小型轿车,在博乐市建业路驾考科目三考试起点附近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3、2018年5月3日11时58分许,高海亮(男,30岁,户籍河南省,现住博乐市)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新E-08153号轻型普通货车,在博乐市光明路维吾尔医院附近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4、2018年5月2日13时00分许,钟建波(男,34岁,户籍四川省,现住博乐市)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粤A-5121Q号小型轿车,在博乐市S205线93公里附近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无证驾驶

✦ 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交警提醒:

对于以上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以示警醒!

机动车驾驶者,

切记遵守交通法规!

实名曝光!5月以来,博州这些驾驶者涉嫌酒驾、无证驾驶……

监审:赵良英 编审:葛慧慧编辑:赵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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