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通過拍賣公司拍到的房地產,沒過戶,能攆走其中原來的住戶嗎?求專家講解?

Camellia-X


冷眼看地產:資深房地產分析師,不賣房子,只分享專業的購房知識。

冷眼首先拋結論:沒有過戶的房子,無論是通過什麼手段獲得(包括拍賣),都不可以

攆走住戶。因為房屋沒有過戶前,產權依然屬於拍賣方,不屬於購買者,購買者從法律層面上沒有擁有房產,因此也就沒有權利趕走住戶。

一、競拍者一定要進行房產過戶,才能獲得房產權利。

購房者就算通過拍賣競得房產,但是在房產沒有過戶前,並沒有獲得房產的任何權利,包括趕走住戶的權利。

首先從程序來說,購房者就算競得房產,只是支付拍賣定金,沒有支付房產餘款、稅費等款項,在沒有繳納這些相應費用之前,當然不擁有等值房產的權利。

其次從法律層面來說,就算購房者繳清所有的費用,但只有房產證上的名字沒有變更,房產的權利依然不屬於購房者,因為法律只認為房產證。

二、競拍者成功過戶,獲得房產產權,也不能隨便趕走住戶。

購房者辦理房產過戶之後,獲得房屋的產權,有幾種特殊情況也不能隨便驅趕居住者。

1、買賣不破租,租約不結束,購房者不能隨便驅趕。

房屋買賣的是產權,房屋租賃的是使用權,兩個互相包容,但不能互相影響。簡單來說,前房主把房屋產權過戶給你,但你不能影響租戶的租賃權利。因為在你購買之前,租戶已經通過租賃形式獲得房屋的使用權。

2、居住者唯一房產,無法進行強制驅趕。

如果前房主是居住者,而且是他的唯一房產,理論上雖然你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但實際你卻無法強制要求居住者退出房產。

三、競拍者如果碰到不願搬遷的居住者,先進行協商,然後申請法院配合騰房。

競拍者如何碰到不願搬遷的居住者,最好先進行簡單協商,瞭解居住者的意向,然後針對性的進行解決。

1、面對有租約的租客,按照租賃合同進行賠償或者滿足租戶要求。

針對有租約的租客,競拍者如果希望租客儘快騰房,一般有三種解決方式:

第一種:按照租賃合同的違約條款,進行雙倍賠償,彌補租客的損失。

第二種:幫租客租賃其他房子,進行租賃置換,並進行搬遷的賠償。

第三種:按照租客的損失,進行針對性的賠償,賠償金額可與租戶協商而定。

上述三種處理方式租客獲得回報遠遠高於不騰房,因此大部分租客都會搬遷。

2、面對業主,進行合理協商,申請法院執行。

如果遇到惡意不走的前業主,購房者可以先和業主進行簡單協商,如果要求不過分,可以先行滿足。如果要求過分,直接通過最終搬遷期限,同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雖然會花點時間,但好過自己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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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看地產


不能。房子沒過戶,則無房子所有權。即使過戶後成為房子的業主,也不能暴力清場。

要清走原住戶,分2種情況:

1. 住戶為租戶。

法律上“買賣不破租賃”,即房子過戶不改變原有的租約,你只能繼續履行租約或賠償違約金讓對方遷走。但如果租賃合同是在房屋被查封后才簽訂的,則租約無效。

2. 住戶為原業主,或無關的第三方。

首先要先完成過戶,拿到產權證。

然後與佔用人協商,若溝通無效,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要注意,部分房源法院在拍賣時註明法院不負責清場的,拍房者只能自行解決。即使法院進行強制清場,都會耗時很長。若佔用人是老人、小孩、孕婦、殘疾人,法院也難以進行強制執行。

當溝通無效,且法院無法清場。可以嘗試將房子的水電氣表過戶到自己名下,然後全部申請暫停,看能否讓佔用人主動撤走。若無效,可尋找專門的情場團隊,一般法拍中介公司有專門合作的清場團隊,費用在幾萬塊左右。


大鬍子說房


我是在大型房地產開發公司任職的,很高興能回答你的問題。你不可以擅自攆走原來的房主,這樣你可能涉嫌違法,要負法律責任的,你可以通過如下方式去解決問題:

1、因為你的房子是通過合法的途徑拍得,這是受法律保護的,這毫無疑問,但前提是你必須通過合法的方式去解決問題;

2、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騰房措施,法院在收到你的申請後會起動一系列流程,例如會有發告知函、調解等工作;

3、一般法院的騰房告示工作完成後,會有一個期限,一般是7天左右,這期間你不要擅自有什麼行動,在家靜侯佳音即可。到時若原房主拒絕搬離,法院會實行強制勝房措施。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幫到你



