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一後媽虐殺8歲繼女,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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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一後媽,虐殺八歲繼女”?!,“怎麼看”?!

怎麼看?發生了這種事,還能是怎麼看呢?!

不小心看到這則新聞,就不請自來了,忍不住要來罵一陣才痛快,否則,胸口就像被壓著一塊巨大的石頭,堵得慌,都快要被憋燜死了。(鼻子也是酸酸的,淚水禁不住就下來了,模糊了雙眼。)

這個臭女人,它根本就不配稱呼為女人,也不能算是一個人啊,簡直就是那種“畜生都不如的人”的化身,所謂“最毒婦人心”,也莫過於此。(就是為它這種東西量身打造的。)從它的作案手段可以看出,它與抗戰時期小日本鬼子的兇殘如出一轍,有的一比,沒有不及,只能算是物以類聚。

同為女性,它怎麼可以下得去手,活生生地硬是將一個還只有八歲的像花朵一般的小姑娘給這麼殘忍地殺害了,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她還來不及綻放……。一個像初升的太陽一樣美好的事物,就這樣被它給扼殺在了“搖籃裡”,永遠定格在了八歲,永遠成為了人們的黑暗記憶;永遠成為了親人們的揮之不去的刻骨銘心的痛苦回憶。

她還只有八歲,八歲啊!正是天真爛漫的年紀,正是應該享受父母無微不至的關懷、呵護備至的年紀。;正是應該在父母的懷裡撒嬌賣萌的年紀;正是好奇《十萬個為什麼》的年紀。正是扎著羊角辮,穿著漂亮的裙子,忽閃著大眼睛,嘟嘟著小嘴巴,吃著香甜的棉花糖,玩著好玩的彩色風車的年紀。她天真無邪,就像是一汪清泉水,是那麼的清澈,是那麼的透明。

可是,她小小年紀,又得罪了誰?妨礙了誰?動了誰的利益?!天有不測風雲,父母離婚了,並且,現實的父親,還很快的給她找了個有心機的後媽。誰也不曾料到,她的這個後媽,對待她這個繼女,就像是她原來聽到的“白雪公主”的故事一樣。被自己惡毒的繼母殘忍地傷害著;故事裡,“白雪公主”還有七個小矮人的幫助,而她什麼都沒有,就連可以傾訴的朋友也沒有一個,只能是獨自默默地忍受著這一切。所不同的是,“白雪公主”的故事,是大家耳熟能詳的,最終白雪公主與白馬王子喜結連理的美好愛情的童話故事;而她最終是以小生命被殘忍地殺害結局的真實的案例。

不知道,她在“臨走”的時候,是不是想到了自己的媽媽,想要一個溫暖的擁抱;是不是渴望著爸爸會去勸阻後媽,堅決地救下她、並且安慰她,“孩子,沒什麼,這些,都不是真的,它只不是你不小心睡著了,做的一個噩夢……”。

這個蛇蠍心腸的女人,它的殘忍,令人毛骨悚然,讓我想起來一起類似的案件。不過,說的是在計劃生育的年代,一對毒辣的狗男女,因為重男輕女,親手殺死了它們的一個親生的女兒。據說是,因為它們已經育有了兩個女兒,(一個大的十來歲,小的則更小。)而它們非常想要有一個兒子,以傳宗接代,並且有面子。但是,因為它們已經有了兩個女兒,在計劃生育的年代,按道理,是不可以再生養了的;否則,就會要被 罰一筆鉅款。而它們兩公婆,也許是受迂腐的封建思想的影響,實在是太想要一個兒子了;但是,又不想被政府的計劃生育部門給逮到了罰款。於是,它們這枉為人父母的兩個惡魔,便商量來,商量去,最後,想出來了一個自以為是的“絕妙好辦法”。

