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7 看这里!2019年无锡市困难(特困)职工申报工作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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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让困难(特困)职工充分得到党和政府关爱并享受政府有关优惠待遇,日前,市总工会启动了2019年无锡市困难(特困)职工申报工作。

看这里!2019年无锡市困难(特困)职工申报工作开始啦!

申报条件是什么?

申报程序怎么走?

申报要求有哪些?

统统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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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锡市特困职工申报条件

凡本市(市区范围内,江阴、宜兴除外,下同)在职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线900元的1.6倍(即1440元)以内,同时须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作为无锡市特困职工申报对象:

1. 职工本人或同一户籍的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病种类别详见“阅读原文”附件1);

2. 单亲职工家庭,或因子女上学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3. 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二、无锡市困难职工申报条件

1. 凡本市在职职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无锡市特困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1.5倍(2160元),由于患大病(参照特困职工申报条件中重大疾病病种)、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其他特殊原因之一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可作为市级困难职工申报对象;

2. 凡列入各区总工会特困职工的,可申报市级困难职工。

三、下列情况不得申报无锡市

困难(特困)职工

1.未加入本地工会组织的(包括农民工);

2.家庭成员中有吸毒、赌博、嫖娼等违法行为的;

3.职工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困难(特困)职工标准的;

4.家庭成员中因主观原因应当就业而不就业的;

5.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财产、人口变动等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虚假证明的。

四、无锡市困难(特困)职工

申报程序

(一)职工本人提出申请

由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社区)工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详见“阅读原文”),申报材料中如有复印件须由基层工会盖章,基层工会为申请人开具虚假证明的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提出申请的职工与配偶均为在职职工的,只能向其中一方所在单位(社区)工会提出申请,不得重复申请。家庭总人口,原则上按户籍为单位、常年共同生活的人口计算。

申报无锡市特困职工的填报《无锡市2019年度特困职工申报表》(附件1);申报无锡市困难职工的填报《无锡市2019年度困难职工申报表》(内容同附件1,标题替换为无锡市2019年度困难职工申报表)。

(二)基层工会初审、公示

各基层工会依据申报条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并对拟申报无锡市特困职工的情况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公示数日,公示材料(含公示内容、公示结果)随同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一并上报。

(三)无锡市总工会审核确认

无锡市总工会对基层工会上报的无锡市特困职工申报对象进行逐一认真核实、会审、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发放无锡市特困职工优惠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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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困难职工的申报、审核、确认由各区总工会负责。各局(公司)、直属单位困难职工的审核、确认由无锡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负责。

五、申报时间

2019年度无锡市特困职工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14日

2019年度无锡市困难职工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31日

联系人:韩敏、马佳佳

联系电话:85012696、85013391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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