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村集體土地可以隨便佔嗎?為什麼很多村民都敢隨意佔村集體土地?

民生9602989386763


村集體土地是屬集體所有制, 土地的所有權歸集體所有。任何單位或個人都無權侵佔。

目前,我國的土地政策有兩種:

一種是國家所有制~土地所有權是國家的。

第二種是集體所有制~土地所有權歸集體所有。

即然集體土地所有權是集體的,任何村民侵佔集體土地都是違法的。

如果,村民都去侵佔集體土地,那他們就是哄搶集體財產,屬於違法犯罪。是要受到國家法律嚴厲打擊的。

所以,任何一個村民都要自覺的維護集體的利益。不得非法侵佔集體財產,以免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豫南鄉農


村集體土地被村民隨便侵佔這個現象我覺得只是少數存在,不能說沒有,有人說村集體的土地就是村幹部的這種說法也帶點隴統性。就從我們這裡而言,我在村主任的位上幹了十幾年還兼著村會計。我們村也有村控土地,聽前任介紹,那是防備以後建學校或是其它公共場所的建設所需的場地用地,一共有近二十畝分兩處,一處是村級茶園早在改革開放時就承包給承包人了,每年按一定數額的承包金進入村資金帳戶,另一處是處於一個村民小組的耕地旁邊,當時就委託該村民小組負責管理,後來在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時村級收回該土地,用於建教學樓的用地。當然不是說全國的村集體的土地都如此,也有的地方村集體提留的士地被人侵點著。這要從幾個方面求證,一是當地村幹部本身的政治站位橫糊,怕得罪人而聽之認之,責任意識不強,就行成哥好嫂也好,秧田頭邊做糞坑肥水流不到別人田,反正就塊地沒多大的事。諸不知既然是村集的也可以說全體村民共同所有,既然村民推舉你任村幹部就不能違背村民的期望,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土地管理法依法處事就不會被個人隨便侵佔。二是個別偏遠山區,老話說天高皇帝遠,加上前幾年某些社會上的黑惡勢力的存在,攏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治安,有損穩定文明和藹的社會。導至有私心雜念的人乘混水摸魚侵佔集體資源。現在把掃黑除惡正在全國各地進一步推向深入,廷伸至每個角落,建設好文明美麗鄉村,是中國共產黨的英明決策。讓那些隨便侵佔集體資源忘想挖集體牆腳的人和事無處安身,正能量一定能賽過也必然佔勝雅惡,萬眾一心使社會穩定健康的發展,讓祖國的五星紅旗永遠鮮豔奪目高高飄揚,網友朋友們你的心情此時該是爽亮的。只有國家昌盛那些隨便侵佔集體土地資源的人事就不復存在!您覺得呢!


叄農黎雨


這個問題阿麗來回答。

首先明確一點,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屬於集體,村民肯定不能隨便侵佔。《土地管理法》規定:非法佔用村集體土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交還村集體。而在《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也明確規定,非法佔用集體土地,對當事人處以罰款。


那麼既然土地相關法律都禁止隨便佔用集體土地,在現實中為什麼很多人敢隨意佔用呢?

主要有以下兩方面的原因:

一、農村土地管理較鬆懈。

在農村,土地管理並不是很嚴格。尤其是集體空閒的土地,雖然村鎮部門都禁止村民佔用集體土地耕種或建設,但很多村民都抱著不利用也是浪費的心裡,私自耕種或者建設。而且即使佔用了,村集體和鄉鎮也拿他們沒辦法。

當個別村民佔用集體土地,沒有進行管理處罰,那麼其他人就會覺得佔用集體土地也沒事,都紛紛會效仿,覺得不佔白不佔。於是就形成了村民隨意佔用集體土地的現象。


二、農村土地價值低。

上面我們說到,農村土地管理相對較松,其中一個原因也是農村土地不值錢。如果農村土地像城市一樣寸土寸金有價值,那農民侵佔集體土地的現象肯定就沒有了。

所以說到底,還是農村土地沒有入市,價值低,即使村民侵佔了集體土地,也沒有多少利益在裡面。

總結:農村集體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村民侵佔肯定是違法的。其實農民都知道集體土地不能隨便侵佔,只不過是抱著僥倖心理,覺得不利用浪費,佔了也拿其沒辦法。這種現象在農村土地管理越來越正規的情況下,肯定會逐漸消失的。

我是村官阿麗,歡迎大家關注!