一天中午,它們提前燒好了一大鍋滾燙的開水,只等著中午放學回家來吃飯的女兒們,本來是打算要用開水燙死小女兒的。無奈,當天,小女兒因為學校臨時有事,沒有能夠回到家來。於是,它們便一不做二不休,乾脆就轉而打起了已經回家來的大女兒的主意。當時,因為著急要去學校接著上課,見自己所謂的“父母”好像還沒有開始做飯,大女兒還奇怪地問它們“飯做好了沒有,(可以吃了嗎)”。它們便慌忙回答“快了,快了,飯就快做好了。”接著,這對惡魔附體的狗男女,竟然配合默契、冷不丁地將自己的親生的大女兒,毫不猶豫地投進了滾燙的開水鍋裡,並迅速地蓋上了鍋蓋,眼睜睜地看著自己原本還活蹦亂跳的鮮活女兒,被開水活活地給燙死了。(當然,最終,這對不可饒恕的惡魔夫婦,受到的是法律的嚴懲與群眾的拍手稱快。)

今天看到這則新聞,又讓我想起來了那件本來已經塵封的兇惡往事案件,讓人不得不相提並論,唏噓不已。

我只能說,它們這種人,真的不配為人,不配為“父母”這個稱呼,也根本就不配來到這個世界上。它們,最終,除了自己的無盡悔恨,就是留與人們的痛惜與噩夢。甚至是會與長跪不起的秦檜夫婦一樣,遺臭萬年,永世不得超生!

這個歹毒的醜女人,就算外表再怎麼地光鮮靚麗,會迷惑男人,也遮掩不住心裡的黑暗,醜陋到了極點,令人作嘔。早知今日,何必當初。毀屍滅跡,令人髮指;悔不當初也罷,供認不諱也好。“想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它,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付出應有的代價。對於它,必須給小女孩的親生母親以及疼愛她的親人們一個交代,必須賠禮道歉;對於它,必須嚴懲不貸,甚至是碎屍萬段,以儆效尤,絕不能心慈手軟,網開一面;以告慰小姑娘的在天之靈,給生者一個心理安慰。“逝者已去生者何苦”,希望,可憐的小姑娘一路走好,來生投生在一個幸福的人家,能夠過著無憂無慮的快樂的生活。

對於小女孩的父親,這個枉為人父的所謂的“男人”,無論如何,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因為,任何事物,都是有因果的,沒有無緣無故的恨,也不會有無緣無故的愛。對自己的女兒,疏於照顧,漠不關心,得過且過;對自己的女人的所作所為,熟視無睹,聽之任之。它根本就不配為一個合格的父親,有愧於“父親”這個稱謂。應當受到良心的譴責,永遠活在愧疚當中,過著悔恨交加的晚年生活,不值得大家的伶憫。

廣大的善人朋友們,你們說,這種事,是不是這麼的一回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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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天起 每天讓孫某看著這張圖片


事情經過:

劉某去年和孫某結婚,家中除了和前妻生的8歲的劉小雨,還有一個4個月大的男孩是和孫某生的。

劉小雨平時沒有和父親、後媽住在一起,而是在爺爺奶奶家住。

事發當天,劉小雨隨要去幹活的爺爺奶奶來到了父親家,隨後劉某外出送貨,爺爺奶奶也去幹活了,小雨則留下來做作業。

孫某趁小雨不備,用麻袋將其捂昏,隨後用背篼將小雨背到了樹林後,將其脖子擰斷,並用鐮刀敲碎了小雨的頭顱,隨後又拎來滾燙的開水,倒在小雨的身上……

做完案後,孫某還偽造了案發現場,她砍斷樹枝扔在地上,試圖營造一個小雨是砍樹時摔死的假象。

在供述自己的犯罪動機時,孫某直言不諱地說,就是“容不下她”。


八歲女孩兒被繼母虐殺,這繼母還他媽是人嗎!

一、這沒有其他看法,故意殺人,處其死刑,還是從速從重從快

八歲的小女孩兒,對你有什麼威脅,你居然能這樣出手?

