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我給戀人的錢可以要回嗎?

用戶4544062692950


你給戀人的錢可以要回來嗎?

我來說說我的看法。

分兩個方面來說。

一,如果你明確是給人家的,那我不覺得不要了吧,畢竟是送給人人家的,在要回來也不好,畢竟做人要大氣一些。當然,如果臉皮夠厚的話非要要回來,那別人也攔不了你呀,但是真的不建議要,自己願意送的,何必呢?

二,如果說當時給她的錢只是說借給她,那麼你完全可以並且完全有正常理由去要回來的,並且也是應該要回來的,於情於理都可以,這個是沒關係的,畢竟不管是跟誰,就算不是戀人,親兄弟還沒有明算賬的呢,這個我認為可以要回來的。

所以說,具體要看你當初是借給她還是給她,再決定是否可以要回來。

以上是我的看法,希望能幫到你。





探路小白


我不明白你這裡的“給”字難道有很多種含義嗎?

為此我還專門去找了度娘,我們一塊看看:

1.交付,送與:~以。送~。獻~。

2.把動作或態度加到對方:~他一頓批評。

3.替,為:~大家幫忙。

所以,很明顯,你這裡“我給戀人的錢可以要回嗎”的“給”的意思就是“交付,送與”的意思。

好,現在請允許我簡單粗暴地把你的問題理解為:當時你給你戀人的錢你是送與戀人的,至少在那個當下,你是給她的,而不是借。

那麼好,既然當時你是給她的,也就是你是自願或者非自願地給了她錢,當時不管你內心是否真正願意,但那錢你都是給了她的,而並不是借給她的,是give(給)而不是lend(借出去)。

有時候還真的不得不感嘆其實英語也不錯,起碼直觀、直接無歧義。

所以既然當時是把錢給了戀人了,那麼銀子的所有權已經是她的啦(注意:這裡只探討你是沒有合法伴侶的情況,至於有合法伴侶的那涉及面太廣太複雜的我們稍後再探討)。

那麼就算我們不知道現在是因為什麼原因你突然會探討想把給出去的錢拿回來都好,我們還是可以分析一下的:錢當初你已經給了戀人了,現在想要回來,最主要的原因是什麼?

1你後悔了。那麼因為你的後悔想要回來,你至少得承擔你是個“言而無信出爾反爾”的人甚至是“小人”,你願意嗎?

2你被騙了。那麼就得具體分析為什麼被騙?怎麼被騙?證據呢?能不能要回來,這就純理論的說了,當然數額巨大或者其他原因你可以選擇找專業人士甚至可以上法庭。

3你沒錢了。這就得看看對方到手的錢能不能因為你現在沒錢了她願意還給你,那麼技巧一些的話並不是非得用“要回來”這種表達,就用什麼“投資”、“週轉”、“代保管”一類的字眼會顯得高級很多,我想這也和“戀人”這兩個美好的字比較搭。

4你覺悟了。或許你突然覺悟到對方和你之所以成為“戀人”只不過是她有計劃有預謀地讓你心甘情願地把錢給了她,那麼如果我是你我可能會有下面幾種情況:

A我有錢,也不在乎給她的錢,那麼不管怎樣畢竟叫曾經是“戀人”,我認了,咬碎牙也認,因為栽在女人手上說出去並不好聽只好給自己臉上貼金了叫“因為愛情我願意”!

B我沒錢,雖然我在乎給她的錢,但是為了我的自尊我一樣得認,同樣是“因為愛情我只好認”!

C我沒錢,因為你認清她的真面目,也不在乎自己臉面,那麼想怎樣反悔說當初的“給”不是“給”,說那是借,那麼隨便找她要錢好了,只是能不能要回來估計也不是你一個人說了算的。

其實最狗血的也就不外乎學學波叔嘛,讓人家和你談一個戀愛——坐牢的那種。

所以最後的最後我想說的是,假如你們曾經愛過,又恰好沒那些錢你又不會死,那麼是不是可以大度一些?因為我認為最重要的一件事情是你必須為你當初“給出去”這個行為負責任。

或許哪怕給出去的錢不能要回來,但是從中你至少能學到一點,那就是:為自己負責!

戀愛雖易,“給”錢不是兒戲!

且行且給且珍惜!

——我是吉格格~願我的存在成為您的祝福!


吉格格來了


我給戀人的錢可以要回嗎?

關於錢,我從小接受的家教是:借是借,給是給,要是要,討是討……這些一定要分得清。

題主為什麼想要回曾經給戀人的錢?

這事還是讓我來說兩句吧!

