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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6日,松柏鎮李家峪村李某因在森林防火期內,於村南當地人俗稱的“南溝”農田地內(屬森林防火區域)焚燒荒草,引發火情。構成違反政府禁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規定,決定對李某行政拘留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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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4日,松柏鎮賀家店子村劉某在村果品站西邊自己地裡燒荒,因其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使用明火,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決定給予其罰款人民幣叄佰元整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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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8日,松柏鎮張榜溝村李某在村黃崖後自家櫻桃園內燒荒,因其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使用明火,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決定給予其罰款人民幣叄佰元整處罰。
重要提示
進入春季,天乾物燥,廣大群眾要倡導文明祭祀,自覺做到不在山頭、林地、墓地燒紙焚香、燃放鞭炮,不在山場林區吸菸以及使用明火,防範森林火災發生。
日照市森林防火”十不準“
一、不準攜帶火種進山、進林區;
二、不準在林區及其周邊焚燒地邊、地堰;
三、不準在林區林緣上墳燒紙、燒香、燃放煙花爆竹;
四、不準在林區林緣吸菸、野炊、烤火;
五、不準在林區林緣從事野營、登山、祭祀、廟會等活動時擅自用火;
六、不準在樹下和林區堆積、焚燒秸稈、樹葉;
七、不準擅自在林區進行射擊、爆破等易燃作業;
八、不準擅自進入林區進行挖掘、運輸等生產作業;
九、不準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私自進入林區活動;
十、不準進入林區林緣放牧、砍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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