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夏津警方一天处理2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2月21日,德州夏津警方一天处理了2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德州夏津警方一天处理2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2月21日10时许,夏津县某村2名村民在开发区新一中门口附近的公路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民警对2人分别予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德州夏津警方一天处理2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当日,夏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工作中发现,杨某在夏津县开发区某公司门外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民警对杨某予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