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公安分局、派出所之間有什麼區別?瞭解下

袁某與鄰居汪某因相鄰用水發生爭執,當地派出所及時派出民警到場進行解決處理。袁某的表弟在市公安局工作,袁某不想在派出所解決,要求到市公安局解決。公安局、公安分局、派出所之間有什麼區別?袁某的案件應當由哪一級公安機關處理?

公安局、公安分局、派出所之間有什麼區別?瞭解下

專家說法

根據《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條例》規定,公安機關均設置在各級人民政府之中。國務院設有公安部,是全國公安機關的領導機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政府設有公安廳(局);地區行政公署和自治州、省或者自治區轄市、盟的人民政府設有公安處(局);縣、自治縣,縣級市、旗的人民政府設有公安局,直轄市和其他設區的市的市轄區人民政府設有公安分局。公安派出所則是基層公安機關的派出機構,它主要是負責履行基層公安機關的部分職責。

公安局、公安分局、派出所之間有什麼區別?瞭解下

公安機關上下級之間是領導與被領導的關係,上級公安機關可以直接指揮和參與下級公安機關的偵查活動,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公安機關之間互相配合和協調工作。

本案中,袁某與鄰居的爭執是普通民間糾紛,依法應當由基層公安機關解決,既然當地派出所已經有民警到場處理,理應由當地派出所解決處理。

法條鏈接

《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條例》

第三條 公安部在國務院領導下,主管全國的公安工作,是全國公安工作的領導、指揮機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在本級人民政府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公安工作,是本行政區域公安工作的領導、指揮機關。

公安局、公安分局、派出所之間有什麼區別?瞭解下

第六條 設區的市公安局根據工作需要設置公安分局。市、縣、自治縣公安局根據工作需要設置公安派出所。

公安分局和公安派出所的設立、撤銷,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審批。

第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和公安分局內設機構分為綜合管理機構和執法勤務機構。

執法勤務機構實行隊建制,稱為總隊、支隊、大隊、中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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