村官阿麗


村集體土地是全體村民集體所有,個人是不能侵佔的。個別村民侵佔,就是他們橫行霸道,目無王法,以為沒有人敢管他。如果還有沒有分的土地,可以大家一起商量分了,或者整體出租獲得的收入大家均分。

村集體土地的事,要聯合大家一起處理,維護大家的利益。

我們村是自然村,沒有村幹部,內部沒有人管理的,不存在村幹部侵佔土地的情況。村民自發組成委員會,就是每家派人參加會議,討論有關事宜。多個自然村就組成了有工作人員的行政村,有村幹部,有什麼事可以到村委會找村幹部。

我們村人多地少,村裡的土地早瓜分完畢。也有一小部分集體土地,是以前的牛欄、廁所、糧倉。此外沒有集體土地。這些土地現在已經重新規劃整合改建成停車場,村公園,村民工作活動辦公室。有人佔用這些土地一寸,都會有別的人出來反抗。我們這裡是大家出來反抗,沒有人侵佔得了。

題目說到很多村民都敢隨意侵佔村集體土地,可能是村集體土地閒置,多年來沒有經營、耕種。

我想題目裡面的情況,可以村裡面成員先集中討論一下這個問題,讓侵佔的人把土地退還出來。解決不了,應該可以找村委會解決,村委會解決不了,到鎮區政府部門,一路向上找人解決。


浪花幾點


農村集體土地當然不可隨便佔有,農村集體的所有權利歸屬於每一個村民,關係到每一個村民的切身利益,任何個人和單位都不得隨意佔有和佔用

村集體土地可以隨便佔嗎?為什麼很多村民都敢隨意佔村集體土地?

當小小李我看到這個問題時候,真的感覺有些不可思議,現在農村還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嗎?是哪裡的村民有這樣的膽子,敢去隨意佔用村集體的土地?我也是個農民,我想作為一個普通的老百姓是沒有這個膽量做起這樣違反亂紀的事情吧?

農村集體最常見的問題就是,有人的沒有地,人少的佔有很多地。

隨著農村人口的越來越多,農村土地的矛盾根源出現一個很不好的現象,就是很多新生兒和嫁過來的媳婦沒有土地,而一些年齡大的或者人口少的家庭卻是擁有和人口不相符合的土地,造成這樣一個主觀現象的原因越來越多的農村村集體沒有了機動地,那麼也就無法對新增人口實現土地再分配政策。

村集體土體是全村村民的共同合法財產

我國的土地法明文規定,農村土地發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應當事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

本村的集體土體,包括村幹部對於集體土地的使用和承包也需要告知村民,並經過大多數村民的同意,才能形成行之有效的合同文件,如果村民不同意不知情,村幹部就貿然的把集體土地租賃承包,那麼這種行為屬於違反行為。

題主所說的這個村民隨意佔有集體土地行為,我個人感覺這中間是不是有什麼誤會,或者是不能嚴明的事實,國家現在正在開展掃黑除惡工作,尤其是農村的村霸、地痞無賴,這樣的人是不能見光的,只要曝光開來必然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我是農村小小李,你的關注和點贊是對我最大的鼓勵


農村小小李


不知道你這個“很多農民都隨意佔集體土地”的說法是從哪來的。土地是集體的不假,但是村集體土地,包括集體機動地,絕大部分都承包到戶,由農民一家一戶承包經營了,何來“很多村民隨意佔”之說。隨便佔,佔村集體的,還是誰家的?!

如今,農村違法用地問題確實存在,也可以說比較普遍,或者說是時有發生。但是,多數都是改變土地用途。比如未經批准在耕地上搞開發建房子、採沙子、挖魚塘、建工廠、建“大棚房”,等等。

仔細想想,能幹出這些事的人,有幾個是老實本分的農民?!


二胡的世界


村集體土地可以隨便佔嗎?為什麼很多村民都敢隨便佔用村集體土地?

