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入职后,人事说过了试用期才给交保险,一年后才会有公积金,这种做法合理吗?

北漂的90后


首先,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合理且不合法的。

第一, 试用期应当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律依据

试用期也是需要缴纳社保的,这个观点应该不存在疑问的,但总有一些企业在法律的边缘跃跃欲试。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因此应当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第二, 试用期应当缴纳公积金的法律依据

很多人认为公积金不是强制缴纳的,并且很多企业的做法是“我会为你缴纳社保,但是公积金我是不缴纳的,如果你需要的话,公司可以为你代缴,但是费用就需要全部由你自己承担”。

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转移手续。

因此,用人单位一年后才为员工缴纳公积金的行为绝对是不合理、不合法的。

第三, 企业在试用期内不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后果

1.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单位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一下的罚款。

2. 用人单位没有未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一旦员工在工作中发生伤亡,所有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费用将全部由企业承担。

3. 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企业补缴社会保险费,并且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 小结

一些企业因为某些岗位流动性大或者为了减少企业成本,就不为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或者规定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才缴纳公积金。这样不仅损害了职工的社保权益,而且企业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以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入职就为员工办理五险一金。


疯狂煲剧


我是一名HR,关注我,为你解答职场困惑。

现在很多公司都承诺员工试用期不给员工交社保,美其名曰等员工稳定了公司再交,公积金的话很多公司等的时间更长,甚至不交。下面来为大家解答一下这些做法是否合理:

一、员工入职不交社保是违法的行为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员工自入职当月起公司就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保,当然不排除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员工本人在上家单位本月已经交过无需再交,或者是员工在月末那几天入职社保系统里无法增加,这些情况下公司不交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没有特殊情况的话公司应当为员工按时缴纳社保。

所以可以肯定的告诉题主公司这么做是不合理的,员工入职表明了员工和公司劳动关系的建立,公司交社保是对员工的一份保障,比如员工在这期间发生工伤,需要看病社保就会发挥作用了。

二、对于公积金的缴纳要分情况说明

由于缴纳社保公积金会给公司带来比较大的负担,所以除了对社保有强制规定外,公积金这方面没有硬性规定,只是说城镇户口的必须交,农业户口的可交可不交。即使去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也不受理,当然如果是城镇户口的话公司一直不交可以去诉讼。

如果这份工作你很想去做,公积金这方面不必太过在意,但是社保的话是必须要交的。

我是一名HR,有职场困惑可以关注我哦!


HRGOGOGO


一、试用期社保方面

1、试用期不买保险这个HR平时处理上有很多办法,因为全国社保还没有完全联网,各地区社保政策不一样,有的地区社保可以补缴半年,有的地区社保只能补缴前一个月,所以不知题主是哪个城市的。

2、试用期有个特殊性,试用期人员和企业直接都在互相考察,不合适了,任何一方提前三天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个别单位试用期就给员工上社保,如果刚入职没几天这个人主动离职或者被辞退了,就会导致对方工资较少,没有钱抵扣社保应该个人扣缴的那一部分,资不抵债,人已经离职了,单位需要垫付费用,用人风险过大。

3、基于以上情况,很多单位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会选择试用期补缴和员工约定不上社保,有的地区可以补缴社保,就会约定转正后补缴试用期社保,来确保试用期人员流失社保费用浪费的情况。

4、题干提到的试用期不交社保这个,很多单位都基于我上面说的原因在操作,所以也说不上好坏。

但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试用期期间,单位是有义务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只不过执行中有些走样而已。

二、公积金方面

公积金以前是强制缴纳的,后来国家政策做了调整,有些地区公积金不是强制缴纳的。所以单位约定一年后缴纳不违反规定,代表单位福利还可以,愿意主动给员工增加福利,如果各方面都不错可以继续做下去。

希望对你有帮助。

我是默简之,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职业HR,分享职场心得,帮你答疑解惑,欢迎关注我,一起探讨。


默简之


不合理,而且不合法。而且,细节见真章,这家公司连试用期的社保都吝啬到不给员工缴纳,可见格局不高。

一、社保和公积金都是强制缴纳的

要知道,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了用工行为,双方也就建立了劳动关系,那用人单位就必须在30日内为员工缴纳社保,也就是说,即使员工处于试用期,用人单位也是要给员工缴纳社保。

而且现在很多城市的买房、车牌摇号都有连续缴纳社保满多少年的要求,所以如果因为试用期没交社保而导致自己失去或者延后了买房、车牌摇号的资格,得不偿失。另外,如果我们在试用期发生了工伤,工伤保险没法用,要是用人单位逃避责任,那自己的权益就很难得到维护。