螻蟻尚且惜命!她都沒有跟你在一起生活,你還“容不下她”,她又影響到你什麼了?不過是你自私自利的心態在作祟!

孫某的犯罪手段極其殘忍、後果極其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孫某的人性,除了惡毒,還是惡毒!

用我國《刑法》規定的處以死刑的條件“罪行極其嚴重”都不能涵蓋其行為。到現在,也只能慶幸的說,還好,我國刑法還沒有廢除死刑。

死刑就是為這類人保留的。


二、小雨的父親在哪裡

小雨遇害前一天,又被後媽打了。

在對小雨經常的打罵依然不解恨後,孫某就對小雨起了殺害的念頭。

小雨的父親在幹什麼?有沒有發現自己的女兒經常被後媽打、有沒有制止過、有沒有采取一些防範措施?

即使有,他也屬於沒有盡到監護義務。

再婚、放任女兒經常被打,直至導致女兒殘忍的被殺害,他以後的人生只怕也不能贖其罪了。


三、愚蠢的孫某,也只有最上圖中的結局了

她不懂得傷害別人也就是傷害自己的道理。

她只知道自己的孩子要好,其他孩子的命都可以不要。

但她忘了,殺害別人,等待她的也將是極刑!

多好的孩子,希望你在天堂沒有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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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廣吉律師


後媽殘害繼女的毒辣程度讓所有人震驚:先是趁孩子不注意將她用麻袋捂暈,然後擰斷脖子、砸碎頭顱、澆上熱水,扔進竹林。


我們可以在後媽的所作所為中看到讓人恐懼的“惡”。值得注意的是,被害的孩子劉小雨平時不跟父親與後媽住在一起,與爺爺奶奶居住在一起。


就算是這樣,後媽也說:“我就是容不得她!”


面對一個孩子,即使做不到像母親般疼愛愛護,也應該不去傷害,這是做人最基本的良善。


在這件事中,孩子不僅僅被後媽摧殘,其實,孩子的父親也一直在孩子的成長中缺席。父親的不作為,也導致了繼母的為所欲為。


據悉,孩子身上有多處淤青,人們推測也是繼母所為。劉小雨的父親在娶了後媽後,仍然一直忽視自己的女兒。


原本孩子理應感受到母愛,卻被一直扔在爺爺奶奶家。


更讓人毛骨悚然的是,繼母非但沒有給孩子應得的愛,手還長到伸向不跟自己住在一起的繼女。



一句簡單的“我就是容不了她”人們便明白了後媽的作案緣由。


據悉,劉小雨還有個同父異母的弟弟,這便是後媽的親生兒子。容不了的原因,無非是自私罷了。


生怕繼女與兒子爭奪資源:父親的愛與關注,家產等等。


愛自己的孩子無可厚非,可為了自己的孩子去傷害另一個無辜的生命,這可以說是人性缺失與道德淪喪到了極點。


一個無辜的小生命離我們而去,是否也在警示世人呢?父母不僅僅是要把孩子生下來,還要進行扶養、教育,使之平安健康成人。


在這件事中,父母位置缺失,後媽道德淪喪,導致孩子與孤兒等同,這件事是能夠引起我們反省與深思的。願天堂沒有繼母,也沒有傷害。


有書知道


8月24日,又一噩耗傳出,鹽津縣一名8歲女孩被其後母殘忍殺害,世界上怎麼會有如此惡毒女人吶?孩子雖非親生,但那麼小又怎忍心下手吶?願孩子天堂安好,願惡人早下地獄。



大家請看事件描述:

孩子對於再婚父母,可能會被有些父母認為是累贅,孩子對於後父後母也可能表現不是多喜歡,這樣就形成了很多離異再婚家庭普遍存在的矛盾問題。


我們沒有關於這個後母和孩子的矛盾原因,但孩子那麼小,頂多有些調皮氣人,而後母能選擇如此惡劣手段殺害孩子,可見此人多麼心胸狹隘,平時估計也是蠻橫霸道,沒有絲毫為人父母的天性。

