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山東奧福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

證券代碼:688021 證券簡稱:奧福環保 公告編號:2020-002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山東奧福環保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奧福環保”或“公司”)

於2020年2月24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關於公司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於同日召開的第二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關於公司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額度不超過人民幣18,000萬元(含本數,下同)的暫時閒置募集資金,向相關金融機構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銀行理財產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額度範圍內,資金可循環滾動使用,期滿後歸還至公司募集資金專項賬戶,董事會授權公司管理層決定購買具體理財產品並簽署相關文件。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董事意見,保薦機構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對本事項出具了明確的核查意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具的《關於同意山東奧福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的批覆》(證監許可〔2019〕1884號)核准,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20,000,000股,發行價格為每股26.17元,募集資金總額52,340.0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6,627.92萬元(不含增值稅)後,募集資金淨額為45,712.08萬元。上述募集資金已全部到位,經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驗證,並於2019年10月31日出具了會驗字〔2019〕第7830號《驗資報告》。

公司對募集資金採用了專戶存儲制度,上述募集資金到賬後,全部存放在經董事會批准設立的募集資金專項賬戶中,公司已與保薦機構、存放募集資金的商業銀行簽訂《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四方監管協議》。

二、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根據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招股說明書》以及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的《關於調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擬投入募集資金金額的議案》中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承諾情況,本次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如下:

單位:萬元

截至2020年2月24日,公司募集資金存款專戶及保證金賬戶餘額分別為37,665.53萬元和722.90萬元,合計38,388.43萬元;公司已累計投入7,323.65萬元用於募集資金投資項目

三、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具體情況

(一)投資目的

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暫時閒置募集資金,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建設和使用、募集資金安全的情況下,增加公司的收益,為公司及股東獲取更多回報。

(二)投資產品品種

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嚴格控制風險,擬使用部分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用於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銀行理財產品,且該等現金管理產品不得用於質押,不用於以證券投資為目的的投資行為。公司根據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將部分閒置募集資金分別按不同期限投資上述現金管理產品,最長期限不超過1年。

(三)投資額度及期限

公司計劃使用合計不超過人民幣18,000萬元的部分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銀行理財產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有效。在上述額度和期限內,資金可循環滾動使用,並嚴格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募集資金監管措施的要求進行管理和使用。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將按照《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2019年4月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相關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五)現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所獲得的收益將優先用於補足募投項目投資金額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經營所需的流動資金,並嚴格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募集資金監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資金,現金管理到期後將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

四、投資風險分析及風險控制措施

1、投資風險

儘管公司擬選擇低風險投資品種的現金管理產品,但金融市場受宏觀經濟影響較大,不排除該項投資受到市場波動的影響,存在一定的系統性風險。

2、風險控制措施

(1)公司將嚴格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辦理相關現金管理業務;

(2)公司將及時分析和跟蹤現金管理產品運作情況,如發現或判斷有不利因素,將及時採取相應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3)公司審計部為現金管理產品事項的監督部門,對公司現金管理產品事項進行審計和監督;

(4)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公司資金使用和現金管理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五、對公司的影響

1、公司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是在確保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所需資金和保證募集資金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的,有助於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的正常進行,不會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正常發展。

2、通過對暫時閒置的募集資金適度、適時地進行現金管理,能夠獲得一定的投資收益,為公司和股東謀取更多的投資回報。

六、獨立董事、監事會及保薦機構出具的意見

1、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本次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不超過18,000萬元進行現金管理,內容及審議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規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沒有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建設內容相牴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實施,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發展利益的切實需要, 有利於提高公司的資金使用效率,獲取良好的資金回報。

2、監事會意見

公司使用額度不超過人民幣18,000萬元的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的有關規定,並且可以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監事會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3、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

(1)公司使用暫時閒置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事項已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獨立董事已發表了明確的同意意見,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

(2)在保障公司正常經營運作和資金需求,且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正常實施的前提下,公司通過進行現金管理,可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獲取一定的投資收益,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使用用途的情況,不會影響公司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的正常實施。

綜上,保薦機構對公司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事項無異議。

七、上網公告附件

1、《山東奧福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2、《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山東奧福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山東奧福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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