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6 新餘市首例行政公益訴訟案宣判(圖)

新餘市首例行政公益訴訟案宣判(圖)

中國江西網訊 記者何琪報道:8月23日,新餘市渝水區法院依法對渝水區檢察院提起的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訴訟案進行公開宣判,確認新餘市水務局怠於履行河道監管職責的行為違法,並責令新餘市水務局繼續督促賴鵬傑恢復被佔用的河道原狀等監管職責,確保河道管理安全。渝水區檢察院的全部訴訟請求均得到支持。

2017年9月,渝水區檢察院發現新餘市水務局對賴某某無證非法採砂、在河道管理範圍內隨意堆放砂石及廢棄設備等怠於履行職責,致使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同年9月28日,渝水區檢察院對新餘市水務局怠於履行河道監管職責予以立案;同年10月26日,渝水區檢察院向新餘市水務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同年11月27日,新餘市水務局對渝水區檢察院的檢察建議予以書面回覆。

渝水區檢察院經過4個多月的跟蹤調查發現,新餘市水務局對渝水區檢察院的訴前檢察建議一直未整改落實到位。

今年3月23日,渝水區檢察院對新餘市水務局怠於履行河道監管職責案向新餘市渝水區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渝水區法院當日立案受理。5月2日,渝水區檢察院最後一次回訪調查,新餘市水務局仍未整改到位。5月9日,渝水區法院對該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8月23日,渝水區法院對該案公開宣判。

渝水區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對賴某某非法採砂行為,新餘市水務局作為市級河道主管機關雖履行了一定職責,但未嚴格、全面履職,使違法行為持續時間較長,嚴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故,對公益訴訟起訴人要求確認該局怠於全面履行河道監管職責違法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在收到公益訴訟起訴人的檢察建議後及公益訴訟起訴人訴至法院後,新餘市水務局履行了恢復河道的一定職責,但在判決前,河岸違法構築物仍未拆除,河道未得到完全修復。故,對公益訴訟起訴人要求責令被告繼續履行督促賴某某恢復被佔用的河道的訴訟請求亦予以支持。

因此,渝水區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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