奉勸所有已婚的、未婚的,已離異的和正在鬧矛盾的,為了家人為了孩子,請三思而行,尤其對於孩子來說,唯有親生父母是孩子永久的依靠,當然不是說就沒有好的後父後母,有的甚至比親生的還要親,但在孩子的心中是很難忘記親生父母的,所以請為了孩子,珍惜兩個人的感情,珍惜這個家,給孩子以最多的愛。


大家如有其他見解,請於下方回覆交流。可加我關注瞭解更多奇趣新聞,記得點贊喲!


遇我得福


謝謝博主提問。這事發生在我們同一個鎮上,聽到這結果我和全社會所有有關注這事件的朋友一樣是痛心的,後媽(孫某)怎麼有如此狠心的手段,是什麼原因我們無從考證,相信政府會跟大家,所有關心的人一個交代。

劉某瑜(不用真名是對死者和家屬的最終,不想帶來第二次傷害),已於2018年8月28日上午十點半入土為安,當日晚上當地廟壩鎮會有一批愛心人士組隊去給小瑜點亮蠟燭,讓他找到回家的路,,願你一路走好,天堂沒有後媽沒有痛苦。


重慶羅勾勾


我養的一條京巴狗,在上個月初,由於年老體衰,自然死亡了,我很傷心,哭了許久。當我的愛人把他的屍體裝入後備箱,準備巴它扔到垃圾點的時候,我攔著他已啟動的車,沒讓他動,我跟他說不能就這樣把小丑兒(狗的名兒)扔掉,必須把它埋了,入土為安。之後我就找到了鄰居賈姨,與阿姨商量後,把我的小丑兒深埋在了她家的菜園子裡,埋小丑兒時,我還把我的一件還能穿的羽絨服大衣給小丑兒包了起來,就這樣,跟我們夫妻二人一起生活了近十年的小丑兒就這樣沒了。每每想起它,我還會流淚,此時的我眼眶又溼潤了。我在想,就拿我自己為例,人對待動物都有深深的感情,何況人對人呢?當然,人人有別,可是這個殺人犯,弒女的繼母與正常人的差別也太大了。除了想像出她是一個精神分裂症的患者,我真的猜測不到,她對幼小的繼女痛下殺手究竟是什麼原因。我在想,小女孩兒的親生母親哪去了,去逝了?那麼孩子很可憐,沒有了親媽的疼愛,若沒有,她離開的時候,為什麼不帶走她自己身上掉的肉,承擔起她作為一個母親所應該承擔的責任?我又想,小女孩兒的父親就一點兒也沒有洞察人心的能力嗎?與這個殺人犯在一起,三五天,十天半個月的,有可能品不到其性情,但長一點兒,也應該慢慢的有所瞭解吧,如發現她對自己的女兒不好,可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嘗試著改變她,如果真的不行,馬上離婚,她愛哪哪去(好男兒何患無妻?)。現在他的女兒被現妻殺害,毫無疑問,他也有失察的責任,哎,也許,他是那蠢鈍之人吧。說到此的我,也不知道還能從何說起了,只是可憐那女童,沒有託生到好人家,又遇到了惡魔,早早地被害入黃泉,可悲,可哀啊!😭😭😭

最後我要說的是:“對於這個殺人犯——劊子手,一定要處以極刑,還小女孩兒,還世間一個公道!”




