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覺得養父母親還是生父母親?

國文和芳芳的vlog


只有自己親身體驗才知道其中的感悟,一個是養你長大的養父母,一個是親生的父母,感情好是養父母,而親生父母確實血緣關係,不一樣,所以二邊的父母都是要好好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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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還是養母親。中國也有句俗語,叫做生母不如養母親。

我小妹,今年三十來歲,就是我爸媽抱養的。

我爸媽生了我和我哥兩個。沒有女兒,一直很想要個女兒。湊巧那年,1986年,我媽媽的姨妹生了第三個女兒。打算送人,因為她們想要兒子啊。那時候的計劃生育就在農村很嚴了。女兒太多了就不想要了。我爸媽聽說了,就去把小妹抱來了。

抱來以後我爸那是很稀罕,比疼我們還疼她。我們這的俗語說女兒是爹的大酒潭。可惜我爸在88年意外走了。

我媽把我們姊妹三帶大。都成家了。

我妹的婆家稍微有些遠,江蘇,離我們這100多公里吧!

但是,我妹可疼我媽了。一年到頭要回來無數次,不管春節端午節,中秋節,清明節國慶節,重陽節還是平時,每次回來大包小包,吃的用的,穿的,手機項鍊啥的都給我媽買。臨走給我媽零花錢,我媽不要硬塞。說實話我妹家也不是有錢人家,但是她就是有這份心。

而對她親媽,一點感情也沒有。她說我剛生下來,那麼小,那麼弱,她就把我送人了。怎麼那麼狠的心啊?她既然這麼想了,別人說她也不聽。

確實我們除了餵養孩子以外。還要給他陪伴關愛。陪他長大,親子感情除了血緣關係以外就是陪伴。從小沒有給孩子應有的關心愛護陪伴孩子怎麼會與生母有深厚的感情呢?

所以我們這是這樣說的,生母不如恩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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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看著這個題目,讀了好幾遍才明白,仔細想想,我認為養父母親,因為每個人都有記憶,養父母有付出培育一步步。朋友同學,親人大多都是親生父母的多,有養生父母的極少,我最熟悉的有養生父母的例子,大概有三個。一個是我的同學,是個很嬌小可愛的女生,她的親生父母將她送給了她的親姑姑家,因為姑姑家自從結婚多年沒有小孩,檢查身體,姑父的原因永遠有不了小孩,而她的親生父母,三個女孩兒,一個兒子,幾經商議最終於把二女兒給了姑姑,不一家十分愛這個孩子,因為長期在一起,我這個同學出落的和姑姑十分相像,幸福的長大,求學,結婚生子。而她的親生父母住的離她家也不遠,八十年代初,少扶養一個孩子也輕鬆了不少,只是互不去打擾各自的生活。 二個例子是我的親戚家,我親戚家不是沒有孩子,自己有六個孩子,六七十年代孩子要的還是比較多,但是親戚家的大哥夫婦兩個生下了兩個男孩之後出了意外,在野外掉入泥潭永遠沒走出來。家裡剩下一個四歲,一個兩歲的男孩,我的親戚是他們的叔叔,自己有六個孩子,還是把這兩個孩子抱回了家,自己的六個五個女孩,一個男孩,再加上這兩個男孩,那時還沒有包產到戶,日子的艱難可想而知,叔叔嬸嬸操勞多重,這兩個孩子卻也在叔叔嬸孃一家的照顧下茁壯成長了,而且都成為了有用之人,對待人或事謙虛有禮,知道現在微信群裡給每個有親緣關係的人拜年,對養父母自然十分孝順萬般愛戴。第三個例子是個同學的姐姐,結婚若干年沒有小孩,就從內蒙古海拉爾抱回一個三個月大男孩,男孩在父母呵護下長大,同學得姐姐在後來又生了個男孩,兩個男孩都在父母的愛護下,長大上學,抱來的男孩不知道自己非親生,虎頭虎臉品學兼優,還熱愛勞動,真是個好孩子。說這麼多,這些孩子的親生父母都沒有陪伴孩子長大,養父母付出了為人父母的一切辛勞,只為孩子長大成人。親生父母在不得已和一些決定後,沒有扶養孩子,但是懷胎十月和濃濃的血緣,依然滲透了愛,只是為孩子能夠長大或能夠更好的長大,才在思念的悠悠歲月裡選擇了沉默。如果親生和養父母需要孩子的幫助的以後,如果有能力就伸出溫暖的手吧。其實這也對孩子的解脫,不能因為命運的曾經波折再填新重。親在心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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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還是養父母親。

