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5 洛陽一市民家裡漏水5年修不好 律師稱可退房

洛陽一市民家裡漏水5年修不好 律師稱可退房

廚房煙道處有水痕

市民李先生買了套新房,還沒裝修就發現房頂漏水,在接下來的5年裡,多次維修卻怎麼也修不好,李先生一家無奈在外租房。更麻煩的是,李先生擔心房子的質保期到了,不知道這漏水問題該咋解決。

 房主:5年裡,一下雨就提心吊膽

李先生在澗西區建設路一單位工作,2012年,他在單位附近購買了一套頂樓的經濟適用房。2013年5月,李先生拿到房屋鑰匙,驗房時,他未發現啥問題,就爽快地簽了字。

2013年9月的一個下雨天,李先生來到新房後發現,廚房煙道的天花板和次臥東北角的窗戶有輕微滲水現象。他向物業反映後,物業很快聯繫開發商進行了維修。又到下雨時,李先生再次來到新房,發現那倆地方仍舊滲水,他又找了物業,物業再次幫忙找人維修……每逢下大雨,這樣的場景就反覆上演。

“物業每次都找人幫忙維修,卻一直沒修好,每到下雨天,我就會擔心房子漏水問題。”李先生說,他買這套房子時,女兒剛上小學一年級,現在女兒小學都快畢業了,房子卻因漏水問題沒法裝修,他一家人就在外租房住。

近日,記者和李先生來到這套房屋裡,發現廚房煙道處牆壁的顏色和周圍明顯不一樣,有水滲過的痕跡,次臥東北角的窗戶邊有寬約1釐米、長約10釐米的裂縫。李先生說,除了這兩處“老毛病”,最近他發現客廳東南角的天花板也有輕微滲水現象。

隨後,記者來到樓頂,偌大的樓頂上只有李先生家房頂位置鋪著顏色深淺不一的防水材料,有些地方還鋪了不止一層。李先生說,每次工人過來都會重新鋪設防水材料,所以顏色不一樣。

開發商:會繼續修下去,若房子過質保期,將動用維修基金維修

記者從開發商那裡瞭解到,2017年5月1日前,該小區由物業公司管理,後來物業公司撤走,小區目前由開發商代為管理。據開發商派來進行小區管理的王經理介紹,他們接手後,已經找人幫李先生修了兩次房頂。王經理表示,如果經過查詢,李先生的房屋沒有過質保期,他們保證會繼續修下去;如果過了質保期,房子還漏水,他們就得依照相關規定動用住房專項維修基金進行維修。

5年裡,負責為李先生家房頂做防水處理的是同一家公司,該公司也是該小區所有房頂的防水處理商。該公司負責人楊先生說,根據相關規定,房頂防水工程的最低質保期是五年。

至於為何多次維修卻一直沒能修好,楊先生說,這主要是因為李先生家房頂的情況比較複雜,每次工人修好一塊,下雨時水又從別處滲下去了。

為了解決問題,今年3月13日下午,楊先生自己帶著材料過來維修。

律師: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或繼續維修

河南航星律師事務所的賈高峰律師表示,李先生所購房屋經過多次維修仍未修好,顯然不能正常居住,李先生未能實現購房目的。合同法第94條規定,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李先生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解除購房合同。如果李先生不願退房,可以要求開發商繼續維修。

此外,因為所購房屋漏水5年不能入住,李先生長期在外租房額外支付了租金,產生了損失,李先生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賈高峰律師表示:李先生可以與開發商協商解決此事;若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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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質保期

洛陽市物業維修基金管理中心使用監管科工作人員表示,房屋的質保期並不是從開發商交房或者購房者驗房的日期算起,而是要根據《洛陽市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書》,該證書的右下角有個日期。如果李先生想要查詢質保期,有兩種途徑,一是到開發商處查詢,二是通過洛陽市建設委員會查詢。

該科工作人員說,根據《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七條第二款規定:在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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