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取消物業,實行居民自治,你同意嗎?

大話西遊之夕陽武士


是志願者和居委會在守門好不好,加一個門衛就行了,哪是物業功勞,想太多了,,讓我當志願者也願意,憋瘋了都


星與心


你好,我認為目前不適合取消物業,實行居民自治。

以我身邊一家實施自治的小區為例吧。

10年前,這座小區因為與物業之間的矛盾,大部分業主拒交物業費,物業在合同到期後立馬撤出小區。當時業主投票選擇聘請新物業或者業主自治,三分之二的業主支持小區自治。

隨後業委會走馬上任當起了小區管家,由於相關方面不專業,遇到很多問題。

問題大概有:

一、一開始是由5名業委會成員兼職,不計報酬。後來,做久了業委會成員也不願意做了。

二、物業費按0.5元/平方,100%收繳到位,物業費共計8萬餘元,加上物業用房出租3萬元左右,一年收入12萬元不到,付了兩個保安和兩個保潔的人工費後,剩下的費用很難維持日常維修等,涉及到大的支出項目就沒轍了。

三、前期業委會成員不計報酬的,後來由於是老小區,出現的問題越來越多,業委會成員提意見要求支付報酬。

好的方面也有:

一、由於小區居民自治,大家都可以發表自己的意見。

二、物業費幾乎100%收齊。

三、很多日常維修等比物業報價低很多。

這個小區比較特殊,僅僅只有兩座高層建築,業主自治都遇到這些問題,一般的小區自治就更難維護了。

我認為要解決目前要解決小區物業和業主之間的矛盾,可以採取以下辦法:

一、物業費:有相關法律保障,業主拒繳物業費可以直接執行,或者上徵信等威懾措施;這樣就可以避免少數業主不交物業費讓大部分繳費的業主吃虧。

二、物業費標準:由於現在國家放開了物業收費,物業收費可以自由制定,這就導致了很多新小區的物業和房開公司定了高標準的物業費,業主進來由於新小區又很難一下子成立業委會,導致相關矛盾,我認為地方政府應當制定一個物業費指導價,在購房者買房的時候,物業費價格必須明確讓大家知道,不能買了房突然發現物業費這麼高,讓業主吃啞巴虧。

三、小區內廣告和營業用房出租:這些都應該交由業主委員會來負責,或者全體業主決定,或者由物業決定也可以,但是應當公開招投標,這些東西不透明是影響業主和物業之間的關係的。

四、物業服務:涉及到業主利益的一些行為,比如安裝門禁,停車收費等問題,這些東西沒必要召開業主大會來表決,可以在業委會的監督或者主導下通過投票決定,讓業主發表意見。因為實際中存在會有很多業主不投票的情況,不投票就視為同意。這樣子可以調動業主的積極性,也可以讓物業不能隻手遮天。很多小區就出現物業反客為主,強制要求業主遵守什麼什麼規定。

我個人的觀點,物業是為業主服務的,小區想變出什麼樣子,是由業主來決定的,物業只能根據業主的要求來做。物業充分給業主表決權之後,作出的決定都是絕大部分業主的意思,物業按要求做就好了,至於小區變成垃圾桶還是大花園,和物業無關。

其次,只有讓業主參與過小區管理的表決,業主們才會知道怎麼做是對小區好的,怎麼做是對小區不好的。為什麼物業和小區業主如今矛盾越來越大,我覺得不可忽視的原因就是,業主沒有什麼表達意見的地方,業主們感受不到當家做主的權利。

人最會挑刺了,無論物業做的多好,總有業主會給你挑刺的。只有讓業主和物業一起參與小區的管理當中,作為小區管理的一份子,他才會去理解物業,尊重物業,否者物業在業主眼裡永遠是一條看門的...。

畢竟,人不可能反駁自己的。物業按業主的決定去管理,小區變成天堂也好,地獄也罷,物業都盡職盡責了。就算業主的決定對小區造成很差的結果,也要讓他們撞撞南牆,畢竟不經歷過,“我”永遠不服氣。

我的觀點還是業主自治比不上物業,物業管理還有業委會監督;業委會管理,誰來監督他們?大家覺得呢?


浙江杜律師


我同意全國的所有小區,取消物業,但就是不能取消我們小區的物業。


何周寧68611706


同意,因為物業只收錢不做事,也不承擔任何責任,物業是一個公司他會利益最大化,小區是自己的,大家的,應該由大家選舉能人自己管理為佳


想受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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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8907471530247


我認為「不同意」會誕生另外一種物業管理公司,只不過這個新物管是業主委員會開的。


Raymens


我們小區沒有物業,是社區託管,知道沒有什麼不好


用戶3581106679625


我認為「同意」這次可以看到物業做了什麼?沒人那他們怎麼辦,好的物業還是有的。差的物業大家都知道做了什麼。


大海200223774


我認為「不同意」

我們先說說有一家合格的物業公司的好處。

第一環境衛生。有專人打掃,使居戶有好心情。

第二人身財產。有保安有監控,使居戶不受損失。

我們再說說取消物業的壞處。

第一環境衛生。無法保證有人員每天清掃,並且無法找到負責人員。

第二人身財產。無門衛,無保安,無監控,外來人員隨意出入,小廣告隨意粘貼,犯罪分子容易作案。

最主要的是,取消了所有的物業公司就相當於製造了很多的下崗保安人員。什麼事情都有雙面性。一個陽光職業保安,可以只拿很少的工資,但屬於體面的一面。一個下崗無業或是受過一定訓練的保安,呵呵。

一個倆個可以不在乎,要是取消所有的物業……


菲凡先臻


我認為「同意」我為什麼同意,是因為現在的很多物業就是抱著怎麼能榨取業主的錢為目的,並不是想著怎麼為業主服務,甚至把業主當敵對,打罵業主。這樣的物業要它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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