搬磚的某某人


這類拍賣在司法拍賣上非常常見。本身也正是因為這類拍賣有官方的支持,很多人也是更加的放心,再加上“撿漏”幾率也是比較的大,所以很多人也比較熱衷於這些拍賣。

雖然通過拍賣得到了房屋,但是未過戶,該房屋的主人還暫時不是你。所以,你沒有攆走原住戶的權利。

一般情況下,拍賣得來的房屋都比較複雜。要想趕走原房屋的主人,應依據法院的協助執行通知書,儘快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證件辦理完之後就可以找到原房主讓他搬家,如果原房主拒絕搬家,聯繫法院,而法院則會採取強制措施通知原房主搬家,如果還是不搬就會下達搬遷令。

不過,有一種情況,那就是“買賣不破租賃”。 買賣不破租賃指在租賃關係存續期間,即使所有權人將租賃物讓與他人,對租賃關係也不產生任何影響,買受人不能以其已成為租賃物的所有人為由否認原租賃關係的存在並要求承租人返還租賃物。這只是一般規則,還有例外的情形。如果租賃物租前已設立抵押權或被法院查封,由此產生的所有權變動,將不能適用“買賣不破租賃”的規則。


天中人說房產


答案是:不能。

第一、拍賣回來的房,沒過戶,那還不算是您個人名下財產,所以無權要求原來的住戶搬走。但是,如果取到了法院拍賣判決書,那便可以憑藉判決書到房管局進行辦理一個過戶手續。

第二、搞清楚原來的住戶是上一任業主,還是租戶。如果是上一任業主,可以出示法院判決書,或者待過戶後取得的新房產證,給與業主看,並表明現在自己才是這套房子的所有權人,並在物業的見證下,給出搬出去的最後時間,讓物業進行監督。如果是租戶,則需要搞清楚其租約時間豈止,若是短期租約,可等租客滿約自行搬離。若是長期租約,只能跟租客協商溝通,表明自己已經是房子新所有權人,自己也急著搬家住進來,請求租客另外尋找房子,又或者可以幫租客重新尋找房子。

總而言之,處理事情都是基於溝通,萬不能尚未搞清楚事情始末,便採用暴力或者非法行為,這樣會使自己有理變無理。



盛和園陳興浩


不管您的房子是買來的還是拍賣來的,這個房子目前的狀態是還沒有過戶,因此您無法去完成趕走裡面住戶的行為。您現在首先要做的事應該是儘快取得法院的拍賣判決書,到本地房產部門辦理房屋的過戶手續,先取得房屋的產權。

在完成了上述手續之後,確認房屋內現有的住戶的性質,如果是原來就有租約的客戶,那麼請先和他們協商,因為我國法律規定,租約和買賣無直接聯繫,如果租約沒有履行完,那麼租客依然可以租住,只不過這個租賃所有權自動的轉移到你的名下了,你如果想要請他們離開,要麼友好協商,要麼就賠付相應的違約金。這邊建議還是友好協商為主。此外還要確定,這個租約簽定的時間,如果本身租約的時間已經是在房子被查封之後的了,那麼屬於違規出租被凍結房產,可以申請租約無效申請。

如果是原本的房主還住在裡面不走,咱們還是要先去友好協商,伸手不打笑臉人,每個人每個人的難處,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很多人就基本能讓步了,如果不能立即搬離的,兩方協商一個搬離日期;這樣做的好處是,避免雙方產生直接衝突,導致住戶產生逆反心理堅決不配合搬離,存在不確定性的一定就是人的人性,如果他早就準備好賴著不走,那麼只能申請法院強制清場了。但通常強制清場也需要很長的時間,並且現實生活中遇到這樣的案例,法院也是沒有太多的辦法,這也是為什麼我建議先協商的原因,即使不要租金讓他們住一段時間,也好過撕破臉扯皮。

之前有和粉絲聊過這個話題,有人表示,在遇到拒不搬離的可以請社會上的朋友幫忙,但是我想說,社會上的朋友操作合法嗎?錢也不少花。所以最直接的建議是在沒有確定情況的前提下慎拍法拍房,因為後續可能產生的變數實在是太多了。


駐家金陵


你好,想了解房產相關的知識與資訊可以關注我

不太瞭解你是通過哪個拍賣渠道拍得的房子,如果通過法院拍賣拍得的房產叫做法拍房,


我們先來了解下什麼是法拍房

顧名思義,“法拍房”是法院拍賣房產的簡稱,指的是被法院強制執行拍賣的房屋。一般情況下,法院拍賣的房產有以下幾個來源:商業貸款產生、民間借貸產生、司法沒收產生、無主財產。



你可能遇到了以下兩種情況中的一個


1、若是法拍房未交付、存在多個產權共有人、前業主惡意不遷出甚至前業主根本沒有取得產權證這些情況,就可能會出現戶口無法遷移過來的可能,也就是不能落戶在這裡,而且如果你剛好看中的是學區房,原業主已經佔了學位,那買了也是白搭。


