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西王集團管理人:兩種債權和解方案均可全額覆蓋債權 不存在打折清償情況

中證網訊(記者 康書偉)西王集團債務和解程序啟動以來,市場對管理人制定的債權申報方式存在疑慮,擔心會根據二級市場購買成本確定債務打折比例。中國證券報記者3月1日從西王集團管理人處獲悉,西王集團前期在與債權人溝通時已介紹和解方案的基本思路,即“部分現金清償+部分轉股”或“全額現金清償”兩種方案,債權人可以任選其一,而且該兩種方案均可實現全額覆蓋債權,保障債券全額有效償還,並不存在打折清償的情況,更不存在逃廢債的可能性。在債權人完成債權申報工作後,管理人也將會盡快與債權人溝通並披露正式的和解方案。

此外,西王集團也正在就未來保留債券代碼、繼續交易、信用評級調整等方面進行實操性論證,希望作出積極地探索與嘗試。

2月21日,山東省鄒平市法院發佈公告,裁定受理西王集團和解一案,作為以和解方式化解債券違約風險的案件,西王集團一案在市場上具有一定的示範意義。根據2月26日西王集團發佈的公告,債權人需要在3月26日前向管理人申報債權。目前,西王集團債權申報工作已經正式啟動。根據管理人發出的《西王集團有限公司和解案債權申報指引》,要求債券類債權人申報債權時需提供債券登記機關出具的持倉證明或債券持有信息查詢函件等證明文件原件。涉及持有人自二級市場受讓債券的,還需提交與前一手的轉讓合同或其他交易相關憑證原件。這一規定引發個別投資人關注,擔心會根據持倉成本來確定債務打折比例。

知情人士表示,債權人的擔心是對該規定的誤解,採用這種申報方式只是為了更好地維護債券持有人後續參與和解程序的合法權益。

上述人士介紹,在債權申報通知發出後,管理人已向全體債券持有人明確,債券持有人的申報債權的,僅需要提供持倉證明,只有持倉證明與管理人查詢結果不一致的或有其他存疑的,才需要補充提供其他證明材料進一步核實。為此,管理人在2月28日還專門通過短信平臺向所有債券持有人發出過通知。通知表示,關於債權證明文件,債券持有人申報債權時,僅需提供債券登記機關出具的持倉證明或債券持有信息查詢函件即可。如持倉證明與公司查詢結果不符或管理人對上述證明文件有疑問,管理人將與相關債券持有人進一步溝通提供交易相關憑證等其他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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