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久不衰的《背影》,朱自清寫得好在哪裡?

經久不衰的《背影》,朱自清寫得好在哪裡?

作者|葉聖陶

……父親要到南京謀事,我也要回北京唸書,我們便同行。到南京時,有朋友約去遊逛,勾留了一日;第二日上午便須渡江到浦口,下午上車北去。父親因為事忙,本已說定不送我,叫旅館裡一個熟識的茶房陪我同去。他再三囑咐茶房,甚是仔細。但他終於不放心,怕茶房不妥帖;頗躊躇了一會。其實我那年已二十歲,北京已來往過兩三次,是沒有什麼要緊的了。他躊躇了一會,終於決定還是自己送我去。我兩三回勸他不必去;他只說,“不要緊,他們去不好!”


我們過了江,進了車站。我買票,他忙著照看行李。行李太多了,得向腳伕行些小費,才可過去。他便又忙著和他們講價錢。我那時真是聰明過分,總覺他說話不大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但他終於講定了價錢;就送我上車。他給我揀定了靠車門的一張椅子;我將他給我做的紫毛大衣鋪好座位。他囑我路上小心,夜裡要警醒些,不要受涼。又囑託茶房好好照應我。我心裡暗笑他的迂;他們只認得錢,託他們直是白託!而且我這樣大年紀的人,難道還不能料理自己麼?唉,我現在想想,那時真是太聰明瞭!


我說道,“爸爸,你走吧。”他望車外看了看,說,“我買幾個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動。”我看那邊月臺的柵欄外有幾個賣東西的等著顧客。走到那邊月臺,須穿過鐵道,須跳下去又爬上去。父親是一個胖子,走過去自然要費事些。我本來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讓他去。我看見他戴著黑布小帽,穿著黑布大馬褂,深青布棉袍,蹣跚地走到鐵道邊,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難。可是他穿過鐵道,要爬上那邊月臺,就不容易了。他用兩手攀著上面,兩腳再向上縮;他把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傾,顯出努力的樣子。這時我看見他的背影,我的淚很快地流下來了。我趕緊拭乾了淚,怕他看見,也怕別人看見。我再向外看時,他已抱了硃紅的橘子往回走了。過鐵道時,他先將橘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下,再抱起橘子走。到這邊時,我趕緊去攙他。他和我走到車上,將橘子一股腦兒放在我的皮大衣上。於是撲撲衣上的泥土,心裡很輕鬆似的。過一會說,“我走了;到那邊來信!”我望著他走去。他走了幾步,回過頭看見我,說,“進去吧,裡邊沒人。”等他的背影混入來來往往的人裡,再找不著了,我便進來坐下,我的眼淚又來了。


----------------------------------


這篇《背影》,大家說是朱自清先生的好文章,各種初中國文教科書都選了它。現在我們選讀它的中部。刪去的頭和尾,分量大約抵全篇的三分之一。


一篇文章印出來,都加得有句讀符號。依著句讀符號讀下去,哪裡該一小頓,哪裡該一大頓,不會弄錯。但是句中詞與詞間並沒有什麼符號,就得用我們的心思給它加上無形的符號,劃分清楚。例如看見“父親要到南京謀事”,就劃分成“父親—要—到—南京—謀事”,看見“我也要回北京唸書”,就劃分成“我—也—要—回—北京—唸書”。這一番功夫要做得完全不錯,先得逐一明白生字和難語。例如,“勾”字同“留”字,“躊”字同“躇”字,“蹣”字同“跚”字是不是連在一起的呢?“一股腦兒”是不是“一股的腦子”的意思呢?這等問題不解決,詞就劃分不來。解決這等問題有三個辦法:一是憑自己的經驗,一是查詞典,一是請問別人。


詞劃分清楚了,還要能夠辨明哪些是最主要的詞。例如,讀到“叫旅館裡一個熟識的茶房陪我同去”,就知道最主要的詞只是“叫—茶房—去”,讀到“我將他給我做的紫毛大衣鋪好座位”,就知道最主要的詞只是“我—鋪—座位”。能這樣,就不致不明白或者誤會文章的意思了。


這篇文章把父親的背影作為主腦。父親的背影原是作者常常看見的,現在寫的卻是使作者非常感動的那一個背影。那麼,在什麼時候、什麼地方看見那一個背影,當然非交代明白不可。這篇文章先要敘明父親和作者同到南京,父親親自送作者到火車上,就是為此。


有一層可以注意:父子兩個到了南京,耽擱了一天,第二天渡江上車,也有大半天的時間,難道除了寫出來的一些事情以外,再沒有旁的事情嗎?那一定有的,被朋友約去遊逛不就是事情嗎?然而只用一句話帶過,並不把遊逛的詳細情形寫出來,又是什麼緣故?緣故很容易明白:遊逛的事情和父親的背影沒有關係,所以不用寫。凡是和父親的背影沒有關係的事情都不用寫;凡是要寫出來的事情都和父親的背影有關係。


