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抵押物很充足,法院還要把民企法人、擔保人納入失信人給限高怎麼辦?

用戶6409361996


首先,問題中提到“抵押物充足”也就是說仍然還沒有歸還欠款,抵押物是償還款項的擔保物而非已經償還款項,而債權人主張的是債務人和擔保人立即償還款項;因此,有充足的抵押物而沒有償還款項時,法院會根據債權人要求對債務人及擔保人未還款的行為作出相應限制!



其次,債務人、擔保人仍未還款時法院將根據債權人申請根據抵押物性質安排拍賣、變賣,並以拍賣、變賣所得交付債權人!


需要特別提醒:

1.債務人未按照判決書規定期限歸還款項的“滯納金”是很高的——同期最高貸款利率四倍(24%左右)及加倍懲罰(即,48%年息);

2.法院拍賣抵押物的價格很可能不如人意,畢竟很多“法拍物”價格都會低於正常商品價格;如果流拍了還有可能變賣,價格會更低!

因此,如果有錢就抓緊還掉,建議不會使抵押物因此出現貶值!




再次,上了失信人名單後難免給自己、家人生活帶來不便,而在歸還完款項後法院移除失信人信息又還需要一個滯後的時間,所以不是萬不得己還是保持自己的“清白之軀”比較合適!


最後,提醒所有借/欠錢的人,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不要毀掉了他人對你的信任,因為信任是無價的!一旦失信於人,再想取得信任就難上加難,何況還很有可能秧及子孫後代!



章磊律師


欠款人跑了找不到了,沒有責任,擔保人被逼還款,但想想銀行和法院都找不到,擔保人還了款能比銀行和法院有更好的辦法找到人嗎?


手機用戶55253993869


法院執行庭通常會說:抵押物充足那是你個人主觀認為,司法拍賣要市場說了算。為什麼會資不抵債,通常你的抵押物拍賣成交價只是評估價值的四到五折,你有還不清的債務,所以只能把你列為被失信執行人。只能成為老賴。


光明居oartcn


沒事,全民進去就叫銀行自己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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