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7 羅定法院“攻堅執行大會戰” 首戰告捷

強制執行

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強制力量,根據執行文書的規定,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

隨著機械轟鳴聲逐漸消失,一起因相鄰關係糾紛的案件圓滿執行完畢。與以往執行不同的是,此次羅定法院邀請了2位羅定市人大代表現場見證執行。

羅定市人大代表現場見證執行

罗定法院“攻坚执行大会战” 首战告捷
罗定法院“攻坚执行大会战” 首战告捷
罗定法院“攻坚执行大会战” 首战告捷罗定法院“攻坚执行大会战” 首战告捷
罗定法院“攻坚执行大会战” 首战告捷

案情回顧

家住該市附城塔腳村的陳某與卓某是鄰居,卓某以砌牆為由,毀壞陳某一家出入的唯一通道。後陳某起訴至羅定法院要求卓某恢復道路,法院經審理,判決卓某恢復長12.2米,寬1.8米的道路原狀。判決生效後,卓某拒不履行,陳某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罗定法院“攻坚执行大会战” 首战告捷

執行幹警多次上門做卓某的工作,希望其主動履行,以免傷和氣,但卓某仍以各種藉口拒不履行,為儘快執結該案,羅定法院執行局藉助“攻堅執行大會戰”行動,決定將這案件列為活動的首戰,經過細緻研討,精心部署,決定啟用執行聯動機制,聯合公安、司法所、街道辦等多個部門,實施強制執行。

罗定法院“攻坚执行大会战” 首战告捷

6月1日上午9時

罗定法院“攻坚执行大会战” 首战告捷

附城塔腳村

參與執行幹警統一集結,到達現場後,在該院副院長陳力爭現場指揮下,執行幹警迅速拉起警戒線對現場進行隔離,疏導圍觀群眾。經過7個小時的努力,至當日15時,混凝土澆築完成。此次強制執行有力地維護了司法權威和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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