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餘:相約賓館同住一房,卻趁人熟睡偷人錢財被判刑

新餘:相約賓館同住一房,卻趁人熟睡偷人錢財被判刑

趁同住人熟睡盜走錢財 獲刑六個月並罰

近日,新餘市渝水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了一起盜竊案件,被告人廖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上繳國庫。並追繳被告人廖某盜竊所得贓款人民幣3800元歸還被害人董某。

新餘:相約賓館同住一房,卻趁人熟睡偷人錢財被判刑

經審理查明:2019年2月14日凌晨5時許,被告人廖某在本市城南站前西路某賓館房間內,趁同住被害人董某熟睡之時,將董某衣服內3800元人民幣盜走。2019年4月1日中午,廖某被新餘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隊民警抓獲。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廖某無視國法,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秘密竊取的手段,盜竊作案一次,竊得現金人民幣3800元,數額較大,其行為觸犯刑律,構成盜竊罪。廖某曾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滿釋放後五年內又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罰,屬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廖某歸案後能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可酌情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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