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0 安康旬阳检察:办理首例佩戴电子手环取保候审案件

2018年9月19日,旬阳检察院决定对涉嫌盗窃罪的杨某依法进行取保候审,并根据旬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对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督工作的实施细则》之规定,对杨某佩戴电子手环。

安康旬阳检察:办理首例佩戴电子手环取保候审案件

经查,2018年6月10日杨某因与受害人宁某有旧怨,遂趁宁家无人之际入室盗走宁某现金4500元、香烟28条以及价值100元手镯一只,后将赃物藏匿家中。案发后杨某积极退赔赃物赃款,认罪态度良好,认罪认罚,同意适用简易程序,有悔罪表现,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经办案人员走访调查,杨某社会危险性小,经研究决定对杨某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进行取保候审并佩戴电子手环。

安康旬阳检察:办理首例佩戴电子手环取保候审案件

此案为该院首例佩戴电子手环取保候审案件,是解决批捕率、审前羁押率和捕后轻刑率“三高问题”的新举措。来源:旬阳检察院 作者:严国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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