现在很多公司都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其实,公积金的缴纳也是强制性的。

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均应为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还规定:单位和职工均有按照本条例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并享有本条例规定的权利。

因此,企业应在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同时缴纳公积金。

二、公司违法成本低

过了试用期才给交保险,一年后才会有公积金,公司这样做明显是为了减少用工成本。因为企业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的比例较高,需要承担40%左右。假如按3000元的缴费基数计算,一个员工三个月的五险一金就能达到3600元。而这对于很多中小型企业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本着“能省一点是一点”的原则,就算是违法的,他们也会这样做。反正只要员工不去主动举报,基本不会被相关部门发现,也不会受到处罚。而现实情况确实是大部分员工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会去举报。

公司用人费用节省多,违法成本低,这就导致了公司会继续这样做。

三、两种应对方法

很多情况下,公司也不想和员工纠缠社保公积金的争议,所以如果员工坚持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公司一般情况下也会同意的。

如果公司不同意,而你也不想继续在这家公司工作了,那你可以针对公司没有在试用期缴纳社保这事到社保局举报维权。也可以针对公司没有给你缴纳公积金的情况,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处置。

欢迎关注@焱公子,十年500强,专注写职场,每天与你分享职场干货与成长心得。

焱公子


【黑白职场】独特观点:过了试用期才给缴纳社保,不但不合理,而且违法;但是公积金很多地区并不具有强制性,所以在部分地区一年后缴纳公积金或者不缴公积金不能说不合理,但是这样的公司只能说比较一般,建议你可以进一步考虑清楚再做选择。

在国企或者相对大型的企业或者上市公司,社保、公积金这一方面的工作都很规范,基本上不会存在这种现象,甚至还有相当一部分在提供这些保障的同时,还有企业年金,给员工提供的福利远远不止这些,这些都是基础的保障。

但是能在这些地方的上班的人毕竟是少数,大部分人还是在中小微企业上班。据WIND调查数据,中国的民营企业在整体就业中提供了超过八成的就业岗位。而你说的这种情况,在众多中小微企业非常常见,这不但让很多刚毕业的同学不知所措,也是让很多入职多年的人所谓“老鸟”也颇为头疼的问题。

下面我们来说一下,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对我们有什么影响,碰见这种问题应该怎么办!


为什么很多中小型公司试用期不想给缴社保、公积金?

那些大型公司能做到的事,为什么众多中小微企业难以做到,我想着其中的原因很多,但归纳起来主要我认为有两点:

其一、公司为了节省成本,说白了想少花钱

在另一个回答中,我给大家算过一笔账,一个员工拿到手3500元工资的情况下,公司要为这个员工花费的成本是超过6000元的。你看,这缴纳社保跟不缴纳社保公司的成本差别是非常大的,这仅仅是一个人的,一般小公司的人员流动性还较大,你想想如果是十个八个人呢?是不是就是一笔不小的费用了,所以说,很多小公司为了节省成本,就不惜损坏员工的利益,甚至铤而走险了。

在大企业中,这个问题就显得不是那么的重要了,首先,他的主营业务相对稳定,营业收入也相对稳定,而且,出于规范性的考虑,企业即便有想法,它也不敢。如果因为这点小事被相关部门追查,轻则罚款,重则上黑名单,那都是得不偿失的,牵一发而动全身,所以大企业优先考虑的是规范性。

其二、人事部门偷懒,怕麻烦

这个原因很容易理解,试用期内的员工还没有稳定下来,可能在试用期之后对公司不满意或者考核没有通过而离职,这也仅仅是两三个月时间内的事情,如果人事部门这边刚给员工申请入上社保、公积金,那边因为种种原因,这个员工又离职了。那么人事部门又要马不停蹄的去给这名员工办理停保等一系列手续。

当然,手续麻烦并不能构成你偷懒不办的借口,因为这就是你的工作,但现实情况中,中小型公司这个原因往往是相当多的。

同样,在大企业中,人事部门的管理也是相对规范的,而且办事人员的数量也会相对充足,基本上不会是这个原因,而且大企业的管理制度相对规范,如果人事原因造成损失,个人和部门都可能会面临处罚,所以他们也不会这么做,毕竟也本来就就是本职工作范围之内的事情。

试用期不缴社保、公积金对我们有什么影响

试用期公司不给我们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影响大概有以下四个方面:

其一、如果你之前没有缴纳过社保、公积金的话,只是少缴了几个月,影响还不算太大

无论你是刚毕业,还是之前就没有缴纳过社保、公积金,如果新办的情况下,影响还算不是太大,只能说你损失了几个月的社保、公积金的钱,公司占了你的便宜而已。

在大公司,这个情况就更不可能出现了,虽然公司存在的目标就是追求效益,但是大企业再傻也不至于傻到去克扣员工的这点切身利益,它即便是想要占员工的便宜,也会占的理所应当,让你无话可说,比如绩效考核等等,合理合法的手段多了去了,没必要冒这个风险。

