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1 許昌遠東傳動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控股股東增持計劃實施期限屆滿及增持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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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昌遠東傳動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控股股東增持計劃實施期限屆滿及增持完成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406 證券簡稱:遠東傳動 公告編號:2018-017

許昌遠東傳動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控股股東增持計劃實施期限屆滿及增持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內容提示:

1、許昌遠東傳動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7年12月8日披露了《關於控股股東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計劃的公告》。公司董事長、控股股東劉延生先生計劃自2017年12月8日起6個月內通過深交所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股份比例不超過本公司股份總數的 2%。

2、2018年6月8日,公司接到控股股東劉延生先生通知,其增持計劃實施期限屆滿,增持計劃實施完畢。2017年12月8日起至2018年6月8日期間,劉延生先生累計增持公司股份1,748,587股,佔公司總股本的0.31%。

一、增持主體的基本情況

1、增持主體:公司控股股東劉延生

2、本次增持計劃實施前,劉延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4,446,200 股,佔公

司總股本的 27.53%;史彩霞女士與劉延生先生為夫妻關係,為一致行動人,持有公司股份19,230,8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3.43%,劉延生先生和史彩霞女士合計持有公司股份173,677,0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30.96%。

3、2017年12月8日至2018年6月8日,劉延生先生累計增持公司股份

1,748,587股,佔公司總股本的0.31%。劉延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6,194,787股,佔公司總股本的27.84%。劉延生先生與史彩霞女士合計持有175,425,587股,佔公司總股份的31.27%。

二、本次增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1、增持目的:對公司未來發展的信心和長期投資價值的認可,同時為增

強廣大投資者信心,維護資本市場穩定,切實保護中小股東權益。

2、增持方式: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系統集中競價交易方式。

3、增持數量和比例:計劃自2017年12月8日起6個月內累計增持比例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2% (11,220,000股)。

4、增持價格:本次增持計劃不設定價格區間,將基於對公司股票價值的合理判斷,並根據公司股票價格波動情況及資本市場整體趨勢,逐步實施增持計劃。

5、增持期限:自2017年12月8日起6個月內,即 2017年 12 月 8日至 2018年6月8日。

三、本次增持計劃的完成情況

2017年12月8日至2018年6月8日,公司董事長、控股股東劉延生先生

通過深交所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合計1,748,587股,佔公司總股本的0.31%。本次增持計劃實施後,劉延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6,194,787股,佔公司總股本的27.84%。劉延生先生與史彩霞女士合計持有175,425,587股,佔公司總股份的31.27%。

公司已按相關規則要求披露了控股股東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計劃的相關公告,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發佈的《關於控股股東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計劃的公告》(公告編號2017-031)。

四、律師對本次增持的法律意見

北京嘉源律師事務所認為:劉延生先生作為增持人具備實施增持的主體資格;劉延生先生實施本次增持符合《證券法》、《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並符合《管理辦法》規定的免於向中國證監會提交豁免申請的條件;截至本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現階段所需的信息披露義務。

五、其他說明

1、本次增持計劃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及《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

2、本次增持計劃的實施不會導致公司股權分佈不具備上市條件,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3、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在增持期間嚴格遵守有關買賣公司股票的法律法規,在增持期間及法定期限內未減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許昌遠東傳動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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