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平江縣公安局:警情通報

平江縣公安局:警情通報

警 情 通 報

2020年2月28日下午14時許,平江縣公安局長壽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長壽鎮將軍路有一輛車牌號為浙C7**9L的小車,車上有人強行拉一名婦女上車。接警後民警立即趕至現場,並對此事開展調查。

當日晚19時許,民警將涉事車輛查獲,並將車上人員方某族(男,24歲,平江縣長壽鎮人)和方某(男,18歲,平江縣長壽鎮人),以及當事人龐某情(女,24歲,平江縣長壽鎮人)依法傳喚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

經查,當日下午14時許,方某族與其弟方某乘車(車牌號為浙C7**9L)至長壽鎮將軍路,尋找因爭吵而離家出走的妻子鄭某。此時,恰逢龐某情途經長壽鎮將軍路去上班,因龐某情與其妻身高、體型、穿著等都十分相似,且又戴了口罩,方某族誤以為龐某情就是其妻鄭某,便下車抓住龐某情的手要求跟其上車,龐某掙扎跑開。此時,其弟方某發現龐某情不是鄭某,當即告知方某族,方某族立即放開龐某情並賠禮道歉,隨後駕車離開。龐某情因懷疑涉事車輛以及車上人員是從事拐賣婦女兒童的違法犯罪人員,於當晚18時許將自己的經歷附加當時拍攝的車輛照片,編造信息發佈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內。該信息後被大量轉發,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

目前,當事雙方已就此事澄清並達成調解。經公安民警法制教育,龐某情認識到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內發佈不實信息的錯誤行為,刪除了相關信息,並積極消除不良影響。

平江縣公安局

二O二O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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