其二、如果你之前有社保、公积金,那可能就要面临中断,影响你的就医、生育等

如果你之前已经有公司正常缴纳社保、公积金了,如果试用期不缴纳社保、公积金的话,那影响就相对来说比较大了。

首先,你社保中断,养老是累计的,只是少了几个月。但是医保、生育如果中断,就会影响你的报销了,这两种如果中断是需要重新计算的,

只有连续缴纳到一定的时间,才能继续享受这个待遇,比如医保要连续缴纳三个月,生育要连续缴纳八个月,这中间如果中断了,都要重新计算,可以说是得不偿失。

其三、影响你的买房、落户的资格,这也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

如果你打算买房或者落户,在部分地区是有社保要求的,很多地区要连续缴纳一定时间的社保才能具有买房或者落户的资格。

在一些三四线城市还好一些,基本上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但是在一些相对大一点儿的城市,出于限购的考虑,大部分对买房资格都会有连续缴纳社保一定时间的要求。

以我所在的城市郑州举例来说,外地户口在郑州买房,需要连续缴纳够24个月的社保,而且补缴的不算,也就是说你还要实实在在的等够两年的时间。试想,你连续缴纳了一年多,马上要具备资格了,这个人事跟你说,你的社保要中断了,你能接受?

其四、是否缴纳公积金,决定了你买房的时候是否能享受公积金利率

先不说公积金是你缴多少公司缴多少,可以在还房贷的时候抵扣,也可以提取出来付房租,这相当于实实在在的现金。但是这在你享受公积金利率的优惠面前,其实是个小数目,下面我来给你对比一下公积金跟普通商贷利率的利息到底能相差多少。

公积金利率目前是3.25,商贷基准利率4.9,郑州一般情况下上浮20个点左右,以贷100万(有人说公积金没那么高额度,声明一下,我这里主要是举例说明一下怎么计算,大概的差额),30年,等额本息还款来计算:

公积金:每个月还款4352.06元,总还款额156.67万元,利息额56.67万元

商贷:每个月还款5918.57元 ,总还款额213.06万元,利息额113.06万元

相比之下,公积金比商贷整整少还了56.39万元,几乎将近一倍的差额。

看到了吗?这都是你未来实实在在的钱,所以,孰轻孰重,你还是要慎重考虑!

这个影响也是比较大的,建议慎重考虑。

遇见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其一、防患于未然,在入职之前就要提前约定好,应该在劳动合同中体现,防止变卦。

很多人可能会说这怎么可能?能找到工作就不错了,那我只能说,你还需要继续提升自己的价值,在找工作的时候要加大自己的话语权,以利于争取自己合法权益。

在面试的时候,要注意观察,判断自己再面试中的主动性有多少,如果公司比较紧缺你的这个岗位,或者面试经理对你的印象不错,确实希望留下你的时候,那么你的话语权还是有的,你可以适当的提一些要求,比如试用期缴纳社保这类问题,基本都会满足。

其二、已经入职,委婉的提出要求,但要柔中带刚,表明自己要缴的立场

这个情况,对于那些需要买房或者落户的人来说尤其重要,连续缴纳社保才能保住自己的资格,如果中断了,就要重新计算,可能自己很长时间的积累就算白费了。

所以,这个时候你就要跟招你过来的人事好好谈谈,态度可以诚恳一些,但是要坚决,一般情况下,如果不是说特别难为的情况下,人事也都会帮你办理。

如果人事自己决定不了,你可以要求他会向上级汇报这个情况,一般情况下,领导也都会特事特办,批准你的请求。如果在这种情况下,领导还是不批准的话,那我建议你还是换一家公司也未尝不可,毕竟这样的公司不算好,放弃也是一种选择。

其三、对于说一年后再缴纳公积金,我认为可以理解,但是不能接受!

虽说部分地区公积金已经不再强制缴纳,但是对于我们自己来说,公积金是相当重要的一种福利制度,如果公司想迟交一年,无非是两方面考虑,一是怕员工不稳定,你在公司工作一年至少说明你的工作能力是能够满足公司要求的,否则,一年之内,你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主动或者被动离职!二是不太愿意给员工缴纳,能拖一年是一年,拖一年就少缴一年,对于公司来说,能省一分是一分!


