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7 晉中市紀委公開曝光五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黃河新聞網晉中頻道訊 晉中市紀委監委網站消息,為進一步嚴明紀律規矩,強化警示教育,不斷鞏固和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現將近期查處的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介休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劉建國違規長期借用某關聯企業車輛和收受購物卡問題。劉建國任介休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期間,於2012年3月至2017年6月,借用某業務關聯企業一輛桑塔納轎車歸自己使用;於2008年至2016年17次收受他人購物卡共計價值1.1萬元,其中十八大後,收受購物卡共計價值6500元。此外,劉建國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經介休市紀委監委會議研究,並報介休市委2018年1月29日批准,決定給予劉建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2.榆次區東趙鄉原黨委委員、東趙鄉人民政府原副鄉長成芬梅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和違規發放補助問題。成芬梅任榆次區北田鎮經管站站長期間,於2014年5月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並由他人支付費用約0.1萬元;於2013年至2016年,使用賬外資金分四次給包括其在內的經管站6名工作人員違規發放補助2.75萬元。此外,成芬梅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經榆次區紀委監委會議研究,並報榆次區委2018年1月5日批准,決定給予成芬梅留黨察看二年、行政撤職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3.祁縣麓臺城區黨工委書記武步磊、管委會主任曹風江違規使用單位加油卡給個人車輛加油問題。2016年9月至2018年3月,武步磊、曹風江二人違規使用單位加油卡為個人車輛加油共26次,計5876.28元。經2018年5月14日祁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分別給予武步磊、曹風江二人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4.平遙縣古陶鎮人大主席劉德光違規報銷差旅費問題。2017年8月,平遙縣古陶鎮人大主席劉德光違規報銷在北京參加培訓會期間的伙食費700元、交通補助費400元,共計1100元。經2018年4月11日平遙縣紀委監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劉德光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5.靈石縣靜升鎮南原村黨支部原書記任長錄違規操辦其子婚宴問題。2017年3月,時任靈石縣靜升鎮南原村黨支部書記任長錄,違規分批次、分場地、超桌數為其子操辦婚宴。經2018年2月26日靜升鎮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任長錄黨內警告處分。

新時代要有新氣象新作為。全市各級黨組織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從嚴治黨、正風反腐的新部署新要求,不斷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覺,切實擔負起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以永遠在路上的堅韌和鍥而不捨的意志抓好作風建設。各級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從自身做起,帶頭轉變作風,身體力行,以上率下,切實增強遵規守紀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嚴格履行職責,創新工作措施,改進工作做法,持續發力加壓,緊盯假日節點,全面從嚴監督執紀,嚴格問責追究,對隱形變異“四風”問題,抓早抓小、深挖細查、動輒則咎,持續釋放越往後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

中共晉中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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