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6 被婚姻困扰16年,汉中镇巴这名男子的“枷锁”解开了

2019年11月9日,镇巴法院判决的一起离婚案件,为困扰建档立卡贫困户王某近16年的婚姻解开了“心锁”。12月16日,被告王某拿着2万元离婚补偿款激动地说“离了好,离了好啊……”。

原告刘某与被告王某经人介绍后相识,于1989年6月20日在镇巴县某乡人民政府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分别于1993年和1996年生育女儿和儿子。

婚后原、被告夫妻感情一般,原告从2004年初便外出务工,从此与被告及子女失去联系长达16年。

2019年原告突然回家,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诉讼过程中被告王某坚决表示不愿和好,也不同意调解离婚,要求法院依法判决离婚。

经法院审理查明,原、被告分居长达16年之久,经调解已无和好可能,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共同生活期间无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子女均已成年且能独立生活,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原告给付被告王某经济补偿2万元。

判决生效后,办案法官几番努力,原告刘某最终履行了2万元经济补偿义务。

被告王某拿着补偿款如释重负地说:“法官知道,我家住在高山上,条件差,原告无故外出多年没有音信,我以为她早就死了,我不愿到法院来解除婚姻关系,也不敢私自成家,只能苦苦等、慢慢熬,精神上、生活上无形的枷锁一直困扰着我。这下好了,套在我脖子上的婚姻枷锁终于解开了!”

法官寄语:这是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离家近16年的原告返乡后起诉与被告离婚,被告惊讶之余,内心更多的却是释然,双方都决定结束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虽然婚姻关系解除了,但这种有始有终的朴实的坚持让人动容。

(D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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