因為在農村有很多家庭,因為孩子多負擔不起,或者說為了生個男孩把孩子送人的。可這些孩子在長大成人以後有很少認親生父母的。有的即使認了,過段時間就又跑回來不去了。問他們為什麼,他們說和親生父母沒感情,沒法處,還是養父母好。

我們鄰村有一個這情況,他哥孩子多給他兄弟了,到了孩子結婚有了工作,他哥又給他兄弟要孩子。他兄弟說,咱哥倆無所謂,尊重孩子的選擇吧。結果孩子對他親生父母說,這個事你別爭了,既然把我給了俺叔,俺叔就是我的父母。你雖然給了我生命,可沒有叔嬸的扶養我也成不了人。對您我可以盡我做兒子的一份孝心,但我必須盡我贍養叔嬸的責任。後來聽說他大哥就再也沒爭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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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個人覺得養生父母大。親生父母在一起沒養你有什麼用?生意下隨便生。養生父母不容易,供養你讀書。給你結婚。給你吃飯穿衣服,每一樣都是養生父母。人生父母有什麼用?如果說他要你的話不會拋棄你。既然拋棄了你,你為什麼還要認親生父母?因為當年我也是被親生父母拋棄。我親生父親死的時候我也不去。在生的時候我也不去認。我雖然跟他有血緣關係,他拋棄了我。我跟我養父最親。我不知道你們是怎麼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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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是養父母親,我姐妹五個家裡沒有男孩。聽母親說在我五姐妹之前有一個哥哥,六個月大時因生病,當時因國民黨封城找不到醫生醫治,不幸夭折。因家裡沒有男孩,在大概六一年時奶奶從外地孤兒院抱回五至六歲的一男孩,和我差不多大。來的時候餓的皮包骨頭,女姐妹三個給他這個吃那個吃,後來慢慢地胖起來,給他找了工作取了媳婦,現在有三個孩子,日子過的挺好的,老家的房子都給了他。頭幾年拆遷給了他三套樓房,他要了倆套樓房和可能三十多萬元錢。他每月還有三千多元退休金,後來我媽又生了倆個妹妹,七零年有一位本家大爺,從外地又抱回來一個三個月大的小男孩。問我媽要不要,我媽一看就非常喜歡,長的也漂亮,我姐妹幾個也都很喜歡,就留下了。現在是三甲醫院大夫,心內科專做支架的大夫,研究生畢業,老婆也是同一醫院的,孩子上大學也是學醫的。你說是養父母親還是親父母親。我的倆個弟弟如果不是到我家裡來,不會有現在的生活。我父母在城裡一個小二層樓給小弟弟了,我們親姐妹五個沒有得到父母的遺產。只要是父母高興的事,我們都支持。我一家人特別的心善,家庭條件又好,所以倆個弟弟要比在一般家庭幸福。現在我父母都不在了,我給小弟說你去等著我節目組報個名,再驗個DNA看看你親生父母找你了嗎,不知他怎樣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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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生父母是給了他生命,但是如果沒有養父母,那麼給他千百條命,他也無法長大,給他千百條命,也早就夭折了,所以在我看來,當然是養父母更重要一些。

