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期,公司領導不讓保安休假,也不給加班費,合法嗎?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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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疫情發生後,鎮政府幹部,職工(包括臨工),村級兩委幹部也無休過一天,不但白天要上班,逐家逐戶發宣傳資料,做宣傳工作,處置不良行為,連晚上都要看守出入道路口,檢查過往車輛和人員,都未聽說有人提出要補助,參加建武漢醫院的農民工,國家給工錢都不收,各界人土捐款捐物,共同抗擊疫情,確保人民身體健康,個人認為:非常特殊時期,無必計夠個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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