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惠安、泉港、泉州开发区发布重要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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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发布17号通告!

进一步强调

公共场所管控不松劲

服务行业防控不松劲

未佩戴口罩者

不得乘坐交通

不得进入公共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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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17号)


  一、公共场所管控不松劲。未佩戴口罩者,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进入学校、敬老院、医院、车站、超市、农贸市场、广场、公园、小区、机关、社会机构等公共场所。各公共场所应当在入口处设置醒目提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拒不听劝者,鼓励群众举报,并予以曝光和处罚。


  二、服务行业防控不松劲。“五小”等商业服务类行业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镇履行属地责任,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同联动监管。餐馆无论大小原则上禁止包厢服务,严禁任何形式的聚餐,安排引导堂食顾客独桌用餐,一桌一客,面向同一个方向就餐,顾客间距应保持在一米以上。理发店继续落实预约服务、一次只接待一人、不在现场等待、快剪、不洗不吹等防控措施。


  三、家庭个人防护不松劲。每个家庭和个人要养成良好的卫生和健康习惯,形成科学的生活方式。疫情未解除之前,广大市民要坚持非必需不出门,减少在公共场所的逗留时间,在公共场所应自觉佩戴口罩,自觉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做好手卫生等个人防护工作,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不组织家庭聚集性活动。


  四、基层群防群控不松劲。充分发挥村(社区)动员能力,广泛发动党员、志愿者、群众,实施“网格化+区格化”管理,群防群控、稳防稳控。继续运用村村通、小喇叭、宣传栏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保持疫情防控浓厚氛围。抓实抓细村(社区)防控各项措施,既严格严密防控,又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加强村(社区)及流动人员管控,确保村(社区)成为疫情防控的坚强堡垒。


  五、企事业单位防控不松劲。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相关健康防护手册和《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导则》《企业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导则》《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强化主体责任,健全预案,抓好员工健康管理,做好防护物资保障,加强生产运行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疫情扩散事件。


  六、住宅租赁管理不松劲。住宅租赁管理不影响正常租住与生活,对非疫情重点地区来惠返惠人员的正常租房,应按规定进行登记。有工作单位(企业)的,工作单位(企业)为其健康管理责任主体,出租房房东配合;暂无工作单位的,房东应配合所在村(社区)做好其健康管理工作。


  七、深化移风易俗不松劲。疫情期间,“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对参与的党员干部按党纪政纪严肃追责。


  八、做好安全生产不松劲。企业(包括商户、雇主)要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尤其是要规范消毒工作,防止出现消防隐患。


  九、党员干部带头不松劲。全县党员及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引导家属主动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


  十、依法监督防控不松劲。对不执行通告要求、不听劝阻者,由各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依规从重处理、处罚。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惠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4日


泉港发布13号通告!

进一步落实

村(居)、小区防控毫不放松

公共场所防控毫不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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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第13号通告


疫情防控关键阶段,全区人民必须高度警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不获全胜决不轻言成功。为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落实家庭和个人防护毫不放松。每个家庭和个人都要继续坚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室内注意通风,勤洗手,多运动,少熬夜;不聚会、不聚餐,不组织聚集性活动。必需外出或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应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减少逗留时间,自觉保持安全距离。


2.落实村(居)、小区防控毫不放松。在保畅通的前提下,优化村(居)、小区健康服务点的服务,对进入各村(居)、小区路口的人员要进行体温检测和个人防护措施落实服务,发现发热、干咳、乏力、胸闷等症状的,应及时引导至指定医院就医。要继续运用小喇叭等形式加强日常宣教,广泛发动志愿者、乡贤、老人协会等群体,加强网格化管理,群防群控、稳防稳控,加强村(居)、小区及流动人员管控。


3.落实公共场所防控毫不放松。全区各类娱乐、健身、旅游、培训经营场所继续暂停对外营业,学校和其他的公共文体场所继续暂停对外开放,所有寺庙、教堂、民间信仰场所继续保持关闭状态。各类民俗活动继续暂停举办,“红事”停办,“白事”从简,“神事”不办。公园、广场、露天运动场所要定期组织消杀,并在入口处设置温馨提示牌,未佩戴口罩者不可进入,进入人员应自觉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公共场所人员聚集。