這篇文章敘述看見父親的背影,非常感動,計有兩回:一回在父親去買橘子,爬上那邊月臺的時候;一回在父親下車走去,混入來往的人群裡頭的時候。前一回把父親的背影描寫得很仔細:他身上穿什麼衣服,他怎樣走到鐵道邊,穿過鐵道,怎樣爬上那邊月臺,都依照當時眼見的寫出來。在眼見這個背影的當兒,作者一定想到父親不肯讓自己去買橘子,仍舊把自己當小孩子看待,這和以前的不放心讓茶房送,定要他親自來送,以及他的忙著照看行李,和腳伕講價錢,囑託車上的茶房好好照應他的兒子等等行為是一貫的。作者一定又想到父親為著愛惜兒子,情願在鐵道兩邊爬上爬下,做—種幾乎不能勝任的工作。這中間含蓄著一段多麼感人的愛惜兒子的深情!以上這些意思當然可以寫在文章裡頭,但是不寫也一樣,讀者看了前面的敘述,看了對背影的描寫,已經能夠領會到這些意思了。說話要沒有多餘的話,作文要沒有多餘的文句。既然讀者自能領會到,那麼明白寫下反而是多餘的了,所以不寫,只寫了“我的淚很快地流下來了”。後一回提到父親的背影並不描寫,只說“他的背影混入來來往往的人裡,再找不著了”。這一個消失在人群裡頭的背影是愛惜他的兒子無微不至的,是再三叮嚀捨不得和他的兒子分別的,但是現在不得不“混入來來往往的人裡”去了。做兒子的想到這裡,自然起一種莫名其妙的心緒,也說不清是悲酸還是惆悵。和前面所說的理由相同,這些意思也是讀者能夠領會到的,所以不寫,只寫了“我的眼淚又來了”。


到這裡,全篇的主旨可以明白了。讀一篇文章,如果不明白它的主旨,而只知道一點零零碎碎的事情,那就等於白讀。這篇文章的主旨是什麼呢?就是把父親的背影作為敘述的主腦,從其間傳出父親愛惜兒子的一段深情。


這篇文章記父親的話只有四處,都非常簡單。並不是在分別的那一天,父親只說了這幾句簡單的話,而是因為這幾句簡單的話都是深情的流露,所以特地記下來。在作者再三勸父親不必親自去送的當兒,父親說,“不要緊,他們去不好!”在到了車上,作者請父親回去的當兒,父親說,“我買幾個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動。”在買來了橘子將要下車的當兒,父親說,“我走了;到那邊來信!”在走了幾步回過頭來的當兒,父親說,“進去吧,裡邊沒人。”這裡頭含蓄著多少憐惜、體貼、依依不捨的意思!我們讀到這幾句話,不但感到了這些意思,還彷彿所見了那位父親當時的聲音。


其次要說到敘述動作的地方。敘述一個人的動作當然先得看清楚他的動作。看清楚了,還得用最適當的話寫出來,才能使讀者宛如看見這些動作一樣。這篇文章敘述父親去買橘子,從走過鐵路去到回到車上來,動作不少。作者所用的話都很適當,排列又有條理,使我們宛如看見這些動作,還覺得那位父親真做了一番艱難而愉快的工作。還有,所有敘述動作的地方都是實寫,唯有加在“撲撲衣上的泥土”下面的“心裡很輕鬆似的”一語是作者眼睛裡看出來的,是虛寫。這一語很有關係,把“撲撲衣上的泥土”的動作襯托得非常生動,而且把父親情願去做這一番艱難工作的心情完全點明白了。


有幾處地方是作者說明自己的意思的:在敘述父親要親自去送的當兒,說自己“北京已來往過兩三次”了;在敘述父親和腳伕講價錢的當兒,說自己“總覺他說話不大漂亮”;在敘述父親鄭重囑託車上的茶房的當兒,說自己“心裡暗笑他的迂”。這些都有襯托的作用,可以看出父親始終把作者看作一個還得保護的孩子,所以隨時隨地給他周到的照顧。至於“我那時真是聰明過分”“那時真是太聰明瞭”,那是作者事後省悟過來責備自己的意思。“聰明過分”“太聰明瞭”,換句話說就是“一點也不聰明”。為什麼一點也不聰明?因為當時只覺得父親“說話不大漂亮”,暗笑父親“迂”,而不能夠體貼父親疼愛兒子的心情。


這篇文章通體乾淨,沒有多餘的話,沒有多餘的字眼,即使一個“的”字、一個“了”字也是必須用才用。多讀幾篇,自然有數。



分享到:


相關文章: