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我们都理解错了“抢注”瑞德西韦!背后的“专利战”没有硝烟

“目前只有一种药对新冠病毒可能有效,就是瑞德西韦。”日前,在世界卫生组织——中国冠状病毒病联合专家考察组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这则消息提振人心。然而,回顾“瑞德西韦”这款药物是以何种争议的姿态出现在人们视野中,“专利”一词的亮度某些时候甚至超过药物本身。

我们都理解错了“抢注”瑞德西韦!背后的“专利战”没有硝烟

1、争议:错骂武汉病毒所“抢注专利”了吗?


2月4日,中科院武汉病毒所官网发布消息称,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生物安全大科学研究中心、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国家应急防控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1月21日申报了瑞得西韦(Remdesivir)的中国发明专利。


一时间舆论哗然。在对抗新冠病毒的特效药中,瑞德西韦被认为较为有效,但该药物为美国吉利德公司所研发,这种“抢注”的行为合法合规吗?


要解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注意的是媒体使用“抢注”这个词并不准确,因为商标对应的是“注册”,而专利对应的是“申请”。恶意抢注商标会受到法律制裁,而申请专利意在保护创新,两者存在一定区别。


我们都理解错了“抢注”瑞德西韦!背后的“专利战”没有硝烟


其次,武汉病毒所申请专利的行为是人们所想的“盗窃”吗?答案是否定的,该件专利是这样描述的:“对在我国尚未上市,且具有知识产权壁垒的药物瑞得西韦,我们依据国际惯例,从保护国家利益的角度出发,在1月21日申报了中国发明专利(抗2019新型冠状病毒的用途),并将通过PCT(专利合作协定)途径进入全球主要国家。”


说白了,此次申请的是瑞德西韦的用途专利。法律上,药物的用途不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不予授权的情形,实际上企业或科研单位以药物用途申请专利也是很常见的。在《中国科学报》的一篇报道中,相关知情人士也做了回应:“这是做科研的基本要求。我们是做药物研究的,做出新成果就会去申请专利。”


最后,事情发生后吉利德公司做过相关回应称,2016年,针对瑞德西韦在冠状病毒上的应用,吉利德就在中国以及全球申请了更多的专利。

反过来说,武汉病毒研究所也只是申请专利,能否授权综合考量的因素还有非常多。


2、启示:再度审视专利的价值


看过解析,有人或许会问:“这一顿操作的目的是什么?”答案就在武汉病毒研究所的声明中:“如果国外相关企业有意向为我国疫情防控做出贡献,我们双方一致同意在国家需要的情况下,暂不要求实施专利所主张的权利,希望和国外制药公司共同协作为疫情防控尽绵薄之力


众所周知,一旦依靠专利在某一行业形成了壁垒,那就是为所欲为。此次武汉病毒研究所的申请行为,也可以看成是防患未然,将来可能与基础权利进行交叉许可,即A和B各自拥有专利,可以采用相互许可的办法,达到双赢的目的。


究其根本,知识产权在人们生产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没有硝烟的“专利战”无时无刻都在上演,及时申请专利就显得尤为重要!


我们都理解错了“抢注”瑞德西韦!背后的“专利战”没有硝烟


万博士(您身边的知识产权专家):


我国采用先申请原则,即不论谁先完成发明创造,专利权授予最先提出专利申请的人!起码有3大意义值得牢记:


1、专利是市场竞争的利器,一种产品只要被授予专利权,就相当于在市场上具有独占权。


2、一项纯技术一旦被授予专利权就变成了工业产权,形成无形资产,具有了价值,可以通过授权的方式获得使用费,可以进行质押以及抵押贷款等。


3、技术发明被授予专利权之后就具有排他性,可以防止他人模仿和侵犯本企业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保护自己的专利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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