4.落实全面有序复工复产“三个三”机制毫不放松。强化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三个一三包干,三个一三标识,三人员三闭环”工作机制,相关工作专班、服务跟踪组、服务网格员要继续为企业创造条件复工复产、企业复工健康管理、企业健康监督提供“三包”服务;复工企业要在每个车间、每间食堂、每间宿舍分别设置疫情防控规范标识,对企业生产、员工用餐、员工住宿等各项防控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并按要求落实,并严格落实驻厂工人、驻厂外工人及运输车辆人员闭环管理。


5.落实分区分级健康管理毫不放松。落实疫情地区外来务工人员分区健康管理综合防控措施,加强对观察对象的服务监督。


6.落实个体工商户规范管理毫不放松。个体工商户要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有序全面恢复经营。已恢复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经营场所卫生管理措施,要对顾客落实体温测量健康管理,全程佩戴口罩、定期消毒,做好顾客信息登记等疫情防控措施,防止出现隐患。餐饮服务单位一律不得提供堂食;外卖配送一律采取“无接触配送”方式。食品店、商场、超市等顾客必须有序进出,排队结账时人员须间隔1米以上。


7.落实流动人口排查管理毫不放松。压实出租房“谁出租、谁负责”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出租房屋向所在地村(居)、小区报备和承租人返回向镇村双重报备制度;严格落实承租人健康管理办法,引导房屋出租人严格履行监管义务。继续突出城乡结合部和出租屋流动人口网格化大排查,做到“小区不漏户、户户不漏人”,实施“移动化、实时化”数据采集,落实计时排查法流程图,痕迹化比对流动人口、居住证、出租房等数据,确保流动人口排查管理全覆盖无死角。


8.落实党员干部带头防控毫不放松。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进一步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引导家属主动执行各项防护措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内部监督管理工作。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泉港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3日


泉州开发区也发布通告

强调片区(小区、企业)群防毫不懈怠

公共场所管控毫不懈怠

严禁在公共场所聚集、聚会、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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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10号)


目前,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进入最吃劲阶段,一念大意,就将产生前功尽弃的严重后果。为认真贯彻落实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及分区分级精准施策十个“不放松”工作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达产工作,更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进一步通告如下:


1.片区(小区、企业)群防毫不懈怠。各片区(小区、企业)要继续发挥片区(小区、企业)动员、广泛发动群众,严格网格化管理,群防群控、稳防稳控,继续加强对外来人员的健康管理,定期对居住人员进行排查。在保障人流、车流、物流畅通的前提下,优化健康管理服务点、小区、企业测温点的设置和服务,对进入本区域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个人防护措施检查。


2.公共场所管控毫不懈怠。严禁在公共场所聚集、聚会、聚餐,各类公共场所全部要在入口处设置温馨提示牌,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要求佩戴口罩。对未佩戴口罩进入公共场所者,在公共场所聚集、聚会、聚餐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对拒不听劝者,鼓励群众举报(举报电话:22353007),并予以曝光和处罚。


3.家庭和个人管理毫不懈怠。疫情未解除前,全体居民要保持良好的卫生和健康习惯,室内注意通风,注重个人防护,勤洗手,出门戴口罩,继续做到不聚餐、不聚集、不聚会,坚持非必需不出门,减少在公共场所的逗留时间,自觉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


4.机关企事业单位责任毫不懈怠。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片区要根据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健康管理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确保不发生疫情扩散事件。


5.企业责任落实毫不懈怠。区内各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建项目工程要切实严格履行防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相关健康防护手册及《泉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导则》(修订版)、《泉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导则》(修订版)、《泉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复工导则》(修订版),落实开发区“八个必须”要求,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发现从湖北等重点地区入(返)区人员,要主动第一时间上报片区工作人员,坚决切断疫情传播途径。


6.党员干部带头毫不懈怠。全区党员干部职工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引导家属主动落实各项防护措施。


7.健康管理毫不懈怠。继续落实重点地区入区人员健康登记管理、病例监测追踪、科普宣教、健康提示、信息报告、爱国卫生运动等综合防控工作,全面阻断病毒传播渠道。


8.依法监督防控毫不懈怠。对不执行通告要求、不听劝阻者,由各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依规处理。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泉州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4日


来源:惠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泉港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泉州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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