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疫情期間房東限我3天內立即交房租,我提出延遲交房租合法嗎?

敖嘉年


我也想延期交房貸,不知道農業銀行同不同意[摳鼻]唉!從年前到現在復工時間太長,春節期又買點貴東西,本來計劃節後開工就有錢發,可假期延期復工又晚老闆的財務也緊張,工資也延期了。我太難啦!房子還沒到手可貸款月月準時交呀!


公子宇147977142


據我瞭解,目前與房租租賃有關的法律主要有兩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和《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在這兩部法律中,與"租金支付"有關的條款如下:

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六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對支付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租賃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租賃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

解釋:通常情況下,在租賃合同中都會寫明房租的具體支付日期,以及延遲支付所產生的後果。建議你打開合同,認真看一下。

2、《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條 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延遲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解釋:這裡有說到一點,需要"正當理由"。我翻閱了其他法律,沒有講到"不可抗力因素",也就是說只能和房東溝通,如果他不接受你提出的理由,則也沒有辦法。

3、《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八條 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對租賃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張權利時,承租人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

解釋:這邊非常重要一點"第三人主張權利"。比如:房間內的設備是由上一個租客所購買,現在人家要搬走,導致合同中所寫明的租賃物無法使用。那麼,這時候就可以不支付租金。當然,前提是你還要及時跟房東講。

4、《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條 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解釋:與上一條類似,比如房屋發生非本人引起的火災,燒燬了租賃物。

以上是《合同法》在房租租賃租金支付方面的相關規定,而《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對承租人的租金支付方面則沒有具體明確說明。

所以,從法律的角度上來看,對房東好像更為有利一些。因而,如果個人經濟壓力比較大,建議你可以和房東好好協商,爭取再延遲一段時間。

最後,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壹玖捌伍


不管你的要求合不合法,房東對你失去了信任!

如果房東不想失去你這個租客,疫情其間,不說免你一兩個月房租,至少不會逼你,因為他知道,疫情終究有解除的一天,你來了,自然不會少他的房租。

房東限你3天內立即交房租,你卻在因為疫情要求房東延期收租,還在糾結合不合法,我不懂法,我也不研究法律,就算你合法吧!

目前疫情只是湖北比較嚴重,其他省市復工復產,大家還是該幹嘛幹嘛,你租房的地方很可能好多人一房難求,而且租金更有上漲之勢,換位思考,如果你是房東,你會如何操作?

得益於互聯網的發達,微信支付寶的方便,你所有延遲交租的理由都會讓房東產生警惕,對你不信任,從而限你3天內立即交房租。

關於房租的事非常時期想叫房東緩緩就好好說緩緩,想讓房東免租金一兩個月也可以商量,別拿疫情和法律說事,法律不會支持你的!


我是君9750,專注情感婚姻家庭,疫情當前,我更專注疫情,不一樣的視角,不一樣的發現,謝謝關注!


君9750


目前與房租租賃有關的法律主要有兩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和《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在這兩部法律中,與"租金支付"有關的條款如下:

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六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對支付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租賃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租賃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

解釋:通常情況下,在租賃合同中都會寫明房租的具體支付日期,以及延遲支付所產生的後果。建議你打開合同,認真看一下。

2、《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條 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延遲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解釋:這裡有說到一點,需要"正當理由"。我翻閱了其他法律,沒有講到"不可抗力因素",也就是說只能和房東溝通,如果他不接受你提出的理由,則也沒有辦法。

3、《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八條 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對租賃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張權利時,承租人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

解釋:這邊非常重要一點"第三人主張權利"。比如:房間內的設備是由上一個租客所購買,現在人家要搬走,導致合同中所寫明的租賃物無法使用。那麼,這時候就可以不支付租金。當然,前提是你還要及時跟房東講。

4、《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條 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解釋:與上一條類似,比如房屋發生非本人引起的火災,燒燬了租賃物。

以上是《合同法》在房租租賃租金支付方面的相關規定,而《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對承租人的租金支付方面則沒有具體明確說明。

所以,從法律的角度上來看,對房東好像更為有利一些。因而,如果個人經濟壓力比較大,建議你可以和房東好好協商,爭取再延遲一段時間。

最後,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森哥嗨嗨嗨


如果非要說明你延遲交房租合不合法,很明確告訴你,不合法。政府並未出臺疫情期間房租減免政策,只是現在疫情期間有很多好的房東主動減免住戶房租,還有聽說萬達有減免商戶2個月房租,例如這樣的還有很多。房東限你3天內交房租,說明你已經到約定的交租日期,我估計房東也不會考慮你的立場,現在疫情期間找房子是不可能的,你現在只能客氣的和房東商量,能否緩幾天,實在不行就只能交了,人生在外,誰沒有困難過,放開想開就好!


因為燈還亮著


疫情期間房東限你3天交房租,如果你想延遲交,這個我想應該是合法的,因為疫情期間是疾病傳染的高發期,全國都在自我隔離,任何人都不讓進行走動,聚會,聚餐之類活動,所以你要延遲交房租也在情理之中。


軍月童話


首先住宅類的房子,不在房租減免的範圍內,只有商業性經營物業才有這個權限。如果因為疫情無法居住的房子,可以申請無條件解約。

但是如果你一直在使用房子,那就要付錢,但是延期還是可以的,因為屬於不可抗力因素,但是不能超過押金覆蓋的範圍,超過這個範圍,那就不好說了。

我建議你要被困,走不掉,要用房子,這錢要付的。如果不需要再用房子,可以申請退租,直到業主找到下家租客。如果業主能找到下家,說明疫情已經解除,你直接續約。如果疫情不能解除,業主不可能找得到下家。你也不需要承擔成本。


品味人生Steven浩


租房給錢,天經地義,儘管是疫情期間,到了約定時間,就應該主動給付,不應以疫情為由,惡意延遲,所以不給才是不合法的。

房東是以房屋出租為目的,從租房者收取相應費用的經營模式,好比你去買衣服,衣服拿走了,卻不給錢的性質差不多。既便你是感染者,正在隔離治療,而且治癒時間不確定,或因疫情,資金週轉出現困難,在跟房東說明的情況下,我想他還是願意和你協商出好的解決方法,彼竟租房內有你的物品。

希望你明白,因為都處在疫區,都是受害者,拿疫情來推卸自己該負的責任,這就是赤裸裸的道德綁架,典型的利己主義。

總結:疫情來臨,在情況允許的條件下,應互相幫助,相互理解,支持國家抗疫,共渡難關,才是正途。



舞臺燈光


疫情期間房東限我3天內立即交房租,我提出延遲交房租合法嗎?

這個問題,現在是疫情期間,可以和房東協商解決,本來現在就沒有上班沒有經濟來源,可以延遲一下,實在協商不好那隻能退房或者想其他辦法解決,也許房東也有難處,人家可能也要還銀行貸款,我們沒有上班房東也許也是不能上班,都是有難處的,大家好好商量一下,

至於你提出延遲交房租合法不合法現在全國都是這樣,具體你可以參考疫情時期政府下發的有關規定,也可以和房東商量著來,疫情間很多人都宅家,房東也是知道的,我想人心都是肉長的房東也不可能就那麼固執。我想房東也會適當的減少房租,





拼搏青島小哥


合不合法還真不清楚,但這樣的事,大家商量著辦,談不妥,那你也只能搬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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