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最新海上風電10年規劃,10GW,翻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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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最新海上风电10年规划,10GW,翻倍

對岸同胞們的海上風電行業正逐步走上正軌。

——歐洲海上風電

臺灣地區海上風電第三階段規劃,即2026年~2035年的海上風電規劃,原計劃是在2019年3月公佈的,但因“大選”造成的政策不確定性推遲。上月,自支持可再生能源的臺灣地區領導人蔡英文“連任”後,各方對島內擴大海上風電招標規模充滿了期待。新的2026年~2035年海上風電規劃可能在3月底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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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去年11月透出的風聲,新規劃極有可能在原計劃2026年~2035年開發5GW的基礎上翻倍,即10GW。因此,上月“大選”一結束,眾多來自歐洲和日本的海上風電開發商、整機商和其他產業鏈上的企業馬上行動起來,包括法電(EDF)、Innogy、挪威國家石油公司(Equinor)、日本電力巨頭JERA,以及原本就已經進駐臺灣地區海上風電市場的沃旭(Ørsted)、北國電力(Northland Power)、哥本哈根基礎設施合作伙伴基金(Copenhagen Infrastructure Partners)

臺灣地區海上風電第一階段、第二階段招標在2018年舉行,7家開發/投資商獲得了總規模為5.5GW的項目,執行期為2019年~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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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階段的10GW的開發容量將分為兩部分實施,即2026年~2030年5GW,2031年~2035年5GW,兩個階段分別招標。

其中,第一部分5GW可能在今年底或明年初招標。這5GW可能會優先考慮一部分在之前兩個階段競標失敗但已獲得環境許可的4.5GW項目。不過,這些項目不僅要在之前投標的基礎上削減容量,電價也必然比前兩個階段低。據估計,5GW中,之前兩個階段競標失敗的項目和新項目的比例大約是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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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之前兩個階段一樣,產業鏈本土化

也將是第三階段首次競標的基本原則。根據“立法院”的要求,競標企業必須承諾其對臺灣地區海上風電產業鏈的促進作用(使用本土企業產品,或在島內投資建廠),並著重強調了海上升壓站、風機葉片、齒輪箱等核心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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