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虛構“民族資產解凍”詐騙近四百萬 警方:請被騙者去領錢


一名僅初中文化的男子虛構其是“皇族名門之後”,負責解凍存放於海外銀行的歷朝鉅額“皇家資產”(即“民族資產解凍”),並宣稱待資金解凍後,可給會員分錢、分房、安排工作等好處。截止案發,該男子及其下面的副會長、大、小組長以虛構“民族資產解凍”的名義共同騙取他人錢財共計3981880元。此前,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3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虛構“民族資產解凍”詐騙近四百萬 警方:請被騙者去領錢

詐騙團伙自制的金卡,辦理需交費一萬二至十多萬元

2月25日,四川南充營山縣公安局發佈通告,稱本案二審判決已生效,請本案被害人自通告後6個月內,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到營山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辦理被騙資金返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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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團伙自制的報刊等

本案經營山縣人民法院一審查明,2014年,年過六旬的男子鄧密松非法創立“中華民族愛國華人聯誼會”(簡稱聯誼會),並擔任會長,虛構其是皇族名門之後,負責解凍存放於海外銀行的歷朝鉅額“皇家資產”(即“民族資產解凍”),並宣稱待資金解凍後,可給加入聯誼會的會員分錢、分房、安排工作等。為了發展會員,鄧密松大量購買了所謂解凍“民族資產”的金卡、磁卡等道具提供給下級使用,此外還購買了所謂的“將軍表”“將軍杯”,用於獎勵發展會員的有功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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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受害人交300元入會費辦理的“會員證”

經查明,鄧密松自非法創立聯誼會以來,根據發展會員人數,先後任命了何某、周翠華(女)等多名副會長和片區負責人,各副會長和片區負責人又在自己名下發展大組長、小組長數十名,並按照鄧密松的指示,分別在四川、重慶、陝西等地發展會員,對每位會員收取300元~15000元不等的會費。鄧密松從收取的會費中拿出部分作為小組長、大組長、副會長髮展會員的經費。此外,鄧密松為了使聯誼會更具有欺騙性,使會員更加相信聯誼會的真實性,組織副會長、大組長、小組長、會員數百人次參加吳某亮(自稱“世界人民聯合會主席”“中國區域發展中心主任”“世界人民聯合大學校長”)分別於2016年10月、12月召開的會議,宣傳“民族資產”即將解凍。

2017年2月4日,報案人辛某以其母親加入聯誼會被騙為由報案,偵查機關於同日立案偵查。截止案發,鄧密松及其副會長、大、小組長以虛構“民族資產解凍”的名義共同騙取他人錢財共計3981880元。據悉,周翠華自鄧密松非法成立聯誼會時即加入,後擔任副會長。截止案發,周翠華及其管理的大、小組長共同幫助鄧密松騙取他人人民幣共計367790元。

此前,營山縣人民法院對本案作出一審判決,以詐騙罪判處鄧密松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30萬;判處周翠華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10萬元。事後,鄧、週二人上訴,後經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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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告

2月25日,營山縣公安局發佈關於返還“鄧密松、周翠華等人解凍民族資產系列詐騙案”被害人涉案財物的通告。通告稱,本案經法院二審判決已生效,營山縣公安局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之規定和人民法院的判決,擬對該案所扣押的涉案財物依法處理。

請本案的被害人自通告後6個月內,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到營山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辦理被騙資金返還事宜。通告期滿後,對無人認領的財物將按照無主財物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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