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4 石家莊一市民94折買來購物卡 9000元餘額轉眼“蒸發”

近日石家莊市民王女士遇到一件蹊蹺的事:她從別人手裡低價購買了9張商通卡,購卡時當場查詢過,每張卡內都有1000元餘額。卡買來後從未離身,密碼塗層也沒刮開,但剛到家就發現9張卡內已經只剩下了130元錢。經查詢,在王女士將購卡費用匯至售卡者賬戶20分鐘後,卡內餘額就已在北京的一家線下門店被刷走了。


石家莊一市民94折買來購物卡 9000元餘額轉眼“蒸發”

王女士購買的商通卡

9000元餘額轉眼“蒸發”

“商通卡”是一種跨行業消費預付卡,在蘇寧、新世隆、居然之家等眾多商家都可以刷卡消費。

王女士告訴記者,她以前用過商通卡,最近打算買冰箱,聽說網上有人打折出售這種卡,就於5月21日在58同城網站發佈了一條求購商通卡的信息。

當日13時7分,一名張姓男子給王女士打來電話說,自己手裡的商通卡可以九四折出售。

13時30分,王女士與張某在中華大街與華星路交叉口西南角的胃康醫院門口見了面。當時天下著雨,兩人在醫院大廳內進行了交易。“一共9張卡,每張卡里有1000元。”王女士說,她當場通過人工服務檯逐一查詢了每張卡內的餘額,確定沒問題。14時20分,王女士通過手機銀行實時轉賬付給張某8460元。

王女士回到家後有些不放心,又通過人工服務檯查了一下卡內餘額。沒想到,9張卡中8張餘額為零,另一張上只剩下了130元。

王女士驚愕不已,立即聯繫商通卡的發行方——位於北京的資和信電子支付有限公司。該公司工作人員在查詢後告訴她,就在她給張某匯款後20分鐘內,這幾張卡里的餘額就被刷走了,刷卡地點是位於北京的一家蘇寧線下門店。

懷疑遭遇“克隆卡”詐騙

王女士在交易時曾與張某互相加過微信好友,她立即通過微信向對方發起語音通話,但張某沒有回應,撥打張某的手機號也無人接聽。

王女士告訴記者,張某40歲左右,體型較瘦,多少帶些東北口音。在交易過程中,張某一直表現得“落落大方”,無論是打電話、加微信好友還是見面交易,都不諱言個人信息。不過王女士推測,有可能張某給自己留下的個人信息不是真實的。

王女士說,商通卡是預付卡,在線下門店消費時直接刷卡就可以,在網上消費時則必須輸入密碼。每張商通卡上都有隨機交易密碼,自己購買的這9張卡密碼遮蓋塗層都還沒有刮開,不存在密碼洩露的可能。卡買來後也從未離身,不可能在那麼短的時間內就在北京刷卡消費。她懷疑張某在將卡賣給她之前複製了卡片信息,通過“克隆卡”實施盜刷。

警方稱應到發案地報案

王女士說,她於5月22日15時22分撥打了110報警,但警方表示由於詐騙證據不足,不予立案。“因為交易時確認了卡內有錢,刷卡消費的門店也確實存在,無法證明錢是被他人盜刷的。”

記者隨後聯繫了新石刑警中隊當日負責處理此案的民警。民警表示,除了證據不足外,由於刷卡行為發生在北京,王女士應到發案地報案。此事涉嫌詐騙,數額高達8000多元,如果王女士能提供充足證據的話,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符合立案標準。

王女士聯繫了髮卡方資和信電子支付有限公司。對方表示,王女士的商通卡不是通過正規途徑購買的,而且事發地在石家莊,公司方面沒有更好的辦法幫她追回錢款。建議王女士向公安機關報案,如果警方在辦案時需要交易明細等信息,該公司會全力配合。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新聞鏈接

“克隆卡”詐騙

王女士懷疑自己遭遇了“克隆卡”騙局。記者瞭解到,“克隆卡”騙局在其他地方也發生過。

據5月21日《太原晚報》報道,太原市民李女士從他人手中以九四折的價錢購買了14張餘額為5000元的“商通卡”,在確認卡內有錢後,給對方匯去了65800元。隔天等她再次查詢時發現,卡內餘額已經不翼而飛,盜刷地點為同城。李女士報警後,太原警方於5月10日破獲此案。據嫌疑人交代,他們先購買一部分“商通卡”,將小額卡上的餘額消費後,再將其他大額卡的信息“克隆”到小額卡上。他們通過在網上發佈信息招攬買家,將卡售出後,立即持複製的卡片刷走卡內餘額。

記者發現,王女士購買的商通卡是磁條卡。據瞭解,目前市面上很多儲值卡都是這種磁條卡,而且相當一部分是不記名卡片,且未設密碼。磁條卡的安全係數遠低於芯片卡,卡上信息輕而易舉就能被複制。

(燕趙都市報 記者 李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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