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5 聊天信息被撤回無法證明販毒?檢察官親歷性審查找到突破口

微信聊天信息發出後可在兩分鐘內撤回,為用戶提供了方便,但一些販毒人員也利用這一功能逃避法律懲罰。四川省西充縣檢察院在辦理一起販賣毒品案時,轉而尋求其他突破口,最終將案件成功辦理。日前,被告人劉中林被法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

“我沒有販賣毒品,只是邀請他到我家吸毒。不信,你們可以調取我的微信聊天記錄。”兩個月前,劉中林在接受訊問時反覆辯解。辦案檢察官調取微信記錄後發現,聊天信息顯示已撤回,無法顯示具體內容。

聊天信息被撤回無法證明販毒?檢察官親歷性審查找到突破口

公安機關認定,2016年12月13日,劉中林按約定賣給吸毒人員蒲某12克冰毒,收取毒資1500元,交易完成後被公安人員現場抓獲。但劉中林到案後否認販賣毒品,卷內能直接證實犯罪事實的只有購毒人蒲某的證言,聊天記錄成為本案關鍵證據。檢察機關請技術部門對手機中的撤回信息予以恢復,但經多次嘗試均提取失敗。辦案人員又千里迢迢來到深圳騰訊公司總部,求助提取撤回的微信信息。但經過幾天焦急的等待,騰訊公司最終出具說明,因各種原因短時無法恢復。

案件審查陷入困境。但劉中林已被逮捕羈押,辦案有時限。檢察官決定從詢問關鍵證人打開突破口。經再次詢問,蒲某證實雙方通過微信商定購買12克冰毒,劉中林在商談時撤回了微信信息。現場勘驗筆錄顯示,毒品交易地點為南充市順慶區某酒店門口,距離劉中林家較遠,且不在蒲某家到劉中林家的路上,證明劉中林“請蒲某到家中吸毒”的辯解不合常理。

另外,抓獲劉中林時,辦案人員從劉中林身上分別扣押毒資1500元、個人現金250元。但劉中林辯解1750元均繫個人事前攜帶。辦案檢察官要求公安人員移送扣押現場錄像,通過慢放、放大反覆進行查看,發現從劉中林處扣押的1750元分別來自兩個褲包,其中一個包內剛好搜出1500元,250元在另一個包內,側面印證了現場扣押的1500元系毒資的事實。

本案交易毒品時有一段錄音,由於環境噪聲很大,關鍵信息一直聽不清,公安機關未移送錄音內容文字打印件。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後,檢察官通過專業降噪輔助軟件,終於聽清劉中林在交易現場回答數量是多少時說了“12個”,有力印證了交易毒品12克的事實。至此,本案形成完整證據鏈。

“技術部門提取不了證據,該案很有可能作存疑不起訴處理。多虧我們院《公訴疑難案件審查指引》確定的疑難案件親歷性審查四要機制(關鍵證人要詢問、案發現場要復勘、物證書證要複核、視聽資料要查看),讓我們又找到突破口。”承辦檢察官表示。(檢察日報 劉德華 張曉波 馮林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