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6 封開縣南豐鎮辦理農村村民宅基地申請流程及所需資料

封開縣辦理農村村民宅基地申請流程及所需資料

1、申請人到鎮國土所提出申請登記,由國土所工作人員瞭解申請人基本情況。

2、國土所工作人員會同縣國土測量隊到申請人所在的村的宅基地現場勘測、測量(必須符合以下條件:①所申請的宅基地符合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必須屬於農村居民點;②符合土地現狀是一戶一宅;③宅基地所處四至若是山體必須按要求做好45°角降坡且有三級1米級臺,防治發生山體滑坡或塌方)。

3、出具宗地圖後,申請人到鎮國土所領取宅基地申請表格並按要求填寫完整內容,由鎮國土所工作人員指導做好相關注意事項(包括:①申請人填寫申請書;②申請書須由所屬經濟合作社加意見及蓋章,由村委會加意見及蓋章;③由申請人按要求自行收集身份證、家庭戶口本、計生呈批表、原住房屋土地證或其他證明資料;④民主議事會議記錄表:申請人須在所屬經濟合作社召開,由三分二以上村民簽名蓋指模;⑤公示:在所屬經濟合作社公示欄公示及衝曬公示照片1張)。

4、鎮國土所審核申請人提交的資料完善後蓋章加意見→鎮城建規劃辦(若屬縣城區範圍,須到縣住建局辦理用地規劃許可意見及出具用地紅線圖)→由鎮政府蓋章加意見。

5、鎮國土所收件掃描上存→土地利用股送各→規保股室意見(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否符合的審查)→地籍股室意見(對土地現狀及是否一戶一宅的審查)→地環股室意見(對地質災害的審查)→土地執法監察股室意見→土地利用股出具綜合審查意見→分管領導審核→報局長按縣政府委託權限審批→土地利用股擬辦批文→分管領導複核→報局長同意發文→土地利用股印發批覆→國土資源局窗口發放批覆。

6、領取批覆後返回鎮國土所申領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國土所工作人員地籍權屬調查。

7、縣不動產登記局入件→地籍股初審、審核→主管局長審批→縣人民政府註冊登記→縣不動產登記局頒發土地使用證。

紙質申請材料採用A4紙,手寫材料應當字跡工整、清晰,複印件申請人均應簽名、複印清晰、大小與原件相符。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審批申請材料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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