手機用戶馨怡


我收養過一隻流浪狗。剛遇見時,見它個兒大,不溫順,瘦的很,就沒打算收留。可是,趕走了幾次,都又回來了。最後動了憐愛之心,給它拿來吃的,很快就被它吃完了。它一定餓極了。也許,多天沒吃東西了。不然,不會如此的瘦。一被收留,它的狂妄之心就一覽無餘了。見人就叫。太兇了!誰見誰怕。擔心它傷人,就用鏈子拴著。後來,又遇到一隻溫順的小流浪狗,也收留了。這隻小狗非常乖,非常聽話,也就很討人喜愛。可是,無論怎麼公平對待它們,大狗都容不下小狗。每次餵食,小狗都會被大狗咬。打罵也起不了作用。只能說,大狗極自私,又貪婪。被主人拋棄過後,心中還存有很多的埋怨吧。狗性如此,人性如何呢?從古至今,後媽不好之說,一直相傳並見證著。我們說,生活中不願做後媽的非常多。因為,當了媽媽有了孩子之後,哺育孩子成長是生物界的天職。人類,自產生文明以來,更多的媽媽是不願離開子女的。畢竟,親情無限,血濃於水。而這個後媽,離過婚,傷過自己的孩子。心裡上也一定不安過。有了新家,又有了自己的孩子。自然,把愛的情感都寄託在了新生孩子身上。其身上固有的自私與貪婪之心,因為有了新家之後,會再發酵。如前面那隻大狗一樣,難以容下別人。可狗是用來養的,這女人不能像狗樣被人養著。她的心由此更壞。她容不了男人的女兒與她爭寵,容不了男人的女兒與自己的孩子爭寵。愚昧與無知再加上法盲,感情失落之後而走極端的她,怎不比狗更兇呢?狗是上了鎖鏈的。而這女人,也許在新家乃一手遮天。她的心如此狠,能做如此事,可見她太過自由。太過驕橫。失去了約束,她的心更大膽更狂野。也更趨於原始——如同那隻自私又貪婪的大狗一樣,甚或比大狗還洶惡的她,在心魔的驅動下,犯下了可恥又可悲的罪行。一個8歲的小生命,就這樣被她斷送了。她畢竟是人而不是狗。殺害了孩子之後,會有後悔。可生命已去,一切都晚了。她定會受到良心的譴責,定會受到萬人痛罵,定會受到法律的重判。她的命運被她自已葬送了。性格、理念、生存狀態、生活環境都在其中作祟。


心中無苦就是樂


可以不愛,但不要傷害。

既然選擇了成為孩子的後媽,心裡也該明白自己的責任吧。如果不願意為別人養女兒,大可以在婚前,就把有關撫養的問題談清楚。

最毒婦人心,這句話對女性而言是不公平的,但是對於這個後媽來說,這句話絕對不過分。親手去殺害一個幼童,其心理是何等的扭曲?

孩子才八歲,她能有多大的罪過,再說你自己就沒有孩子嗎,將心比心,如果你的孩子被別人這樣對待,你的心裡會不會難過、痛苦?更何況殺害小女孩後,還故意毀壞小女孩的屍體,手段竟如此殘忍。

這個世界上沒有不透風的牆,殺害小女孩後,難道不用面對法律的制裁?真是愚蠢的行為。傷害了別人,也毀了自己後半生,實是愚不可及!

我認為這樣的人應該重判,原因有三:

一、手段殘忍,心狠手辣,對於幼童能做出這樣的事,這種人就不該放到社會上來。

二、性質惡劣,影響極壞。

三、心理扭曲,蓄意殺人,殺人後掩蓋犯罪事實。

孩子的父親也同樣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孩子與後母的矛盾,肯定不是一天兩天的事,能讓一個女人變得如此殘忍,這矛盾該是積累了多久,積累了多深?