村集體土地當然不可以隨便佔,更沒有很多村民敢隨便佔用村集體的土地。農戶都是通過承包得到土地的。敢隨便佔村集體土地的只有村幹部。

土地發包以後,村集體也留了一些機動地,在村集體需要佔用時使用。在村集體不需要佔用時臨時承包給農戶,這是需要村幹部點頭同意的。沒有村幹部的同意,那個村民也不敢隨便佔村集體土地的。

時間長了,有些村幹部就把村集體的機動地佔為己有,並且確權到自己名下。所以敢隨便佔村集體土地的只有村幹部。

遇到這種情況,村民要勇於檢舉村幹部的違法行為。


華月一牛


這個要看你在村裡的地位,如果你剛刑滿釋放沒有問題,如果你天天打架鬥毆可以佔,如果你只是一個普通老百姓還是老老實實的吧!別自找沒趣,這種事情那個村都有,村集體土地長期免費使用,他有這個實力。

每個村都有點集體土地,還有的村有大坑,村裡的大坑都是被免費養魚,也沒有人吭氣,畢竟也沒有什麼用,我們村的大坑一直被別人養魚好多年,沒有人搭理他,但是可以去釣魚,他絕對也不吭氣,現在承包出去了,五年12000元,也算是村裡的收入,主要原因是國家重視了,政府工作透明瞭。

村裡的集體土地大部分是被那些有頭有臉的人佔有,一般老百姓也攤不上,有些人家族勢力大,有的人在部門上班,還有的是家裡有錢,總之沒有普通老百姓佔壓集體土地的。

我們老百姓就是這樣,村裡的大坑閒置一輩子也沒有人說話,一旦有人利用,馬上就有人說三道四,這是公家的他為什麼用,我經常說誰用不要錢,咱們村四個大坑,結果沒有人用,農民就是這種心裡,就怕別人發財,扔了正好,誰也不能用,我一直說利用起來起碼能帶來點效益,總比閒置好吧!後來沒有人再說什麼,我真訓他們。

現在自己的地都不想種,誰還管那麼多閒事,我們村的集體土地一直閒著,根本沒有人搭理,現在叫我爸爸種上花生了,沒有誰提意見,如果誰有意見,我會立即讓給他,大家天天忙的半死,誰還有功夫管這麼多,誰種都行,總比閒著好吧!


大海傳媒


我不知道你是個做什麼的,方正就像對農民抱有成見的什麼人。

農村的土地,從私有到合作化,再到人民公社,最後到改革開放,經歷了一個從私有到集體所有的蛻變。

要說改革開放前,儘管經過了文化大革命,但人們對宅基地的私有還是固守的。到一九八二年,國家公佈的“新憲法”明確了土地國家和集體所有的制度。併發布了“土地管理辦法”。那時候,由於人們認識的模糊,侵佔土地行為還是嚴重存在的。但這個所謂的侵佔還是以祖上遺傳的土地為主,並且還是以一九五零年依據“土地法大綱”頒發的土地房產所有證為依據。

再往後,儘管村裡的閒散宅基地很多,人們已不屑於去爭那一點宅基地。因為批一處宅基地花錢並不多,而且區位優勢很大。所以,條件好一點的都新批了宅基地,不再在老地方硬擠。當然,搶佔,侵佔集體土地的事件很少。

近幾年,我覺得所謂侵佔、搶佔集體土地現象嚴重,只是做官的訣竅。把老百姓說的很愚昧難纏,有利於提高自己的存在感,顯得自己領導有方,能力很強。

據我說知,在農村侵佔、搶佔土地的現象確實存在,但不是嚴重存在。農民並不是一些人說的素質很低,又不講理。

我希望,無論是領導,還是專家學者,你不要糟蹋農民,也不要嚇唬他們。更不要欺負他們,他們仍然是國家強盛的主力。即便他們有需要教育的一面,但也有值得尊重的品德。


羊娃唱風


根據國家憲法和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國家的全部土地實行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既然國家的土地是全民和集體的,個人都不能隨便去佔用,這一點是毫無疑問的。

農村的土地,大都歸農民集體所有,同樣的個人不能隨便佔用,包括村集體內的村民,但是村民可以通過承包的方式來獲得村集體土地的使用權,然後在土地上面來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活動,也就是我們口語說的“種地”。

村民承包村集體的土地,並在上面種地,實際上享受的是對土地的承包權、使用權、經營權三種權益,是正當權益,是受相關的土地法律允許並保護的。

村民承包、使用、經營土地,並不能改變土地的所有權,它的所有權還是屬於村集體。因此,村民承包、使用、經營土地,是履行自己的合法權益,並不是隨意佔村集體的土地,這一點要搞清楚,提問的人自己理解錯了,但不能亂說,把村民在承包的土地上“種地”說成隨意佔村集體土地。

還有一點就是,正是因為全國有數億萬計的村民在承包地上種地,才養活了全國的人民,我們應該感謝他們,而不是亂扣帽子,吃飽了撐的胡說八道。

最後再強調一遍,村民是在自己的承包地上種地,並不是隨意佔村集體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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