我有一個朋友,她就比我大了一歲,她出生就被父母扔了,然後被現在的養父母撿回家當親女兒養,她養父母自己沒有孩子,所以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在她身上,照顧她長大,供她讀書上學,我們那裡可是貧困鄉村,我上小學的時候還在接收大城市給我們的物資捐贈,但是她父母卻把她當公主養,沒讓她吃過什麼苦。她平安長大,但是她父母就一條要求,希望她能夠招個上門女婿,因為老人家害怕老無所依,而我朋友也特別感謝她父母,所以願意聽父母的,後來她相親認識了現在的老公,她在結婚的那天,親生父母帶著給她準備的嫁妝找上門,親生父母見了她就開始哭,哭當年他們是有多捨不得才把她扔了。反正是聽的人都覺得她應該原諒親生父母,但我朋友並沒有這麼做,她把親生父母給買的幾件家電全都拉到門外,並告訴親生父母,這輩子她只有一個爸媽,她就是養父母親生的女兒,她不認親生父母,直到現在她都沒有再去見過親生父母。而她現在也過的很幸福,很多人說她狠心,很多人也勸她應該原諒,但我卻支持她,為什麼要原諒,當初既然不想要,那為什麼要生,如果不是命好被養父母撿到,是不是早都被惡狗吃掉了,當初那麼捨不得又為什麼要扔掉,既然扔掉了就應該明白這一生他們都不配再叫她女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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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我沒有經歷過。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養父母就是親生父母,你甚至可以不認你的親生父母的。那些被人販子拐走的,後來找到親生父母了,這個時候你跟親生父母其實很難建立感情,而跟養父母就不存在。那些送人或者丟棄的,長大了找到親生父母就基本上沒有感情了,或者說很難建立,因為心裡有一根刺,很難拔掉。


成說陳事


個人覺得養父母親是毋庸置疑的!

生母,經歷十月懷胎,身上掉下來的肉,肯定是親的。生父對你永遠有割不斷的血緣關係,血溶於水,親情永遠都是存在的。

但是養父母對你是那個一把屎一把尿把你拉扯長大的人,都知道養育之恩大於山!世界上最無私的就是父母的愛了,幾十年如一日的愛你,照顧你。都說生兒容易養兒難,也是這個道理。養育孩子,付出的只有為人父母才能體會。

我最小的妹妹就是在別人家養大的,我們都知道。妹妹雖然在外面,但是對於我姐姐來說,她永遠都是我的妹妹,我會愛她。但是我不苛求她要和我們一樣去愛我們的父母,因為畢竟她有她養育之恩的父母。她更需要愛護照顧她的父母。我們都這樣想,也都這樣做的。作為妹妹,她還是很愛她的養父母。就和親生的孩子一樣。

其實我覺得,養父母也好,養育自己的親戚也好,帶自己的爺爺奶奶還是外公外婆也好,還有無論是否有血緣關係,養育之恩大於天,我們都要盡最大的愛去回報那些養育我們的最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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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覺得養父母親還是生父母親?

呵呵。這個問題我想我是有資格來回答的。為什麼這麼說呢?看官,且聽我娓娓道來。

從打我記事起,我就是在我奶身邊長大,一直到了上學的年紀我才回到自己父母的身邊。記得那個時候看見自己的母親叫一聲“媽”都叫不出來,你覺得這是為何?原因很簡單,她很少去看我,我怎麼會喊出來這個媽?小時候不懂,長大才知道是這麼個原因。我只知道在我幼小的心靈裡面最親的人是我的奶奶。到現在也是。

生養的父母根本和養父母沒有比較的資格。尤其是管生不管養的父母,都沒有資格為人父為人母。

我的叔叔和嬸嬸離婚後,孩子歸嬸嬸養,那時孩子才兩三歲,之後叔叔基本看不到孩子了,待到孩子8歲那年見過一面,其實孩子見到叔叔的感覺和陌生人一樣,你能說孩子和叔叔很親?孩子連和叔叔說話的慾望都沒有。

所以我的結論是,養父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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