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疫情期間,正常上班工資減半,合理嗎?

沒考慮名字


從三個方面講:1.從社會層面,這是一場大家共同面對的災難,不是哪個國家,哪個公司,哪個人要負責任來買全單的,不應該把所有的損失算在一個人的頭上,而是全社會,全人類共同來擔起的一份責任,國家有責任,公司有責任,每個人也有責任,大家一起擔責,一起擔損,均衡調配,合理分發支付個人的勞資薪資;2.國家層面,1疫情中,國家就是幫人民解決困難的,國家當然有著更大的責任來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不斷要控制當前還要考慮長遠,而且要儘快的穩住事情局面,立馬搶治輕微者,重症者,還要極速的設立防疫病治的隔離區,以防病毒蔓延;2疫情後,國家通知要求復工復產後,在休假期間的工資要不要全付或半付甚至更少一些,這要看國家有沒有下發相應的通知文件,還要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明文規定法來確定和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看勞動者們是否在工資上得到全領,半領還是少領,當然也要考慮個體僱傭公司權益,在不影響大小公司原來運作的情況下做出合理工資發放,畢竟大中小企業也給國家帶來了幫助,給這麼多人帶來了就業,為社會貢獻的一份力量;3.個人層面,國之興則民族興,國之強則民族強,國難當頭,要為國分憂,我們不能看著國家衰敗,我們不能看著國家滅亡,我們不能看著國難而無動於衷,見死不救,那還何談愛國情懷,最基本的愛心都沒有,還算是國家的一份子嗎?還算是合格的中國公民嗎?人民心中的共產黨嗎?還算是普通的老百姓嗎?我看什麼都不是,所以說,從國家的要求來講是適合給全薪全資的,從勞動者的要求也是跟國家同樣的,但是從公司和企業的角度來講是不同意給全薪全資的,給員工支付分發一半的工資我看是合理的,但是從公司的實際情況來支付分發也是可行的,當然了,如果公司一分錢不發的話,那就有點太過了,國家不可能坐視不管


Mancahilldi


疫情期間工資減半也是正常的,因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如果有勞動合同約定或規章制度規定,企業生產經營和勞動者業績相關,勞動者業績又和勞動報酬掛鉤的,可以依法降低勞動報酬;除此之外,只能和勞動者協商一致才能降低。

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規章制度規定的標準,向勞動者發放工資,否則屬於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應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如補足工資,勞動者以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經濟補償。因此,一般情況下,企業不能隨意降低工資標準。

如《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第二條規定:“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

二、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被隔離無法到單位正常工作,單位按曠工處理合法嗎?

不合法。

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被隔離的勞動者在隔離期間,由政府對其提供生活保障,用人單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離期間的工作報酬,用人單位不應當按照曠工處理,而是應當按照勞動者正常出勤來對待,不得以缺勤、曠工扣發和減發勞動報酬,也不能以勞動者曠工構成嚴重違反規章制度來解除勞動合同。

三、參與防治新冠肺炎的工作人員,一天有多少臨時性工作補助?

臨時性工作補助標準為:直接接觸病例的每人每天 300 元,參加疫情防控的其他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每人每天 200 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條:“對從事傳染病預防、醫療、科研、教學、現場處理疫情的人員,以及在生產、工作中接觸傳染病病原體的其他人員,有關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採取有效的衛生防護措施和醫療保健措施,並給予適當的津貼。”

整體而言,疫情期間員工個人的工資待遇受到影響的這是必然的結果,因為企業不能復工,沒有任何利潤可言,即便是復工了,日常的生產經營也會受到諸多的限制。有的時候工資可能都不是減半發放,是直接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發放的。


張祖豪131419


很合理國家都在齊心協力共同抗擊疫情,自己心裡也要想這也是為國家出了分力



SAI賽


這個肯定是不合理的,我們首先來分析一下題主所說的正常上班,是否與平時無異。如果與平時無異,那上班者可是冒很大的人生健康的風險去上班,不說加工資,保證正常的工資這個是肯定的。你說的減少工資有一種情況我覺的是可以理解的,那就是公司讓你在家隔離沒有要求你去公司加班,我覺得這種情況是可以按當地最低工資發放的。希望能幫到你


HJ小賤


不合理。

如果在徵求員工同意的前提下是合情的,無論是作為經營者還是職工,你我應該都深刻的體會到現在經濟真的很困難,凜冬將至,如果你跟單位有感情並有一定的承擔能力的話,就共同負擔下吧。

或者明確表示無法接受,尋找其他選項,畢竟雙方的共同意願才是攜手斌進的前提。

祝順商祺。



用戶1398190307290718


很高興回到你這個問題。

因為各地的政策是不一樣的。首先你在疫情期間正常上班,按照勞動法,企業應該給你支付勞動報酬,況且疫情期間大多數企業和員工都沒有上班,你們上班說明是保證醫療物資生產,或者有關涉及民生保障生活用品的行業,疫情期間工資減半肯定就是企業週轉資金,咱們無法提供全額薪資,相信對於你們在疫情期間上班的人來說,企業會給你們按照政策支付勞動報酬,法定節假日會支付額外補助。


安河橋北西郊外


這是不合理的,應該按照100%正常發放工資。當然前提是你完成了合同中約定的工作任務。

法律依據:《關於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工作的通知》:對於企業要求職工通過網絡、電話等靈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支付工資。


天宇看點


合理,個人認為特殊情況下,公司個人都應該退一步考慮一下彼此處境


將軍至上


肯定不會吧,一般正常公司還會給一定的補貼才對


平凡人向進


我是令奇,下面回答下疫情期間正常上班工資減半合理嗎這個問題?首先按照國家及各省出臺的政策來看,肯定是不合理的。很多省市都出臺了疫情期間應正常發發工資的要求,例如廣東。甚至有些省份要求疫情期間堅守崗位的應發放三倍工資。但說實話,這些政策要求只有大公司、國企或事業單位可以做到,對於很多小公司來說為了公司生存只有少發或者不發來縮減公司成本,尤其很多無法線上辦公的行業更是如此,最後希望疫情早日過去,各行各業早日恢復正常運轉,以上僅代表我本人的個人觀點,希望對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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