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疫情還得多久過去呀,因為疫情原因沒有上班,公司應該發工資嗎?

我是Yuan園園


根據頭條導航條抗擊肺炎每天顯示的數據來看,估計三月中旬或者三月底差不多好了,這期間全國人民都在家不出門為了抗戰,而長期在家無生活來源的人數據不低,個人認為,如果國家規定給工人最低生活保障那麼上班人員都會有,不會給弄個個人搞特殊,如果沒有這項規定,那就看企業老闆有沒有心去思考這方面,如體現了,還有老闆也可能有心無力吧,因為大家都沒上班,企業也沒有創造價值,都是一樣的焦慮!所以呢,有些東西側面看談不上應不應該,如果有也是大家期待,沒有那就勒緊褲腰帶共渡難關吧![祈禱]共勉[玫瑰]



左岸o咖啡


疫情多久過去不好說,但是至少三月份是無法正常開工開業的。時間長短不好說,是否帶薪自然也不會有企業敢提前承諾了。是否帶薪,以下是我個人觀點:

1.截止2月10日,屬於法定假期,這之前的假期是需要帶薪的。

2.2月10日以後,有些企業開展了線上辦公或者在家辦公,員工雖然沒在固定的營業場所(公司),但是工作在正常開展,這類型的員工也是需要正常開工資的。

3.有些企業雖然沒開展在家辦公或線上辦公,儘管大部分時間員工是不用考慮工作的,但是公司偶爾還會安排一些事情,這類公司是需要給員工支付基本工資或者最低生活補助的。

4.地點不重要,工作才是本質。不管員工去公司還是在家,只要正常工作了,都是需要支付工資的。

5.對於傳統企業,無法在家和線上辦公的,那就只能看公司實力和老闆格局啦。

希望以上回答能幫助各位員工和企業。不管有沒有工資,大家要學會知足和感恩,其實還有很多在沒收入的前提下每天還會產生高額費用的人和企業,相比而言我們是不是很幸運了!


小古董99


你好,我是一名執業律師,很高興與你一起討論這個問題。因為疫情原因沒有上班,公司應該發工資嗎?

首先拋出個人觀點:

1、如果因為疫情原因,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沒有上班,公司應當正常發放工資。

2、如果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3、如果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


具體分析如下

《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明電[2020]5號第2條明確規定:企業應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當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上述通知明確表示,如果因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疫情,而導致企業停工停產,正常來說一個月之內,公司應該要按照之前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向員工發放工資。

如果公司確實生產經營困難,可以與職工協商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

降薪或者不發工資,顯然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而且也違反了公司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

公司未經與職工協商一致,擅自降薪或者不發工資的行為,職工可以主張相應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41條規定:

對已經發生甲類傳染病病例的場所,或者該場所內的特定區域的人員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實施隔離措施。並同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街道報告的上級人民政府應當及時作出是否批准的決定。

上級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決定的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應當立即解除隔離措施。在隔離期間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應當對被隔離人員提供生活保障。

被隔離人員有工作單位的所在單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離期間的工作報酬,隔離措施的解除由原決定機關決定,並宣佈。

通過上述規定可以得知,我國的傳染病防治法也規定了,如果發生甲類傳染病,因為排除患病嫌疑而被隔離,導致暫時離開工作崗位,用人單位應當繼續發放工資。

總結

因為疫情原因而沒有上班,公司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應當正常發放工資。如果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員工正常上班的,發放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即使員工沒上班也應當給付生活費。


以上內容為個人意見,僅供參考。純粹手打、實屬不易,喜歡點個關注唄。如果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歡迎評論區留言,交流討論。


每日講法


悟空上午好!沒有一個權威機構可以確定疫情結束的時間,現在是控制住了,網上有人說四月份就過去了,也有人說它就象流感一樣伴隨著人類,天啊!還想打持久戰了,決絕不可以,人類必須行動要戰勝管控它,不能讓它肆無忌憚的蔓延想走哪就遊那禍害人類,掠奪生命,讓人類驚恐,負出了生命和時間的代價。因為疫情沒上班,公司發工資嗎?這就要看公司的財政情況了,如果是以人為本,我認為應該發,讓員工別為錢💰焦慮,穩定員工的思想情緒,讓員工更好為公司賣命效力。


粉墨兒4


這個沒有標準,國家也不會強制,私企和國企,大企業和小工廠。是否有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約定等等!其實除了國企,民企這個時候非常難熬,疫情的問題導致的是全盤皆困難。

退一萬步說,工人沒有上班,企業主平時沒有少工資,這個時候就別想著法子去要工資了,停工幾個月,多少小企業生存都是問題


當裡個7093566764333


疫情多久過去不清楚,個人覺得,再有兩個14天,應該就差不多了吧!

公司給員工發工資,作為員工,當然想啊,在家或者困在工作所在地的,吃吃喝喝需要花錢,房子需要交租。但是如果作為個人的公司,公司的房子需要交租,費用都要出,再給所有不上班的員工開工資,公司老闆大部分就是坐在家裡等破產吧!

所以這是個連環性的問題!不能作為強制執行!


藍齊兒2931860


疫情要過去還的需要時間,好的半個月吧。才能算看到了拐點。

因為疫情不能上班,怎麼開資呢?不開資這些人等著吃飯呢?

國家,單位,私企老闆,難啊。想盡辦法開資吧,讓這些底層的人活下去。


助人為樂的雪中梅


您好很高興為您回答,疫情還有多久過去這也我也不太清楚,從目前疫情狀況來看疑似病例大幅度提升,死亡率也跟著上升,所以多久會過去要看疫情控制的怎麼樣,公司應該發工資嘛?如果您的公司效益好:1月份的工資發放,2月分按照當地官方19年發佈的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70發放。謝謝!以上僅供參考!


每日好視頻


原則上應該發,但實際情況每個公司都不一樣,都理解一下吧!老闆也不容易呀?


古道西風瘦


快了,疫情已經基本控制住了,大部分地區復工估計在3月3日到3月16日。至於工資發不發就看你自己單位企業實力和擔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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