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长垣-律师庭审回忆录


长垣-律师庭审回忆录

长垣市人民法院

今天是圣诞节 ,基督教世界的重要节日,相当于汉族的春节。

也许是昨天格外的劳累,所以今天起床有些晚了,7点才开始去工作,上午的目的地是长垣法院,也是一个道交案件,我代理保险公司出庭,传票通知8点半开庭,我8点到了法院,提前再理顺一下案件的应变思路,谁知等到9点也不见原告及代理人的到来,按照规定,这时候法庭可以选择直接按撤诉处理。可是这样一来,问题并没有得到实质性解决,还会增加原告诉累,所以我不建议法庭这样解决。于是等到9点半,原告代理人出现了,说不知道今天开庭,连证据也没有带,幸亏原告代理人与法官比较熟悉,便允许去拿证据,事故认定书、单方鉴定的车损意见、评估票据、施救费收据、交通费收据,并以此要求我方承担全部损失。从法律上讲,事故认定书可以作为本案的有效证据,而单方鉴定意见作为证据使用的前提是我方没有提出重新鉴定,从常理上将,鉴定的车损肯定要比实际修车的费用高一些,为了解决问题,我方提出在车损鉴定数额基础上减少2000元作为最终的车损数额,对此原告同意;对于鉴定费,当地法院司法判例一般要求侵权人承担,我司就不再承担,施救费无发票,且我司仅仅是商业险承保公司,应当优先由交强险公司承担。最终双方以9500元达成了调解意见,且保留了原告对侵权人以及交强险公司的诉权。这样一来,也算是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长垣-律师庭审回忆录

对于这个案件,其实原告有三个疏漏:其一,没有查清保单信息,导致遗漏交强险公司,对于该问题可以通过交警队查询或者保监会查询;其二,没有认真准备证据,也没有制作应诉方案,导致案件处理有些混乱;其三,没有提供鉴定费、施救费发票及对应的施救记录,直接导致该两项无法得到赔偿。

下午下起了雪,气温骤降,于是去图书馆边工作边学习,其实我心里也知道,要想在律师道路上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有过硬的专业技能和更广的知识面,有时候学习一门或者多门外语就显得非常重要,而我给自己定下的语言目标是英语和小语种日语,期待有一天自己能否不借助翻译软件就可以直接做涉外法律业务,现在看起来似乎是天方夜谭,可是我必须得相信自己能行,否则就没有了前进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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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长垣从去年年底刚刚变成了县级市,记得七年前我第一次去长垣看守所办案的时候,就被长垣所深深吸引了,公交全免费,市民法律意识比较强,当时就产生一种想法,要把自己的律师证弄到长垣去,毕竟当时长垣只有一家律师事务所,律师数量还不是太多,可是最后基于种种考虑,我还是在新乡市区待了下来,如今看来,长垣是飞速发展,由于是疫情的影响,长垣的卫材事业却焕发活力,公司重视法律顾问已经成为常态,那里的法律服务市场前景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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