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全面恢复我市医疗工作

24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全面恢复医疗机构正常诊疗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指挥部,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相关单位,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全面恢复各项诊疗服务,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确保医疗机构平稳有序运行。该通知内容如下:


一、自2020年2月24日起,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分析研判本地区疫情防控形势,加强日常医疗服务管理,全面推动本辖区内的门诊部、诊所(含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医疗机构全面复诊。


二、我市辖区内的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整形(美容)科、健康体检科、中医针灸科、中医推拿科等专科医院,以及综合医院内的相关专科,要在按照有关防护要求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全面恢复诊疗活动。


三、各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预约诊疗服务的作用,引导非急诊患者预约就诊、分时段就诊,避免出现患者聚集现象。


四、要严格预检制度,提高预检分诊能力,对门诊、急诊发热患者要进行详细的流行病学史询问、症状分析,注意合理分流。对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要不断完善工作流程,规范运行。


五、要认真做好医护人员的自身防护工作,采取规范的隔离防护措施,保障各项诊疗活动全面开展。

记者:武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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