总结

无论企业是出于节省成本,还是人事偷懒怕麻烦,都不能构成试用期内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理由,遇见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坚决的合理合法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连员工合法权益都难以保护的公司,其实放弃也并不是很可惜,但是前提是你一定要努力的提升自己的价值,毕竟公司招你过来是为公司创造价值的。

只有你能够持续不断的为公司创造价值,公司才有可能给你提供你所需要的各种保障,你说对吗?

------END------

我是 以我10年职场经验为你给你答疑解惑,如果你觉得我的建议有可取之处,欢迎【关注】我,点赞、转发分享,给更多的朋友带去帮助。


黑白职场


对于这个问题,显然是不合法的,因为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如果录用了一个员工,那么就应当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与员工建立了劳动关系,试用期也是属于劳动合同里面的正式期限,并不是说额外的范围。所以从试用期开始,劳动者就已经与用人单位建立了正式的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相应的保险,并且支付相应的工资。而并不是说劳动者要过了试用期之后才能够享受这些权益。

但是在现实操作过程当中,可能有的用人单位会担心,如果劳动者不符合录用要求,在试用期后不能转正,如果此时给他缴纳了保险,将来还要解除会麻烦,可能会先拖着不办,等到他转正之后再办。即使是这种情况,那么也要提示劳动者一定要好好查一下,如果一旦转正,那么你保险的缴纳期限应当是从以试用期的第一天开始计算,而不是从你转正的那天开始计算,用人单位即使可以拖延一段时间,但是事后也是要对这段时间的保险进行补缴的。如果补缴不了,用人单位应当赔偿这个期间的相关损失。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任律师工作室


试用期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一年后才缴纳公积金,公司这种做法不合理,并且不合法。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缴纳社保是任何企业和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企业和单位必须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用人单位之所以不缴纳社保,最大的原因就是降低用人成本。

朋友小欢研究生毕业找工作的时候,公司就说三个月试用期不缴纳社保,农村户口的员工不缴纳公积金,由于小欢的研究方向和这家公司的主要业务非常相关,最后还是选择了这家公司。刚入职,公司因为五险一金被查,之后为所有员工缴纳五险一金。


入职新人在入职前需要注意这些:

确认公司是否缴纳五险一金及劳动合同细则。如果公司明确不缴纳五险一金,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考虑能否接受。

确认基本工资、绩效及休假等事项。有公司写不清楚周末单双休,应聘者误认为双休,入职后却是单休。

确认自己所在部门和工作职责。有人明明想找运营的工作,却到了销售部。


【总结】试用期不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员工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另作打算。


小可职场日记


这样的人事到底是不专业还是已经成精了?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我来告诉你到底怎么回事,首先这绝对都不是合法的行为,只要你举报单位就会被稽查。

按照《社保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只要是入职的员工,都应当在30天内为其缴纳社保。
法条中并未说是否区分试用期和正式员工,所以针对已入职的员工都适用本法!

其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规定,单位也应当已员工入职30天内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纳手续。
和社保法一样,并不需要区分员工是在试用期还是正式录用期间,都需要依法缴纳公积金。

所以社保和公积金,单位都应当从员工入职30天就为员工办理手续,并不需要等到转正才可以,千万不要被自己单位不专业的人事蒙骗!


笔记簿杏豆


试用期不给缴纳社保的行为在很多用人单位都十分的常见,但是这样的行为可不见得是合法的。

试用期不缴纳社保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即使是试用期公司也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保。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试用期不缴纳公积金

公积金和社保的规定是是差不多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依法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缴纳住房公积金。

由于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也就是说,试用期同样属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因此,试用期内单位也必须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救济方式

公司以试用期或其他原因为理由不为员工缴纳社保的都属于违法行为,职工可以到社保局举报维权。针对单位无为你交纳公积金,员工能够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处置。


律师说


这是两个问题,以下分开讨论。

首先是关于交社保一事,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从入职当月起,就已与所在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单位有义务为其缴纳社保,而不是等到试用期结束。社保是对职工的基本保障。比如,当职工在此期间出现工伤或去医院看病时,社保即可发挥其应有作用。这是国家强制性要求,单位借口试用期不上社保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

其次是关于公积金一事,考虑到缴纳公积金对企业形成的负担较大,国家并未对此做强制性要求。而且即使缴纳,企业也可以自行在5%-12%的范围内选择缴纳比例。

现在比较多的企业既想避免法律责任,又想节省企业成本,还想为企业塑造福利全面的形象。在这三大原因考虑之下,再加上中国社保系统发展尚不完善,企业往往采取降低缴费基数的手法,即不按照国家规定的该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做基数,而是直接以当地最低工资,或者企业自行规定的基本工资来作为缴费基数。这种擦边球行为很多公司都在采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