2、有些原業主為了防止房子被拍賣出去,會把房子低價租出去,並惡意把租賃合同籤很長,因為根據“買賣不破租賃”,即租賃在前、抵押在後的,拍賣成交後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即使你已經拿到房產證了,你還是無法入住該房。



無論是這兩種情況中任何一種

你都有可能面臨自己交了錢,

但是房子沒法過戶

也沒法趕走原業主和租客的窘境。


建議:諮詢相關律師,和拍賣平臺,查清楚房子有無產證,有無租賃糾紛,留下證據,捍衛自己的權益。


家園新房


很高興為大家解答這個問題,讓我們一起走進這個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探討一下。

以下我為大家分享,我個人對這個問題的看法與想法,希望我的分享能給大家帶來幫助,也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我的分享。

我認為


冷眼起首拋論斷:不有過戶的屋子,不論是經由甚麼技巧失掉(包含拍賣),都不大約

攆走住戶。因為房屋不有過戶前,產權仍然屬於拍賣方,不屬於購買者,購買者從紀律層面上不有領有房產,因而也就不有權利趕走住戶。

一、競拍者一定要中斷房產過戶,才具失掉房產權利。

購房者就算經由拍賣競得房產,但是在房產不有過戶前,並無失掉房產的任何權利,包含趕走住戶的權利。

起首從步調來說,購房者就算競得房產,只是付出拍賣定金,不有付出房產餘款、稅費等款項,在不有繳納這些相應費用夙昔,固然不領有等值房產的權利。

其次從紀律層面來說,就算購房者繳清整個的費用,但只需房產證上的名字不有換取,房產的權利仍然不屬於購房者,因為紀律只以為房產證。

2、競拍者順利過戶,失掉房產產權,也不能隨便趕走住戶。

購房者辦理房產過戶之後,失掉房屋的產權,有幾種特殊情況也不能隨便驅逐寓居者。

一、生意不破租,租約不完畢,購房者不能隨便驅逐。

房屋生意的是產權,房屋租賃的是操縱權,兩個彼此包容,但不能彼此影響。複雜來說,前房主把房屋產權過戶給你,但你不能影響租戶的租賃權利。因為在你購買夙昔,租戶已經經由租賃形式失掉房屋的操縱權。

2、寓居者唯一房產,無法中斷強迫驅逐。

假定前房主是寓居者,並且是他的唯一房產,實際上雖然你大約乞請法院強迫履行。但實際你卻無法強迫乞請寓居者參預房產。

3、競拍者假定碰著不肯搬家的寓居者,兒女行磋商,而後乞請法院共同騰房。

競拍者若何碰著不肯搬家的寓居者,最好兒女行復雜磋商,相熟寓居者的意向,而後針對性的中斷辦理。

一、面對有租約的租客,按照租賃條約中斷填補大要自滿租戶乞請。

針對有租約的租客,競拍者假定祈望租客儘快騰房,通常有3種辦理方式:

第一種:按照租賃條約的違約條款,中斷雙倍填補,填補租客的喪失。

第2種:幫租客租賃另外屋子,中斷租賃置換,並中斷搬家的填補。

第3種:按照租客的喪失,中斷針對性的填補,填補金額可與租戶磋商而定。

上述3種措置方式租客失掉酬勞遠遠高於不騰房,因而大所有租客鄉村搬家。

2、面對業主,中斷公允磋商,乞請法院履行。

假定碰著惡意不走的前業主,購房者大約先和業主中斷複雜磋商,假定乞請不外分,大約後行自滿。假定乞請過度,直接經由最終搬家限日,同時向法院乞請強迫履行,雖然會花點歲月,但好過本人去措置。

我是資深房地產剖析師,不為流量折腰,只發布專業、主觀、中立的房地產常識,祈望得到專業購房常識,灌注貫注購房騙局的請關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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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郎起大瘄


法院拍賣房的流程是這樣的,當你從網上拍到這套房屋之後,你需要到法院去交所有的尾款,並且辦理相關的手續,直至這個房屋過戶到你名下,然後由法院人協助你辦理交房手續,如果說裡面原租客或者說有租客在住,沒有及時搬離,那你就可以跟法院申請,這個需要一個時間,最好自己不要親自動手去練租客,或者原房東,這樣會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因為你這個房刺桐法院手上買的所有的手續,你讓法院去給你處理就可以了



覃奮的小船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

根據房地產管理辦法規定的話,房子沒過戶,你交的錢理論上來說還不完全是屬於你的。

所以我的建議是等過戶了之後才能夠搬進去,而且房地產裡面有一個買賣不破租賃的說法,因為他的合約是發生在你買房之前的,所以說他的合同是有效的。

所以現在你首先等合約到期,再就是等你房子過戶。

希望能夠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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