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6 西宁1-5月处理482人次

本报讯(记者 肖芳)市纪委监委精准运用“四种形态”,通过谈话函询、批评教育等方式迅速处置问题线索,2018年1-5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82人次,同比上升83.96%。

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84人次,同比上升76.1%。通过紧盯关键少数,突出重点领域,用好用活第一种形态,紧盯项目审批、资金分配、行政审批及人事管理等重点岗位、重点部门、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坚持党政“一把手”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定期向党员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微信,发布审查调查信息,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廉洁教育和警示教育,打好廉洁“预防针”,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60人次,同比上升150%。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21人次,同比上升61.5%。通过坚持露头就打,突出严管厚爱,综合运用好第二、三种形态,聚焦主责主业,维护纪律严肃性和权威性,保护干部,服务发展,把握运用好党章党规党纪这把“尺子”,用好“问责”利器,对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函询约谈、警示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处置,做到早打招呼、早敲警钟,防微杜渐。

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17人次,同比上升142.9%。坚持零容忍态度,突出高压惩腐态势,稳妥运用好第四种形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肃,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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