驛城異客憶鄉人


謝悟空提問。

內 蒙古草原上,一夜風雨過後,迎來萬里晴空,秋風送爽,展望廣闊無際的綠色大草原,讓人心曠神怡。今日早晨,本來心情格外好,心中剛剛放下溫州“滴滴"司機喪心病狂地姦殺了一位年輕的青春少女之事。今早打開頭條,才發現了一繼母殺害了一個年僅8歲女孩,不由讓人心驚生憐。

我們中國這是怎麼了,為什麼竟出這種悲慘之事?這人心痛,更讓人懷疑人生,懷疑這陽光下暗藏著複雜而帶血淋淋的故事,一樁樁,一幕幕,縈繞腦海,使人心潮激盪,驚魂澎湃,心不能安。離濟南“滴謫″司機殺害一空姐不足百日,就出兩起兇殺打滴姐案件。今又傳來8歲女孩被繼母殺害的痛心消息,讓我又想起自己身邊鄰居家所收養一個6歲女孩之事。

二十多年前的一天夜裡,從鄰居家傳來小女孩撕心裂肺的哭聲,不知為啥?第二天才聽說他家收養了一個來自四川的小女孩,是一個業務員從四川帶回來的,孩子父親也一同來的,沉孩子睡著了,這個狠心絕情的父親就連夜回四川了,偷偷走了,再也沒回來探望。倒是這女孩很想四川的爸爸,河北距四川遙隔幾千裡,孩子也就落個空想。這孩子連上學寫作文都把四川的爸爸寫進去。後來人們才知道,她也是被繼母逼著爸爸把她送人的。女孩回家心切,要求再回四川找爸爸,這邊和養母和奶奶都答應了,又跟業務員回四川。好心的奶奶還給了往返路費,囑咐孩孑,繼母若還不要你,你就再回來。結果是繼母還是沒給好臉色,孩子最終又回來了。一晃二十多年過去了,女孩已經長大成人,已嫁人,有了自己的孩子和幸福的家,安心過起日子來了。這算是孩子最理想的結果了。世上只有親媽好啊,

世界上沒有媽的孩子,有多可憐是可想而知仍。

這個奈千刀的繼母,兇狠殺死8歲孩子,你不會選擇送人麼?怎麼就得要人一命,這麼無人性,你還有命嗎?你會得到最悲哀的下場。再說,當今中國繁榮昌盛,人民生活水平逐日提高,一不愁吃,二不愁穿,養個孩子費勁嗎?國家實行9年小學義務教育制,上學不花錢,讓孩子有得飯吃就行,怕她長不大嗎?這個狠心毒婆,已經觸碰了中國人道德的底線。所以用中國人無私的法律,重重地打擊這些絕無人性的犯罪行為,立即槍決,以警示天下繼母心。願孩子天堂美好。


四季常青


誰能想象“我就是容不下她!”這句話是一位做母親的人說的,雖然是後母,但是究竟什麼仇怨,竟讓人痛下殺手。道德的譴責和法律的審判已經不能表達對此惡劣事件的憤怒了,孫某的做法令人髮指。只願小雨天堂一路走好,天堂不再有傷害。

孫某作為後媽不說對孩子有多好,只要不虐待就是好事了,平時小雨也是爺爺奶奶家,事發後,全村人到處尋找,總存著一份希望,然而夢想破滅來的那麼快。8月24日發現失蹤,沒想到25日就傳來了噩耗。

查看小雨的身體,不僅頭顱受傷和脖子被扭斷,而且身上多處皮膚燙傷和軟組織挫傷,很難想象這都出自於孫某之手,作案手法殘忍至極,對象就只是一名8歲的孩子。

孫某涉嫌故意殺人罪,且情節特別惡劣,依法應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但是由於她4個月前才生產,還處於哺乳期,是不能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的偵破過程中。

據悉,小雨的父親結過三次婚,小雨是其與第一任妻子的孩子,平時都是由爺爺奶奶照顧,孫某嫁入這個家庭後,幾乎處處針對小雨,而且此次殺人也是蓄謀已久。這樣的家庭不禁讓人們反思,究竟是什麼導致了這樣的悲劇?

如今,工作了什麼都要證書,從業資格證,或者等級證,但是有一個崗位從來沒有培訓,就能輕鬆上崗,那就是父母。然而父母的責任比任何一個職業都重,所以我們提醒所有父母,或即將成為父母的朋友們,對孩子最好的負責就是最自己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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