男女談戀愛期間,男方願意為女朋友花的錢,不可以要回;借出的可以要回;題主口中所說的"給",在此,是否可以理解為"贈送"?如果是,我認為不可以要回。但憑心而論,假如數額較大,最好請當地村(社區)幹部或者請個熟悉的中間人協調解決。我想,女方也不會拒絕的。

希望以上回答能幫到你,最後祝友好運。

回答完畢,謝謝。





不鏽鋼3599038085281


首先,如果是你平常給戀人花的錢,買禮物啊,送驚喜啊,這些是不可以要回的。這種錢是你自願的,人家並沒有強迫你去為她花這些錢。即使想要回也是不禮貌的,道理上也是行不通的,除非她自願歸還給你,否則最好是不要去要這些。

再次,如果是對方管你要的或者借的錢,是可以要回的。比如:xx借我一些錢,又或者買東西需要讓你墊些錢,不是你自願給的,主動給的,這些是可以要回的,可以要求對方還的。

總之,借出去的錢是可以要求還的,看你倆關係怎麼樣了,如果關係挺好的,要求還錢會不會影響你倆的關係,這些還是要考慮進去的。


觸碰心靈的段落


如果錢還沒有支付,那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以前無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銷贈與;如果已經交付,一般情況都是不能要回來的,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特別注意: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給的錢肯定是自願的,所以自願的情況下不能要回的,除非你戀人覺得應該給你。


張偉x


一、錢還是可以要回的,親兄弟都明算賬,何況戀人,有時候請吃飯啊,一起玩啊,送禮物什麼的,這些都可以不算的,但給的錢是可以要回來的,當然,你覺得沒什麼大不了的也可以不要的。

二、給還是有一定含義的,比如贈送,就逢年過節的,情人節什麼的發個紅包這種,屬於贈送,要回來也不太好,影響關係就算了,還有點鐵公雞的意思對吧,借就不一樣了,對方急用錢,找你借,你是借出去的,戀人關係也得還,不是戀人更加要還,對吧,所以說,你給戀人的錢,可以要,但是屬於贈送之類的,就得看你自己拿主意了,要也不是,不要也不是。


Boy1


我是凌丞12點,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首先,你說的“給”不知道你說的是借還只是正常拿錢給她花?

如果有明確說是借錢給她並且有明顯證據證明是借給她的話,你想要回來是很合理的而且是肯定可以要回來的,因為如果她不還是可以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的。

如果你當初只是給她花並且沒有明確說是借的情況下,無論金額大小,即便用法律武這個錢也是要不回來的,因為這種情況屬於贈予。

所以男女情侶平常談戀愛,在處理錢的問題上還是要格外注意,尤其是大金額的時候一定要認真想清楚,畢竟分手對於談戀愛來說還是很常見的,切勿被戀愛衝昏了頭腦,覺得不好意思說。

返回剛剛的話題,如果小金額並且不會影響到自己正常生活的話,當然也可以放棄索取,畢竟彼此相愛,多付出點身外之物也是正常的,只要開心就好。




凌丞12點


是給還是借呢。如果是給,我個人覺得不可以要回了。或者說你可以試著要,但還不還你完全是對方的自由。即使對方拒絕,你也不用太生氣,畢竟當初是你自己做的決定:把錢給她。

如果是借,可以理直氣壯地找對方要回。有寫借條最好,雖然更有可能是沒有寫借條的。對方如果因為沒有借條憑證拒絕還,你可以罵對方背信棄義,可以拉黑對方,並老死不相往來。這樣也斷了以後再複合的可能。不講信用的人不值得做戀人。你花了一筆錢認清了一個人,也不算全虧,起碼還沒有託付一生。


跳跳條


1、是給,而不是借、

2、要看具體數額、你倆現在的關係,是戀人關係,還是已經分手了。

3、你為什麼要把錢要回來呢?是你缺錢?還是你覺得你為你戀人花的錢不值得你付出。

4、看你是男還是女了,男的話就算了,女的話更算了。

5、給別人的就是別人的,永遠都別想在要回去了,如果捨不得,那麼當時就不要給。

6、不管曾經戀人也好,現在還是戀人也好,都不應該有這個念頭,做人要厚道。沒有大舍,怎會有大得呢?



井心心


這個需要看是自願換是借的,假如是你自願給的,那就算了,因為兩個人在一起不容易,就算是分手了那也不能因為錢變成仇人,好聚好散才是王道,雖然做不成情侶可以做朋友,如果是借的那肯定會自願還給你,這是必須的,假如是送給他的那就不要再提了沒意思,如果要就會雙方都會不開心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