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決策部署,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保障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需要,有序恢復經濟社會秩序,2月23日,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下發通知,
從即日起,除相對集聚場所暫緩營業外,我市其它服務業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有序恢復經營。通知中,就疫情防控期間,全市服務行業安全有序恢復經營的具體實施辦法做了要求和說明。
除博物館、文化館、圖書館、影劇院、遊戲廳、網吧、歌舞廳、棋牌室、公共浴場(室)、足浴店、室內游泳館、保健推拿、美容院、各類培訓機構、體育健身場館、社區活動中心(室)、旅遊景區等人員相對集聚場所暫緩營業外,其它服務業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自即日起有序恢復經營。其中,餐飲業不得堂食,只能打包外賣、外送或通過網絡訂餐平臺配送。理髮業要提前預約,只許剪髮,不可燙染髮。
企業恢復經營須執行《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印發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4號),商務部、國家衛健委等部委關於零售、餐飲等企業在新型冠狀病毒流行期間經營服務防控指南,以及我市的具體防控指南。
同時,企業恢復經營實行報備管理制度。商業企業、專業市場向商務部門報備,餐飲、農資銷售等企業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備,交通運輸企業向交通部門報備,非銀行證券金融企業向金融部門報備,房地產銷售企業向住建部門報備,寫字樓物業經營企業向城管部門報備,其它行業企業分別向行業主管部門報備。未報備的企業不得恢復經營。個體工商戶無需報備,疫情防控工作由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指導和監督。
商場營業時間上午不早於10:00,下午不晚於18:00,人流量原則上控制在非疫情防控期間的50%以內。其它服務業要避免出現人員聚集。
企業及其從業人員的經營許可、健康證明等手續到期但因疫情防控無法辦理的,可在疫情解除後一個月內辦理。
通知中要求,各旗縣區、開發區負責疫情防控期間本地區企業恢復經營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衛健部門會同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行業指導和監督檢查。市場監管、公安、應急、城管等部門齊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對重點場所、重點企業要駐場監督指導。各地區、各部門要對恢復經營企業嚴格監管,對不符合恢復經營條件的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關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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