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期,公司领导不让保安休假,也不给加班费,合法吗?该怎么做?

每天不一样的视角


去看看劳动法,可是你对于老板来说是弱势群体,你的权益得到了,你的工作没了。[灵光一闪]


天马行空143129813


我们公司保安属公司员工,都是原来在一线各岗位降下来的,平时工资系数是公司的最低岗位系数,也就是待岗系数。三班三倒,上24小时休息40小时。这次疫情一直在上班,按公司要求负责公司24小时所有公司内及外来进出人员,车辆登记,测温,询问,检查,消毒工作。刚开始没口罩,什么都没有,后经公司进了一批口罩来,除保安外,都发N95,然后通知各单位,不准外传。过后发了两个纱布口罩和一个KN90的口罩。到2月18号为止,一共发了十个一次性口罩,两个纱布口罩,两个KN95和一个KN90口罩,每天检查时都是一直重复用戴过的口罩,三天前听说自1月31日至2月9日,凡在岗位上班的,每人每天补贴105元,我们没接到通知,发了六盒方便面,十个曲奇饼干,三盒150ml的牛奶,6个苹果,很安慰。



不过是片落叶而已1


我们厂还不是,办公春节放假,加隔离,再加路上封路,乱七八糟的整整一个月零几天吧,一样拿正常出勤工资,我们过年没回去的,就春节加班,跟后面延长的到3号算加班,其他一样算出勤,我们干活拿那么多,别人玩着也拿那么多,


打工族的生活


一、在肺炎疫情的影响下,各级政府启动了公共卫生一级响应机制,除了医务丶防护、民生等保障单位的人员在上班之外,其他事业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已基本处于停工停产的状态。但是,也有些单位为了保障单位财产的安全,依然有安排保安等保障性岗位人员在上班的现象。

二、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对于疫情不能休假的职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安排补休,未休假的工资按有关政策保障落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劳动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规定。

三、如果单位在疫情期间有安排了保安员上班的,春节法定假日3天(除夕、初一、初二)不允许安排补休,只能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在2019年1月27日(初三)至2月2日的休息日安排上班的,可以安排补休,若没有补休的,需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给上班的保安员。

四、如果单位没有按照上述规定处理的,保安员可以找单位进行沟通处理,如果单位还是不支付加班费和安排补休的,保安员可以打劳动投诉电话12333投诉,也可以直接到当地人社局申请劳动仲裁。

五、在实践工作中,有很多单位会对春节额外值班的员工会另外支付劳动报酬给他们,不能出现值班的和休假的人员工资待遇都一样吧,以解决、安抚做出贡献和牺牲的员工的心理平衡。

六、想了解更多职场信息和劳动维权的,可以关注我,免费给予专业的解答,谢谢。





职场王牌


这件事,建议要一分为二地看待,一味生气、愤怒于事无补。

首先,在疫情期间公司不让保安休假也不给加班费是违法的,不容置疑。

但是,是公司故意吗?是领导知法犯法乱作为吗?

以一家佛山市顺德区某小区为例,住户4座仅369户,一楼商铺,二、三楼商场(格子铺、饭店)计202铺,地面车场三个进出口,地下车场二个出入口,物业费居住1.8元/平方,商铺3元/平方,月全额物业费收缴到位7万元多一点。小区开放式管理,平时居住业主人脸识别或自助刷卡从一楼或负一楼进入楼宇,车场自动车牌识别系统管理。平时小区主管1人,管家2人,维修1人,保洁6人,秩序员2班11人(1名领班)。收不抵支,长期靠物业公司上级集团公司补贴。

疫情防控期间,小区采取了负一楼门禁关闭、每座大堂、监控中心有人严格把守,商铺、商场停业,非业主车、住户月租车一律严禁入场等严控手段。外来人员拒绝入楼,返乡回来业户严盘、登记、上报、测体温、居家隔离14天,进入楼宇住户人人必须测体温。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疫情期间,人手严重不足,所有人都取消了休假,全员上岗,严阵以待。每天要至少2次对地面车场、地下车场、大堂、扶梯、电梯、梯间、垃圾桶、垃圾站、门把手、按键等公共区域和设施设备进行消毒,84消毒液、酒精、口罩、防护服、员工餐、体温仪……管家还要帮助业户代购蔬菜水果肉以及业户必须的生活用品送货上门等等等等,每天支出费用近2000元,一个月近60000元。这笔钱,哪里出?业主和铺主一分也无人支持(仅有一名业户支援了2付防护镜)。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你让领导、公司怎么办?能及时发工资已经不错了!若疫情继续持续下去,工资发放都会成问题。

值得欣慰的是:小区物业人平时放在那里不显山不露水的,但大难面前、疫情防控令一下,无人退缩,全员逆行而上,坚持坚守,也无一人向公司讨说法,真正做到了为业户的安全众志成城、不计得失、不畏危险、共克时坚。

所以,打一份工遇一些事,一定要尽责尽心尽力无愧于职业,大灾大难面前仍计较得失的人不是缺心眼,是缺德!还要拿法律来指责领导和公司的人,更不配拥有这份工作!











獨醉江山阙


绝对不合法!
当我看到这个话题时,我很气愤!特殊时期不给休假就很无情了,然而保安同志放弃自己的假期坚守在自己的岗位,就这一点足够让人尊敬!难能可贵的是在这疫情之下,人人都怕死呆在家里他们守在第一线,可以说是用生命在挣钱!公司竟然连加班费都不给,可以说是无耻至极!
建议去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必须投诉!相信只要有良知的人都能帮你做主!坚决反对这样的行径!

\n

{!-- PGC_VIDEO:{"thumb_height": 720, "vposter": "http://p0.pstatp.com/origin/2f424000a9f5d847a763f\

大城小成


国难当头,匹夫有责。这是每位中国公民,每个中国人为之担当,为之奉献,为之牺牲生命的光荣使命。

农民也好,工人也吧,每一个职业都存活在大中国的怀抱里,没有国那来的家,只有国好的,家才平安快乐!

为国家奉献,就是为自己奉献,没有国,每个人都会像空中的飘物,居无定所,归之无根。

只要国家好,牺牲点时间、物质不算什么。


润春caixin


我们公司(拖头司机)现在一个人当两个人用,上24小时休息12小时再上24小时,(开车已经超出规定的三倍时间)连续一个月了,年轻点的身体透支顶多发烧感冒,年纪大的高血压,心脏病发猝死都有可能,多上12小时才补贴100块钱,真是身心疲惫,可现在疫情当前哪都去不了,就抓你的弱点,年终奖也推迟发,把你当机器用又怎样,不行就辞职,想做就!只能忍,报某局也是草草了事,(没效果)过后变本加厉的压榨你,手臂终归没能掰过大腿。


嗯哼会飞的蜗牛


在疫情期,公司保安一直加班,值班,在为公司安全守岗位,也挺辛苦的,公司也应该给加工资,不加实在不对,至于合法不合法,那要找劳动部门儿去问



桐树花儿


疫情时期,如果企业不属于某些具有特定义务的行业,那么就不适用《劳动法》第42条可以延长工时的规定,也就是说,不休假,不给加班费是违法的。

这样的行为非常过分,严重违反了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不给加班费,不安排休假都是违法行为,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首先,我国根本大法《宪法》就规定了劳动者必须要有休息时间,我国《宪法》规定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最高行为准则!公司领导这样的行为实在过分,剥夺劳动者的休息权利。

《宪法》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其次,我国《劳动法》开篇名义,第一条就说制定劳动法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第三条就提到劳动者有平等就业、择业的权利,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劳动法第四章规定的全是劳动者休息休假的各种问题。这老板就算再没有法律常识企业人事部也该提醒提醒,难不成这老板还一手遮天了?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第三十九条: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再看加班费,法律规定加班都要支付高于正常工时工资的劳动报酬。

加班的劳动报酬是非常可观的,安保人员的工资原本就不算高,企业老板让安保人员超长工作还给加班费,这老板的名字叫铁心吧!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以上是《劳动法》第四章的内容,仔细看第39条的规定,判断清该公司是不是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最后,企业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会被劳动行政部门处罚。

《劳动监察条例》也有规定,若企业无正当理由克扣、拖欠工资(加班费属于工资)就要加倍支付企业员工的工资。

《劳动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解决办法

1、可以选择调解、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拿回属于自己的却被公司老板剥夺的权益。

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劳动监察大队电话:12333 (总号码) 也可以先拨打114查询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的号码后再举报。

「你问得精彩,我答得出彩。极速问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